liuxuan8321
随着我 国社会 主义 市场经济 的不 断发 展 ,农业经济 已经 具有 明显的专业化 特征 , 民的市场意识得到 了显著增强。考 农察商业保 险与农村养老 的发展问题 ,归根结底 是要通过商业 保险公 司的有效供 给来 刺激所有农 民的养 老需求 ,尤其是要 将农 民的潜在养老需求转化成现实 的购买能力 。 ( 农村商业养老保 险的需求 。据调查 , 国农民对保 险 一)我的知 晓程 度 已经达到9 %左右 ,其购 买的保 险种类 依次是 医 0疗、养老、交通工具 和家庭财产 ,实际投保 率为2%左右 。进一步 分析得 出保 险与农 民家庭的实际 收入 变动相关 :从对保险 的 关心程度上看 与农 民家庭收入呈正相关 。但是高收入与低 收 入家庭 的保 险购买率 明显高于 中等 收入家庭 。显然大多数农 民已经认识 到了通过 购买保险可 以有 效地控制防范他们在将 来生产生 活中的风 险 ,但是却没有 实际地去购买商业保 险 ,或 者说他们对商业保 险具 有相当的需求 (潜在购买力 )但是却没 有真正形成现实购买力 。这说 明:一是 目前我 国保险公 司所设 计开发 的农 民商业保 险产品 ( 括养老险种 )包并不是农 民实 际 真正需要 的。二是 大多数农 民(中等收人家庭 )基于资产 的安 排,他们认为 自己在短时 间内没有 购买商业保 险的必 要(虽然 他们有能力去购买 ) 。目前 我 国保 险公 司开 展 的农 民养 老保 险主要 有三 个特 征 : 是没有形 成包括一定 区域范 围内(一如省、 、 )市 县 甚至 于 全国范围 内所 有农 民的通用型养 老险种。已经在市场上推销 的主要是 一些对城市居 民和农村 居民不做区分的险种 ,无论 是在缴费标准 、资金管理 、保单处 理还是在收益分红上与城市 居民完全相同 。这在很大程度上 限制 了农民购买商业养老保 险的可能性 , 民既没有这 么高的积累水平来支付 高额保 费 ,农 也无 须很高的收益水平 ,即使 他们在购买保 险后 ,对待保单 的 处理也希望能够灵 活一些 ,比如 可以在他们需要购进农业生 产资料时做质押处 理。二是现行 的农 民养老险种主要是针对 特殊 的农 民群体 ,如失地农 民、 民工等 。经过几 年的努力 ,农我 国对于上述 两种农 民正 在实施必要 的基 本生活保 障管理 ,但 是相对于大多数农 民来说 ,他们 现实 的养老需求是难 以满 足 的社会养老保险 ,而是在不 同地 区实行 不同水平 的社会养 老 保险 ,在一定程度上还要依靠家庭养老 。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若干问题 的决定 指 出: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 障体制要大力发展商业保 险。这实际 上是在政策上解决 了商业保 险与农 村养老的关系 问题 。即在 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过程 中,严格 区分政府部 门和 保险公 司的职责 ,政府部 门只负责基本 的社会养 老保险 ,由国 家立法 ,强制实施 。而其他所有商业性的养老保险项 目都应该 由农 民 自主决定 ,自由选择保险机构 ,国家不承 担任何责 任 。 这就是说通过大力发展农村商业保险 ,建立一种 以商业保险为 主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使得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辅相成 。 二 、 村 养 老市 场 现 状 农我 国农村养老市场 的现状 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 :供求 巨 大失衡和市场化程 度极低 。 ()一 农村养老市场供求严重不足 。目前 ,我国农村养老供 给严重不足 ,并且缺乏增 长后劲 。传统农村养老 大多依靠 家 庭 。但是随着农村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 、农村 家庭规模 的小型 化加剧 、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等原 因 ,农村家庭 实际上已经 不能再负担老年人的养 老问题 。 ( )农村 养老 目前仍然 以非市场 化的基本 养老保 险为 二主,缺乏有效的市场运营 。养老保 险制 度主要有三个层次 :以 国家 为主导 的基本养 老保 险、 以单位或集体 为主导的补充养 老保险和 以个人为主导的储 蓄型养老保险计划 。 经过多年 的发展 ,我国城市工人 已经基本建 立了 自己的 养老保 险计划 。对于9亿农 民来说 ,一方面 国家在 短时间内不 可能有足够 的财力帮农 民建立全新 的农村养 老制 度 ,即使现 在一些地 区试行 的农村养老 办法 , 由于支付水平过低 ,也满足 不 了农村养老 的实 际需求 ;而且 由于各地 区经济 发展 水平 的 巨大差异而不具有 现实 的可推广性 。另一方面 , 为农 民的组 作织——农村集体经济长期 缺乏足够 的积 累,农村公共 资源 中 可用于农村养老 的也屈指 可数 。对此也有学者提 出是 否可 以 8 的。三是我 国一些 地区试行 的农 民养老保险不具有推广意义 ,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和统筹城乡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2009年9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试点工作,标志着政府开始干预农村养老问题,并主动承担对农民养老的社会责任。新农保试点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贴及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构成,基础养老金主要由中央财政提供。我国政府首次为农民全面提供基础养老金的财政补助,是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事业划时代的一次变革。但是,正处于试点阶段的新农保,在制度设计和运行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需要对制度实施的难点展开深入研究,以促进新农保制度在我国的全面推广和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农村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劳动力流动频繁的现实背景下,通过对大量文献和数据资料的分析,在指出新农保发展必要性的同时,重点对新农保制度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养老资金筹集和保值增值难,业务量大、有效管理难,以及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间转移接续难等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我国新农保筹资与投资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及衔接机制创新的具体对策建议。论文研究认为,我国新农保试点制度在筹集机制方面存在着个人缴费的额度选择与期限长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集体补助保障功能弱、地方政府补助机制缺乏约束性等问题;在基金投资方面则存在着统筹层次低、投资能力弱、个人账户资金保值增值难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论文在筹资机制创新方面提出了建立个人缴费的持续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及各级财政之间责任等建议;在投资机制创新方面提出了要提高新农保基金运营层次、增强投资能力,并逐步放宽个人账户投资渠道,以便实现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内保值增值目标。我国新农保试点制度在组织管理模式上,主要存在着农民居住分散、养老保险业务量大、经办人员少、管理难度大、专业化管理水平低、养老基金安全监管难等问题。论文通过分析、借鉴四川德阳新农保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代理经办和专业化管理的运作模式,提出了引入第三方管理的市场机制,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方式实行新农保经办服务的外包管理,提高新农保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当前我国城乡实行两种不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处于城乡间流动状态的3亿农民工来说,是否能实现这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直接关系着新农保制度能否长远发展下去。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两种制度在资金来源、养老金待遇计发标准、个人账户资金产权属性、基金统筹层次等方面的不同,导致城乡制度间转移接续存在巨大障碍。论文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新农保转换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分拆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为新农保的统筹账户分拆及退休待遇确定办法,并提出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性和建议。论文研究的主要特色和创新之处包括:一是针对新农保筹资与投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农民个人缴费持续增长和长期激励机制、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路径;二是针对新农保业务管理难题,提出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获取第三方提供的新农保经办服务的管理创新;三是对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转移衔接提出了一些设计思路。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