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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而且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作为其他工作的指南,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到总控制和总保证的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关键字】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 1 经济法律关系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内容庞杂、条款多。由于每个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建设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这是由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于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近地进行,所以,履约方式也表现出连续性和渐进性。合同的多变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合同条款的修改,所以项目管理人员二、必须加强对变更的管理,做好记录,作为索赔、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主要内容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有:检查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贯彻行情况,检查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经常对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知识的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主任计及归档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履约率刻纷次数选约原因、变更次数及原因等。建立合同履行的保证体系。1)实行合同责任制 合同是规定总任务的依据。因此在合同履行之前,应认真进行合同分析,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2)制定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为了协调各方考试吧面工作,使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应制定以下工作程序: (a)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合同履行过程中,各建设主体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就计划执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合同条款变更及变更措施等问题进行评价、协调并形成决议对重大问题及决议应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纳入合同文件。 (b)建立必要的工作程序。对于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应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必要的程序包括图纸审核程序,工程变更程序,设备材料及已完工工程验收程序等。3)建立健全文档管理系统 必须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文档管理系统,要明确提出数据资料的标准化、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等要求,责任要落实到部门乃至个人。4)加强合同监督与协调 合同监督与协调是工程项目依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主要包括合同指导、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内容。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合同指导,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它们树立全局观念,及时对合同履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合同管理人员要在合同范围内代表业主协调各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5)严格控制合同变更。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合同变更,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变更的处理,也成为项目管理工作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 。 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各种变更,所以必考试吧须建立科学的合同变更程序。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管理。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作为一个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有关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对合同履行和变更进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正常履行。供参考 
内容提要: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法》规定合同有三种形式: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市场是靠合同运作的,市场主体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权利义务的。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回复到计划经济的旧观念上去。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所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合同在现代企业中的运用及管理:一、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三、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关键词:现代企业 合同 管理 履行 纠纷 控制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再贴近些说,是契约经济。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所以,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①。一、 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合同签订阶段常见的问题有: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②。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在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③。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在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2、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被忽视,结果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