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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 就是割三百六十刀被割的还不能死如果中途被割的死了行刑的也得被凌迟炮烙 最早在于纣王时代意指把人扒光了绑在铜柱上活活烫死点天灯在脑袋上开个洞放根引子全身浇上油点燃据说要烧几十天才会死佛跳墙把人埋在土里把头皮割掉一块灌进去水银水银经过皮肤的时候会很痒就回不停的扭动最后会从割掉的头皮那里跳出来能剥出一张完整的人品人豕也叫人干 砍去四肢往鼻子和耳朵里灌上水银弄瞎双眼割掉舌头然后就这样让其活着 身体的酷刑虽然残酷但这种对于心理的压迫才是最残忍的全部手打请采纳 
一、『凌迟』: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是最惨无人道的。凌迟,原本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斜坡。后世将凌迟用作刑罚的名称,只取它缓慢之意,就是用很慢的速度将人处死,用刀一刀一刀割,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做剐、吋磔等。大多数人认为凌迟,始于五代。以刀数最多而众所皆知的是历史上有名的宦官刘瑾,他被剐了3357才死,然后还锉尸枭首。再看崇祯时的进士郑漫,由于朝廷内部所起的党派纠纷,而被人告发犯有大逆不道之罪,也是被以凌迟,不过刘瑾是逼害忠良所以算是罪有应得吧,但郑漫受此酷刑却让人感到惋惜啊! 二、『腰斩』:最初,腰斩所使用的刑具被称为鈇质,及是大斧。从春秋起时,腰斩的刑罚就常被使用;商鞅变法时,曾规定对百姓实行连坐法,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要处以腰斩,而当时究竟有多少人被腰斩而死的?难以统计,据说商鞅在渭河旁边处决囚犯,死者的鲜血把渭河都染红了! 三、『剥皮』:这两个字一听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残故程度绝不亚于凌迟。根据现在可见知的史料,六朝以前的剥皮之刑只是剥人面皮,后来便开始剥全身的皮。到明朝,剥皮之刑用的最多也最狠,从开国国明太祖朱元璋,到明末的张献忠,不少人都用过剥皮之刑。朱元璋开国之初,「剥皮揎草」是他一项重要的发明,若有贪官污吏就要处以死刑,杀头后还要枭首示众,并且剥皮填草,把这人皮草袋置于衙门里,让人引以为戒。也有明朝的魏忠贤,用沥青涂满犯人的全身,等沥青冷却凝固后,再敲碎、行成一副人的完整皮革。 四、炮烙:就是火烤的意思,起源于,商代纣王的宠妃妲己,纣王为了讨她欢心,就让人用铜制成方格,并用把炭火烧的通红,然后叫人犯踩在上面,最后再因体力不支而被火烧死,妲己因此而大笑,从此纣王就常因此而无故杀人,这项酷刑也就因此沿用下来。 五、烹煮:顾名思义就是煮人肉,根据历史记载,周始祖西伯被囚禁时,纣王把西伯的儿子伯邑考,煮了并送去给西伯吃,西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就吃了自己儿子的肉,纣王还得意的到处炫耀了! 六、宫刑:是古代割除男子生殖器的酷刑,生殖器对人来说跟头颅同样重要,头颅是生命中枢;而生殖器是传家之宝。对古人来说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酷刑,汉代学者孔安国作的传说:「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这说明了, 宫刑包括了男子铲除生殖器;女子则表幽闭。 宫刑是仅次于死刑的。 宫刑是用来惩治淫罪。汉武帝时不少人被处以宫刑,如将军李延年、历史学家司马迁和张安世的哥哥张贺等。而宫刑不仅造成了肉体痛苦,也造成心灵摧残,像司马迁每想到这一难堪的奇耻大辱,不只一次想自杀,但是受过宫刑的人也会多多少少有一点变态倾向,大概是想发泄身体所受的痛苦吧…。另外,古代皇宫内也有众多的太监,为了避免他们与侍女产生淫乱的行动,而必须净身,虽然和宫刑不是同一回事,但因为和宫刑的方法相同都必须「下蚕室」所以一并介绍。 七、幽闭:就相当于男子宫刑,原本只是指把女子监禁,彻底灭绝她的性欲,后来到明代却演变成「剔去其筋」,因为在明朝医术并不如此进步,所以受到此刑的人大都会因失血过多而死。而清代人却认为「幽闭」就是重击女子的腹部、胸部,使她的羞秘骨下坠堵住阴道,变得只能小便不能性交,这和女子患子宫脱垂是一样的,都是使阴道关闭,所以才叫幽闭。
满清十大酷刑 ]刑法介绍 <剥 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腰 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车 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不过根据了血的说法来看,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弱的多。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处。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凌 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得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 <缢 首>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烹 煮> 及请君入瓮,典故是: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绩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 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最近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最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 <宫 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而后写了不朽作品《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刖 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而第三个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插 针>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然后开始凌虐 活埋应该是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时候常用的招数。 <鸩 毒>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棍 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锯 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 <断 椎>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仇恨之极时,往往会想到要打断他的脊椎骨。打断脊椎骨确实是一种很解气的行为,因为人的脊梁骨若是断了,他也就一命呜呼了。在中国历史上,断椎也是一种很重要的酷刑。据《商君书.赏刑篇》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晋国的士大夫们都非常害怕,他们说:颠颉跟随姬重耳流亡列国十九年,功劳很大,现在偶尔有小过尚且受到如此严厉的刑罚,何况我们哪?从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232℃,铅的熔点是摄氏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 <刷 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弹琵琶> 弹琵琶十分的简单,而且易行。这里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最早应该是在明朝使用。 <抽肠> 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後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著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 <骑木驴>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车裂之刑罚车裂又被大家称作“五马分尸”,对于这个刑罚我们大家都很熟悉,因为很多影视剧都诠释过这样一种刑罚,但是小编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就是看《大秦帝国》,其中商鞅推行新法,触犯了老贵族之间的利益,虽然当时有秦孝公的支持,但是终究不过是加在其中左右为难,最后商鞅就是被判处车裂之刑罚,大概就是将人的头以及四肢分别绑起来,最后鞭策马匹向前拉,直接导致身体被分开,因为惨烈程度,所以这种刑罚也被大家称作惨绝人寰的刑罚之一。凌迟之刑罚这对于大家也是一个很熟悉的刑罚,很多电视剧中也会体现,相比车裂快刀斩乱麻的死法,这种相对来说比较残忍,大概就是拿一个很薄的长刀,将人身上的肉一点点的削下来,但是每一刀又不会直接让人死去,反而享受这种不间断的死的感觉,这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很残忍的,不能死的痛快也是一种很残忍的刑罚。不过这些一般都是一些穷凶极恶的惩罚措施,只要是公平公正,至少可以杀鸡儆猴,保证以后的人再也不敢轻易地犯法,也有利于君王的统治。烙刑其实这种刑罚并不常见,对于人肉体的惩罚并不是很大,但是对于一个人的精神折磨却远远超过身体,一般都是被烙印上“犯”或者是什么很明显的字眼,让这个人即使躲过了现在的惩罚,但是每到一个地方,就必须接受其他人的注视,一生一世都被监控,就好像自己当初做的事情,一直不断地被暴露在日光之下,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远胜于肉体,这也是很多罪犯特别是女子最害怕的刑罚。不过正是因为有这个,古代人才被牢牢地被困在封建社会的大山之下,不敢轻易犯法。骑木驴最开始听到这个词,并不知道这个刑罚是什么,后来偶尔去到古代衙门,才知道原来这种刑罚是专门针对女子的,大多都是对于犯了奸淫之罪的女子,接受这种刑罚。小编的个人感觉,这大概是古代最惨绝人寰的刑罚之一,甚至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并不知道这样一个刑罚最开始是谁创造出来的,但是对于古代女子而言,并没有发言权,这样一个刑罚的出现直接就扼杀了很多女子的自尊,让她们位于古代的封建威严,从而一辈子受困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