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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叫论文抄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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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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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论文抄袭?简单地说就是使用了别人的文字或观点而不注明就是抄袭  美国现代语言联合会《论文作者手册》对剽窃(或抄袭)的定义是:'剽窃是指在你的写作中使用他人的观点或表述而没有恰当地注明出处……这包括逐字复述、复制他人的写作,或使用不属于你自己的观点而没有给出恰当的引用'  可见,对论文而言,剽窃有两种:一种是剽窃观点,用了他人的观点而不注明,让人误以为是你自己的观点;一种是剽窃文字,照抄别人的文字表述而没有注明出处且用引号,让人误以为是你自己的表述当然,由于论文注重观点的原创性,前者要比后者严重至于普及性的文章却有所不同,因为并不注重观点的原创性,所以并不要求对来自别人的观点一一注明,因此只看重文字表述是否剽窃"  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啥叫论文抄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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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有过论文查重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连续性相似的单词和片段太多,且重复率高于学校要求,就被认为是抄袭事实上论文剽窃的规避很简单,不违背了学术研究的要求,我们有必要对抄袭的定义进行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完全或基本复制其他文章,只是简单的修改和删除,但是重复的相似片段和字数仍然很多,所以论文查重检测系统会直接基于检测算法来标记红色当后期论文进行降重时,应根据红字的数量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很多,工作量也很大  第二种情况是,在论文被检测时,虽然相似度不是很高,内容也不完全相同,但相似的片段仍然超过了最大阈值,总体重复率高于学校的要求这种情况的严重程度比第一次略低,在以后的检测工作量仍然比较大,需要降重的部分更多  第三种情况是没有根据论文查重检测系统的背景要求指定使用引用标签都是机器算法检测的,因此要求很严格其中一些引用将直接标记为红色另一种情况是,即使参考使用了引用符号,如果参考长度和数量超过论文检测系统的阈值,它们也会被标记直接标记为红色  第四种情况是,很多文章是拼凑在一起的,只是简单的润色,交到论文查重检测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以这种方式写出来的文章,实质上只能算是一部作品的汇编基础山没有自己的学术研究和创作,大部分的论文检测系统都可以直接识别,所以建议我们不要走捷径,即使我们可以通过论文查重系统的检测当导师审阅时,也不会让你通过  (学术堂提供更多论文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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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ghnf

论文的内容如果50%以上是其他文章中的内容(且未注明引用)则算抄袭,现在的论文检测就是以此为标准的。如果您写的内容70%是自己的,并在所用使用别人文章的地方进行引用说明就没问题。借鉴他人的论文框架不算抄袭,但如果观点结构、以及论据大面积相似就很可怕了。现在在论文评审过程中对论文把关不严,应该说能写出来就能通过。但各高校已经引进了论文抽查制度,如果在将来一不小心抽到了你的论文发现是抄袭,按规定将取消你的学位资格,所以论文还是有必要好好写的。来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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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cjordan123

抄袭=把别人的结论当成自己的结论;引用=把别人的结论当成自己的参考。把握这两个原则,引用变得很容易,所以论文查重系统就变得很关键。第二个难题,怎样解决好引用和原文的相互关系?参考文献必须在论文中引用,并在引用他人文献观点的基础上,合理适当的饮用不仅可以增加文章的可读性,而且可以作为作者自己观点的论据。论文参考文献就是一把两面性,一旦超越程度就会被知网检测检测系统评定为剽窃,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的产生,务必要在有效引入论文参考文献上狠下功夫。引用通常是在双引号之间进行的,当双引号完成时,以句号结束,这是正确的引用方式,如果在双引号中间使用句号,则句号后的文本被认为是剽窃。学位论文引用文献是怎样检测的?在其他文献中只使用少量的引用和论点,不要大段引用,简短的答案是它的道理,如果你把你自己的论文,在别人论文复制大块的内容,能不抄袭吗?参考文献格式要正确,引用部分必须标注好,并在参考文献部分论文后标注,标注序号与正文中序号一致。此外,官方的论文应严格标记为文章,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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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jun9988

对于抄袭的定义 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即剽窃。指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对于抄袭(也称剽窃,为简略以下均称抄袭)的认定标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早在一九九九年就作出了相关规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 : 权司[1999]第6号 某某市版权局: 收到你局关于认定抄袭行为的函。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三、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编辑本段]侵犯他人著作权所应付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著作权罪的概念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国家关于著作权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217条规定了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即符合侵犯著作权罪客观方面的特征。其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复制发行行为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拍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向社会公众进行出售、出租的行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出版行为指对图书出版者已依法享有的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进行侵犯,盗版出书获利。制作、出售行为指制作的美术作品冒充他人署名或对冒充的美术作品进行售卖的行为。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方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其他严重情节,依据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条处理。 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目的。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三)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 划清侵犯著作权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主要根据以下两点:一是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违法所得数额未达较大或者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一般的侵权行为追究其民事责任,而不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只有当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才成立犯罪。二是行为人在客观上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主观上不具有营利目的的,不构成犯罪,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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