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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诚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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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01~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08%上升到1995年的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3亿。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别忘记给分啊

养老保险论文3000字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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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wenjhon

论文摘要: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文章就广西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若干思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立足我国农村发展实际,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国家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 2010年元月,广西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的全覆盖,逐步为广西农村老人系上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带”,从而实现“老有所养”。文章拟围绕广西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重点问题作粗浅探讨。 一、广西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新”,主要体现在变“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它要求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这是一种新的资金分担机制,突破了我国长期以来因财政力量不足而不直接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资金支持的传统。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于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老龄化时代正向我们迈来。世界老龄化趋势正在加快脚步,联合国近期公布的一份报告指出,目前全球平均每9个人当中就有1个人的年龄超过60岁。预计至2045年,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首次超过14岁以下青少年人数,到2050年,老年人口比例将升至2200。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我国于1999年进人老龄化,到2008年底,老年人口达 6亿,占人口总数的12%。根据预测,2014年达2亿,2026年达3亿,2037年达4亿,2051年达到峰值 37亿,占31%,届时将近3个人中就有1个是老年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更高,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我国整体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已具备进行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能力和手段。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国民收人再分配,国家财政给达到年龄的农村老年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将直接增加农民收人,让农村人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有效地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农村经济日益发展,农民收人快速增长,城乡差别正在缩小,农民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参保意识不断增强。发达地区农村、城镇近郊农村和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部分乡村,经济实力逐步强大,基本具备了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 (二)广西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严重,养老问题凸显 广西是一个经济后发达地区,又是典型的农业大省区、人口大省区,截至2008年底,全区有农业人口县(区)112个,农业人口4176万人,全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明确规定,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近年来,广西老年人口总量逐渐增长,老龄化趋势正在加快。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633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59%。比全国高出 6个百分点,且以每年 5%的速度递增。其中全区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口 58万人,约占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的56%。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口显然占我区老年人口的主体,如果解决不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会制约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向城市迁移,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比城市更为突出,农村养老形势十分严峻。农村地区的“空壳村”和农村家庭的“空巢家庭”逐步增多,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将会更加严峻,而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和功能逐步淡化,靠传统的道德、亲情维系的家庭式养老受到了冲击,因此,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迫在眉睫。 (三)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逐步改变、养老功能逐步弱化 据调查,当前我国有超过一亿的农村老人依然靠农耕社会的“养儿防老”模式度过晚年。但现代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文化观念已转型,土地和儿孙不再是唯一的、完全的生活保障;而这些身负生活重担的子孙后辈,也无法完全可以承受这部分即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所带来的养老负担。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发展,特别是农村实行市场化改革以来,在当代农村地区,农村家庭的小型化、空巢化、代际化普遍存在,农村养老风险在不断加大,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和养老功能已逐步弱化,面临着严重挑战:一是农民劳务收益困难,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二是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增大和流动人口的异地频繁迁移,给农村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三是农村地区普遍相对贫困,给家庭养老保障能力带来困难,这些问题都需要建立一套新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以解决。同时,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城镇化、工业化的加快发展,传统的养老(个人养老、家庭养老、集体养老、土地养老保障等)等功能正在弱化。在当前传统养老功能逐步弱化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经济后发达地区的广西来说,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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