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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造假,是指有关会计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利用会计法规,准则的灵活性以及其中尚存的漏洞和未涉及的领域,有目的地选择会计程序和方法,甚至凭空捏造,修饰其财务报表和数据,使之显示出对其有利的会计信息的行为。 一、财务造假手段剖析 随着经济政策,经济法规和核算制度的调整变化,新的财务造假行为不断出现。财务造假的手段主要有:虚构交易,虚构收入,利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缺陷来操纵利润,调节资产,也有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财务造假的行为。 (一)虚构交易,操纵利润 虚构交易是性质最为恶劣,欺骗性最大的一种财务造假的手段。虚构交易的主要途径是伪造收入,伪造收入主要包括以下手段:从虚构交易对象开始,虚构原材料购入发票,伪造材料购入合同,材料运输入库单据,材料出库单据,产品生产班组和记录,产品入库单据,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单据,产品出库单据,产品运输单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存款调节表,纳税单据,产品外销报关单,国际信用证,国外交易方,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所有需要的凭证和文件。参考:-Q9deoEqYh3sQpUuHcVtF-RwoUTP-vQDhuUELbd9q4vEEhYAqNnbekfLlDU4MC-OLVhdC1FYByCiMO0d6jsJjESHCbCq4SmtqEsmnhyHAm 
首先,要选好论文题目。因为在职博士论文题目就标志着考生的写作方向,如果要是选题不当,与自己的专业有偏差,或者是选择比较冷门的方向,导致在标注参考书籍的时候,都找不到。 其次,要提前写好论文提纲。因为提纲可以更快的把握论文主线,然后进行各种补充之类的。要是没有提纲的话,可能会想到一点写一点,以至于在职博士论文会是东拼西凑出来的,整体很没有逻辑性 最后,要好好撰写在职博士论文的摘要。因为摘要浓缩了论文的内容,所以要尽量反映论文的重点,突出工作的重点以及新颖的地方,表达要顺畅。避免写作摘要时过于简单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终于出“重典”整治学位论文造假:一旦查实3年内可能将不得再申请学位,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也要受到相应处罚。 教育部起草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学位论文作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中,出现买卖、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 除造假学生受处罚外,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 针对近年来内部学术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或委托专门机构对论文造假进行调查认定。如果一个学位授予单位出现多起学位论文或连续出现作假情形的,要受到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资格、核减招生名额等处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也要受到问责。 文章涉嫌论文造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飞卖或组织论文论文买卖; (二)由别人写为别人写论文或论文代组织写道; (三)切盗取他人的工作和学术成果; (四)伪造数据; (五)有欺诈论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因为论文是非常难写的,学生们在写的时候就会寻找大量的参考资料和好的例子去模仿,这样就会造成有很多的相似的现象。源头上是让学生更好理解这个论题的中心主旨,然后自己去找一个特殊的出发点去书写才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