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静
试论反垄断法律制度与反倾销法律制度的异同 
经济法课程论文经济法课程教学论文: 提高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摘要: 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是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在从事专业研究中撰写的用以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硕士学位论文集中体现了硕士研究生在二年或三年的学术训练中积累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选择学位论文题目是撰写学位论文的前置性工作,选题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着学位论文本身质量的优劣。在经济法学科的发展历史上,具有卓越学术能力的研究者往往都在选题上独具匠心,所选论题大多既能够契合时代发展的脉搏,又符合知识生产的自身规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能否取得预期的绩效,主要依靠硕士研究生自 卢代富,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张国华,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zoos级硕士研究生。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但与学科点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规划工作也是紧密联系的。选定起点高、有创新、有意义、难度适中,符合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的论文题目,是学科点选题规划工作的总体目标。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是我国法学类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等重要学科基地,长期以来,在李昌麟教授的带领下,一直十分重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规划作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业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近年来,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随着法学硕士研究生的不断扩招,导师人数与学生人数的比例逐渐拉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之间的学术能力差别较大;读研的功利目的凸显等。因此,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规划工作也需要直面现实,不断探索新的完善路径。 关键词:提高;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一、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中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选题仓促 由于一些硕士研究生平时对学位论文选题的重要性缺乏认识,认为开题只是“走形式”,不认真对待,因此,相当一部分硕士研究生平时不注意专业论题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更谈不上认真思考,待到研究生二年级第二学期末准备开题时,才感到时间仓促,只好“临阵磨枪”,仓促选择一个论题,而对所选题目的研究现状以及是否还有研究价值缺乏应有的了解。一些学生称:“选什么题目在效果上实际上是一样的,因为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并没有重点,所以选什么题目都无所谓。” (二)消极选题 一部分学生不善于自己发现问题,仍然固守旧的学习模式,消极等待导师向其提供论文题目,在选题上丧失了主,充分调动硕士研究生的主动性是选题成功与否的关键。学者王国维曾有过“善自命题”的佳话。他在《尔雅草本虫鱼鸟兽释例》自序中,记载了大学者沈曾植与自己的一段对话:“方伯莞然日:‘君为学,乃善自命题。何不多命数题,为我辈遣日之资乎?’因相视大笑。”可见,“善自命题”就是要善于发现问题,要在广泛的阅读和比较中,发现现实中存在的真问题,从而通过研究此类问题取得显著的成果。但反观目前的一些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他们在学位论文选题中连起码的主动性都没有,逞论“善自命题”。 (三)选题不当 一部分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在选题时容易出现两种较为极端的倾向:一是盲目求大、求新,忽视了自身学术能力的局限。如,并没有系统的经济学知识训练,而以经济学分析为论文主题。二是选题过于平淡,拘泥于旧有的理论框架,不敢创新,无法体现开拓性。如,在既没有研究方法创新,也没有研究内容创新的情形下,把经济法学界已有定论的某些经济法问题作为论题进行探讨。 (四)态度不端 某些硕士生在选题时马虎应付、态度浮躁,抄袭严重,缺乏应有的学位论文写作态度。还有些学生对所选文题热情高涨,但往往是一时兴趣所致,由于对困难估计不足,最终败兴而终,临近毕业时往往还仓促改题。这也是一种不严谨的学术态度。 (五)师生之间欠缺沟通,缺乏对于学位论文的长远规划 对于科研能力和主动性较强的硕士研究生而言,通过与导师的主动接触,有助于其选题的形成,但相当一部分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的科研主动性较差,对导师的研究领域缺乏了解或只是泛泛知晓。师生之间欠缺沟通的总体情形直接影响到了学位论文选题的长远规划。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很多,包括社会外界的影响因素、学术 640评价体制自身因素、导师和学生个人的因素,等等。因此针对上述问题,不能幻想在整体上和短时间内完全根治。但是,为了提高经济法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们仍可以在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规划工作上探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以弥补制度上的缺漏。、加强经济法学硕士学位论文 选题指导工作的途径 (一)建立导师组制度 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制是一位硕士生导师指导和管理多名学生,这是历史延续下来的导师制度,在较长的历史时期有其合理性。如,有利于强化导师的责任以监督硕士生自主学习,导师可以带领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学生能够更加熟悉导师的研究领域。但这是与当时的历史情形相适应的;在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扩招之前,一位导师一届招收三四名学生,而如今一位导师每届多则招收十几名学生,少则也要带八九名学生,部分导师还要指导博士研究生,还要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观上虽希望提高能动性,但客观上却没有精力像以前那样与硕士生紧密联系,倾注大量精力指导研究生开展经济法学术研究。因此,可以考虑将“一对多”的导师制改革为导师组制度,即由多位导师组成导师组,对研究生的学习进行指导。对于学科方向划分较少的院校的学科点,可以将硕士生导师组合为经济法专业导师组;对于学科方向划分较多的院校的学科点,如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点,可以将不同大类研究方向的导师成立多个导师组,由导师组集体管理硕士生。当然,为了防止出现集体的“不作为”,还需要辅以工作量登记和考核等相关具体制度的协调配合。这种导师组制度既有助于学生开阔学术视野,在多位导师的指导中博采众家之长,也有利于形成开放式的学术研究样态和研 641究生培养方式,还可避免导师重复指导学生而造成的学术资源配置中的低效率。 (二)尽早开展选题规划工作 选择一个适当的学位论文题目非一日之功,需要在平时的学习中一点一滴地积累。尽早确定选题方向,将有助于学生在较长时间内搜集和积累相关研究资料,形成自己的观点。因此,提前开展选题规划对学位论文的撰写的顺利进行有重要意义。我认为,在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下学期,即可要求学生确定选题的大体方向,再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学习积累,在研究生二年级下学期初即可在之前的选题方向中确定一个更为具体的最终选题。这样就可使经济法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成为一项有的放矢的工作。 (三)导师组及时向学生推荐可选论题 一般而言,受学力和知识面等因素的限制,只有较少的硕士研究生具有自主恰当选择学位论文题目的能力。加之经济法学研究往往涉及经济学、政治理论和社会学等其他学科领域,一些硕士研究生在选题时容易误入其他学科范畴。为避免这一情况的出现,有必要结合大多数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特点,由导师组根据学科研究方向,尽早向学生推荐可选学位论文题目。这可以避免研究生选题的盲目性,有助于引导学生向未知领域探索。当然,这项工作的目的只是辅助经济法硕士研究生自主选题,并不能否定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选题中的主体地位;之所以强调这一点,仅仅是着眼于从规划的角度为硕士生的自主创新提供必要的学术指导。这也是导师组制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种体现。 (四)组织学生读书小组 在经济法学专业领域及相关领域内,要提倡读经典、读论文、读时事,读多了自然就会提高学术素养,产生学术自觉性,找到合适的选题也就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了。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可在研究生一年级成立读书小组,由导师组确定推荐阅读书目。通过阅读,可以使学生掌握相关研究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难点,以此在学科点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激发学生创作灵感,为学位论文的选脱规划提供丰富的知识储备。 (五)举办经验交流会 经过选题、开题以及撰写学位论文等一系列程序的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的准备和写作中既有成功的经脸,也有失败的教训。对于尚未开始选题的一年级和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而言,这些都是宝贵的可以吸取的经验和教训。因此,要发挥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传、帮、带”作用。可以考虑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请高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讲述自己在选题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与下届研究生进行选题方面的交流。 (六)充分利用网络集道 随着教学科研技术手段的不断改进,如今网络已进人学校尤其是学生宿舍。网络成为教师和学生联系、沟通的盆要集道;应充分利用网络在信息传递中的作用,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提供交流的渠道。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的“师生互动平台”就是一个很有特色的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交流的网上平台。鉴于硕士学位论文选厄的重要性,可以在“师生互动平台”BBS上增设“学位论文选题探讨”栏目。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对于选题的各种问题可以发表在该栏月中,导师和学生能够通过它共同探讨某一选题的可行性,以此形成师生间的教研互动机制。 (七)开展学生课题研究计划 学位论文选题作为硕士研究生在校学术活动的一部分,必须与其平时所受的学术训练相联系。为激发硕士研究生的学术热情,提高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学位论文选题提供充分的准备条件,经济法学科点可以在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中鼓励开展自主申报学生课题的计划,支持研究生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申报 “了圣济i清气It I与自身研究方向相吻合的课题进行学术研究。此类学生课题由导师组盲审后批准立项,学科点提供适当的研究经费。这项活动可以为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提供“孵化器”的作用。我院学科点已于今年初首次尝试了该项计划,已初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学生们的普遍欢迎;在2005级硕士研究生中,就有近10名硕士研究生将其获准承担的课题作为了其学位论文选题。 (八)提倡调查研究 经济法研究不能脱离实际,选题要和学科发展的现状相联系。为了促进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选择契合时代脉搏的真问题展开研究,应提倡开展调查研究的学术风气。这里所说的调查研究是广义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阅读专业理论书籍获得间接的知识积累;二是通过外在的社会调查实践取得第一手资料。在经济法学研究工作中,这两者都具有重要意义,不可偏废。当然,对于不同的研究方向,学生在上述两者间的着力点可以有所不同,如对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选题,更需要通过阅读大量的理论书籍,在前人的知识生产积累上进行学术创新;而对于十分强调应用性的经济法分论选题而言,不仅要阅读相关理论书籍,更需要结合实际,发现真问题。经济法学科点应当鼓励研究生根据自己选题的大致方向,进行广泛而且深人地调查研究活动,如,鼓励学生参加学科点组织的经济法学术会议,或与导师一同进行社会实践,或提倡研究生在学生课题中增加实践环节的内容,等等。
论文标题,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正文如一、案例导入,二、案例分析,三、相关法律展开分析。
法律走进校园 学校,一个纯洁的地方。它培育着、保护着、指导着年轻的骨朵儿们。那些羽翼初长的雏鸟们都要从这里学会如何展翅高翔,正确的飞出一个属于他们自己正确的最美的弧度。像那大雁南飞,总有那齐的队列。一队“人”形的在苍穹中盘旋而过,那一个弧度令人赞叹。又像那久经训练的战斗机,每一个弧度,准确,优美。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法律不成社会。一群大雁需要一个领雁来带领着他们。而一间学校也同样需要。学校是一个超级理想社会的反映,这是一个容许犯错的社会,每个人都有重来的机会。在这里孔老夫子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大可通用无疑。但当雏鸟飞出那温暖的巢窝,离开那呵护着他们的家,脱下孔老夫子的庇佑飞进那真正的现实社会时,他们应如何适应呢?住这里,他们的错在这里能否水远被原谅呢?。不能。这时,法律就这样腾空而出,给这些花骨朵儿导出一个太阳,让他们迎着最灿烂的地方生长。 罗马因为它的法条而闻名,秦朝因为它的制度而统一,一个国家更需要法律来维持安定,学校是国家新生儿的摇篇,法律更应来到这里为祖国的未来作打算。一个国家的强大是需要规规矩矩的建改者建设而成的,而不是一群目无法纪的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需能树起一群健康向上的人,更是需要法律来扶持。当然,万丈高楼从地起,树人也要从娃娃抓起,这一点邓小平爷爷早已领会。所以法律走进学校是毫无疑问的。 一个青年的未来是那鸟儿翱翔天际的时候,那一掠而过的弧度,法律的作用举足轻重。, 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金钱,物质的诱不断缠绕荷青少年们。网络、毒品危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年轻的他们面对诱惑并没有抗体,他们开始为它们而动摇。偷、抢的镜头不断出现在电视上,游戏上,作为社会最准确的镜子的他们会学不到吗?他们学到了,而且更加疯狂。因为不知管束,他们恃无忌惮;冈为年少轻狂,他们胆大妄为。因此多少青年无知的面孔出现在法庭上,那伤心的泪水已尤法挽回昔日的平静,那一栋栋铁墙割断了本应向父母撒娇的年岁,也毁了他们的一生。面对他们的是那冷冰冰的法条,他们悔恨、呼喊,希单能回到从前但已无法实现,为什么他们会走到如斯田地?因为……因为他们不懂法。一句句“不道“让法官感慨,老师痛心,父母悔恨,而稚嫩的他们又应如何面对呢! 法律走进校园,它是必需的。正如人需要氧气,植物需要水源一样重要。现代的学校已不是昔日的私塾,当今礼会也并非从前。摇头晃脑不知其解已不适合现实了,学校是学生进入社会的导盲犬,补会的发展已不容许你慢慢适应,要生存就要懂得法则。适者生存,不一定出现在动物社会里。法的地位早已经超越了那些语数英。它的存在已是各国所需。因此学法、懂法是必须的! 拥有一条进门的通行证并不代表就可畅通无疑。法律走进校园但其未来令人担忧。学校会重视法律救育吗?人力资源的不足不也是一个重大问题吗?而这些问题也的的确确发生了。多少学校因为学业的压力忽视了法际知识的教育,又有多少学校总以没订能力的借口搪塞着。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最美的弧度需要法律的修正。但法律进校的路途漫漫,探索的成果并非朝夕可得,耐心、决心缺一不可。法律能否真正走进校园呢?仍有一条漫长的探索之路啊! 文明校园行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法治龙岗创建法治学校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倡导校园文明,丰富校园生活,由区教育局、区司法局、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联合举办的龙岗区“法治文明校园行”系列活动于近日在南联学校进行了启动仪式,原深圳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郭玉、区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张仁幸、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等领导及学校师生代表3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进行了首次活动----物质与我,春雨社会服务社工通过视频、交流、竞赛、问答、讨论、分组活动等形式组织学生来认识物质,培养他们宏观的物质概念,这次专题活动教会学生懂得如何来获得物质、如何来分配、使用这些资源,如何正确看待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如何正确看待自己未能实现、满足的物质,鼓励他们要通过自立、自爱,才能独立、健康成长。活动结束后学生纷纷表示,这种活动效果好,有教育意义,很受感动,并表态会把所学到的知识融入今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去进一步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据了解,我区“法治文明校园行”系列活动确定了30所高中、初中及九年一贯制的公民办学校,学校师生在区司法局、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社工的组织、协助下,将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开展的活动内容及形式都以围绕当前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受到影响之时,如何抵制这种不良现象对自己的侵入,如何与家庭保持和谐、如何与学校秩序保持一致,通过自我约束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而营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及推动我区法治龙岗创建法治学校活动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