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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中应运而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的迫切需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是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它为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发展动力,明确了基本途径。 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抓住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树立共同理想,就突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就把握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打牢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领群众,就能够充分发挥和谐文化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立足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价值认同系统,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思想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方针,是激励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全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牢牢把握和谐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灵魂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有机体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居于最高层面,是指对作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认同,从根本上说,是指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价值认同。马克思主义是严密而完整的科学的思想体系,是认识和运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争取自身解放的锐利思想武器。我们必须坚定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在这个前提下,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充分挖掘和鼓励大学生所蕴含的积极向上的思想精神,更好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共识,凝聚力量,齐心协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二)主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指对国家、民族追求的未来美好发展前景的价值认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只有同现阶段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结合起来,才有其现实的价值。理想是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一个民族繁荣富强的向导。理想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奋勇前进的精神动力。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就是要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把党在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发展、民族的振兴与个人的幸福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大学生的共同愿望有机结合在一起,经过实践的检验,有着广泛的社会共识,具有令人信服的必然性、广泛性和包容性,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亲和力和凝聚力。 (三)精髓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为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思想品格和道德规范的总和,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时代精神,是一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崇高精神,它以长期形成的中华民族精神为基础和依托,顺应了时代发展的呼唤,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要求。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已经深深地融入我们的民族意识、民族品格、民族气质之中,成为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价值取向。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中华民族富于进取的思想品格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已经深深地融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 (四)基础是社会主义荣辱观。荣或辱不仅是指人们在进行自我评价时产生的自尊或自愧的心理体验,而且是指社会在对人们的思想行为进行评价时形成的褒奖或贬斥。荣辱观是人们在依据一定的思想道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的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关于荣辱观念的总和,是个别的、零散的荣辱观念的理性升华。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有机体中,社会主义荣辱观居于重要地位,它指的是对公民思想行为选择标准的价值认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反映了中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根本要求。它是对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思想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和应该养成的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的高度概括,标志着我党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的概括达到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新性的新高度。 
一、关于“价值观”概念: 关于“价值观”这一概念,学术界有狭义和广义两种不同说法。大多数学者主张狭义的“价值观”。狭义的“价值观”即“价值观念”的简称,现实生活中人们所说的“价值观”,就是指“价值观念”。相应地,价值观研究主要是一种规范性研究,主要目的是在调查、比较和研究历史上和现实中各种价值观的基础上,确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念体系,宣传这种价值观念的合理性。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分歧,主要体现在怎样把握“价值观念”的内容,怎样估价当前价值观念的变革及其走向等问题上。 另一些学者主张广义的“价值观”,相当于哲学基础理论中的“价值论”,是指与自然观、历史观等相类似的、以价值为特定对象的理论学说系统。这样的“价值观”与“价值观念”有一定区别:“价值观”本质上是关于价值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价值观念”则是人们关于好坏、得失、善恶、美丑等等具体价值的立场、看法、态度和选择。前者犹如科学系统中的宗教学和伦理学,后者则犹如人们现实的宗教态度、具体信仰和个人的道德面貌、道德品质等。 综合来看,人们一般是在狭义上使用“价值观”这一概念的。只是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在讨论某些基础性理论问题、如价值观和历史观的关系问题时,才在广义上使用“价值观”一词。当然,虽然可以把价值观看作是价值观念的简称,但在研究中一定要注意将理论研究与规范建设区分开来。如果一开始就混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既不利于价值理论研究的深入,也不利于合理的价值观的构建。 二、“价值观”的基本涵义: 目前在以下内容方面尚未发现有重要的分歧:所谓价值观念,包括人们的社会信念、人生信仰、政治理想、道德追求、生活原则等在内,是人们的价值信念、价值标准和价值理想的综合体系,是人们利益、需要、心理和行为的内心定向系统。个人的价值观是人生观的核心,群体的价值观则构成其思想文化和社会意识形态的主导成份。 具体地说,价值观念是人们心目中关于某类事物的价值的基本看法、总的观念,是人们对该类事物的价值取舍模式和指导主体行为的价值追求模式。价值观念的内容,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评价标准,成为主体判断客体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观念模式和框架,是主体进行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思想根据,以及决策的思想动机和出发点。 从微观角度说,价值观念是人心中的一个深层的信念系统,在人们的价值活动中发挥着行为导向、情感激发和评价标准的作用,构成个人人生观的重要内容,制约着人生活动的方方面面,是一个无形而有力的世界;从宏观角度说,价值观念是社会文化体系的内核和灵魂,代表着社会对应该提倡什么、应该反对什么的规范性判断。社会通过各种手段把这些观念灌输和传递给个人,内化为个人的行为规范。从水平上看,价值观念可分为日常的价值观念和哲学的价值观念两个层次,前者是人们在世俗生活中自发形成的观念,后者则是理论化、系统化的观念体系。 学理上的探讨给人的印象总是抽象的和思辨性的,但其实,价值观念是生活气息最浓的概念。它就是直接指导人们人生活动的那些观念,渗透于人们日常的饮食起居、婚丧嫁娶、为人处世、待人接物、工作娱乐、旅游购物等活动之中,成为人们活动的目标定向和判断事物的取舍标准。在国家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领域,则表现出社会主导价值观念(即社会意识形态)的重大存在和作用。 三、价值观的内容结构: 大部分学者都认为,价值观是一定主体(民族、阶级、阶层和个人等)生活实践和文化积淀的产物,是现实生活中的价值运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反过来又成为人们评价事物、品评人物的标准和原则;价值观是一种体系性的存在,其中有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的区别;前者表现为一定主体的文化心态和思维定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顽固性,后者则比较灵活,通过增减和变动一些规范以应付实际生活的变化,并维护着深层结构的稳定性、一贯性,只有社会的深刻变革或革命,才能造成深层结构的相应嬗变。 但在价值观的具体结构方面,学者们有以下几种看法: 第一种认为,价值观主要是由义利观、理欲观和德力观构成,义利问题包括公利和私利、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关系问题,理欲问题包含生命与欲望、品德与生命的关系问题,德力问题则是品德和能力、恃德还是恃力的关系。这几个范畴都是中国传统哲学的范畴,但融入了现时代的内涵,如此规定价值观的内容,可以较好地实现与传统的对接。 第二种观点则通过深入的分析和归纳,认为价值观主要是由主体个人的历史方位感、社会秩序信念、社会规范意识、价值实践意识(目的和手段意识)、价值本位意识等构成,其中包括如何看待人与己、个人与群体、生与死、身与心、社会荣誉与个人尊严等显示的个人历史方位意识,平等、自由、公正等观念显示的社会秩序观念,官本位、权力至上、金钱第一、人的全面发展等显示的价值本位意识。这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相互之间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构成人们心目中的“价值坐标系统”。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价值观念包括目标系统、手段系统、规则系统和制约系统,这四个方面相互规定,各自又由多种因素构成。 上述几种观点之间并无原则上的分歧,区别只在于侧重的角度以及概括的深度和广度。相对而言,第二种观点比较深入、全面、具有较强理论解释力、说服力和应用潜力。 四、价值观的核心和基本表现形式: 关于价值观的核心,一种观点(通常是伦理学界的部分学者)认为是个人和集体的观念,如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 另一种观点认为,人们的现实地位和利益规定了人们的价值观。这里的利益不仅是物质利益,也包括政治利益和精神利益。人们的一切思想和行为都是围绕着利益旋转的,只有深入到利益关系和利益观,才能真正理解人们在价值观上的差别和对立问题,所以利益观既是价值观的基础,也是它的核心。 第三种观点具有综合的性质,认为前二者都包含在“主体定位”之中:价值的主体是谁,他怎样把握自己的地位、利益、使命、自己与他人社会的关系等,是全部价值观的实质和核心。“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 上述观点之间也主要是分析概括的深度和层次的差别,并无实质性的分歧。 关于价值观的基本表现形式,尚无更多展开的探讨和争论。目前从正面加以比较系统的阐述、并具相当影响的一种说法是,价值观念作为观念形态的价值意识,通常表现为人们关于生活中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等观念的总和。信念、信仰和理想,是一定价值观念最通常、最基本的表现形式。 信念,即人对某种现实或观念抱有深刻信任感的精神状态。信念是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实际地体验了怎样想和怎样做才有益、有效的基础上,自然地形成的一些思考和行动的模式。凡是信念,它所揭示的内容,总是同人们“应当”持有的态度和“应当”采取的行动有关。 信仰,是人们关于普遍、最高(或极高)价值的信念。信仰使人的整个精神活动以它为核心,形成一个完整的精神导向,并调动各种精神因素为它服务,所以信仰在人的精神活动中居于统摄地位,是人的价值意识活动的调节中枢。信仰是人生的“主心骨”,是人的全部价值意识的定向形式。所以人不能没有信仰,没有信仰的生命就等于没有灵魂。而信仰的偏差,则会造成人生道路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性错误。 理想是以一定的信念和信仰为基础的价值目标体系。这种目标体系以关于个人或社会的未来形象为标志,为人的价值追求提供着自觉的典范或“样板”。从内容上看,理想是信仰中最高(或极高)价值目标的具体形象;从形式上看,理想则 是知识、逻辑与情感、愿望、目的等等的统一。理想的培育、确立和追求,是人的精神生活的最高层次。崇高人生理想的 实现,是人的生命的最高自我价值;崇高社会理想的追求和实现,则是人的生命的最高社会价值。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人们对社会主义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会,有着不同的核心价值观。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了理想信念、民主法制、忠诚爱国、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和谐文明、敬业奉献、团结互助、诚实守信、宽厚兼容、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十二个方面。 任何价值观都存在于社会之中,体现在社会之中。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创新成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天下第一村的华西村大胆探索,大胆实践,使农民奔小康的热情空前高涨。经过了几十年的辛苦建设,我国现在已经成为了文明、民主、独立,自强的社会主义国家。随着社会的变革,我们的价值观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价值观。我们是新中国的阳光少年,我们要努力学习,确立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人观、价值观,我们应该不断探索,勇于发现,不辞劳苦,不畏艰险,团结协作,为共产主义理想而努力学习,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