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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对于经济主体中的不同人员,不应该采用同一种人力资产的确认方法。提出将企业的人力资源分成一般型人力资源,技术型人力资源,企业家型人力资源三类,对三类人力资源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计量。 [关键词] 技术型人力资源企业家型人力资源 会计随生产的产生而产生,随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未来获利能力的决定因素不再是财务成本,而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客观及时地提供人力资源相关信息,不断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是会计应尽的职责。笔者认为将人力资源进行分类以后,再加以计量,能解决计量上的一些问题。 一、人力资源的分类 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成金字塔型分布,分为三个层次。不同层次的人对于企业价值增值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因此分享企业获得的利益也应当不同。 第一层次。最稀缺的、能整合企业内外各种物质人力结构关系等资源的企业家,他们决定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受托管理企业,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同时又是员工基层管理活动的委托者。他们推动了企业的资产的增值,所以,除了定期获得工资薪金之外,还要以人力资本作为投资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第二层次。企业的研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管理策划人员,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客户资源等关键因素,也为企业价值的增加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他们的作用比较类似一项新的技术或者研究成果,能让企业获得有别与其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获得超额利润。 第三层次。大量的一般员工,人数众多,从事简单机械的劳动,创造能力有限,流动性很强。由于现在普通劳动者这个层次上的人力资源市场是供大于求的形势,同类型同水平的员工基本可以以相同的代价从劳动市场中获得。 二、人力资源的计量 企业家型人力资源 对于此类人力资源价值计量,可以采用非购入商誉法。在此借用王家华同志提出的人力资源当期价值计算公式:当期实现的群体人力资源价值=劳动报酬总额+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物力)资产投资者的投资报酬总额;当期实现的个体人力资源价值=个体劳动报酬总额+个体所享有的净利润。以上公式中关键的是物力资产投资者获得的利润份额是多少,对此可以结合易庭源教授的“利润分块理论”来分析。首先,将企业利润分成两块。一为常规劳动的剩余价值,也是各企业应实现的平均利润;二为创新劳动的剩余价值。然后,进行“两步分配”:第一步,由于员工每月获得了劳动报酬,因此在纳税后全部归物力资产投资者。第二步,在纳税后,小部分分给物力资产投资者,大部分分给企业经营者和创新劳动者。易庭源教授认为,以“利润分块”的办法构建简易的人力资源价值会计模式,实现了“两步按劳分配”(工资,超额利润奖励)和“两步按资分配”(社会平均利润,超额利润分红),比美国近年来流行的“EVA奖励分享计划”不仅理论上更完善,操作上也更简便,更符合我国国情。 技术型人力资源 对于技术型人力资源我们设置了“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摊销”、“人力资源差异”、“人力资源损益”、“人力资源预计负债”五个科目对其进行核算。 (1)“人力资源”。这是一个资产类账户,核算人力资源初始确认的价值。借方登记人力资源初始价值增加及期后的调整增加,贷方登记人力资源初始价值减少及期后的调整减少。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人力资源尚未摊销的价值。该账户设置两个明细账户,“预计支付给职工”和“实际为职工支付”。 (2)“人力资源摊销”。这是“人力资源”账户的备抵账户,类似于“累计折旧”账户。与“人力资源”账户相对应,分别设置“预计支付给职工”和“实际为职工支付”两个明细科目。 (3)“人力资源差异”。这是一个过渡性账户。借方或贷方登记实际发放的工资等与进成本费用的“人资源摊销——预计支付给职工”之间的差额,贷方或借方登记按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费用的转出数。结转后,该账户余额为零。 (4)“人力资源损益”。这是一个损益类账户。借方登记企业支付职工的谴散费等以及“人力资源——实际为职工支付”和“人力资源摊销——实际为职工支付”两者之间的借方差额(即尚未摊销额);贷方登记职工离开企业时发生的争议费、违约金等。期末该科目按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中,结转后该科目余额为零。 (5)“人力资源预计负债”。这是一个与“人力资源”账户相对应的负债类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一切支出、取得人力资源时“人力资源—预计支付给职工”的初始价值后期调整减少数、以及在职工离开企业时“人力资源——预计支付给职工”和“人力资源摊销—预计支付给职工”两个账户之间的借方差额(即尚未摊销额),贷方登记取得人力资源时“人力资源——预计支付给职工”的初始确认价值以及后期调整增加数。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未来将要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费等支出一般型人力资源 (1)企业取得人力资源时,将招聘成本、选拔成本、付给员工的安家费等作为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 借: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 (2)业员工脱产学习,支付学习期间的工资培训学费等时: 借: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 (3)员工学成后正式使用时 借:人力资产 贷:取得成本 〔摘要〕本文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对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必要性,并指出国内事务所在这方面的不足,之后论述了怎样构建合理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并用数学模型分析了约束的适当性问题。 〔关键词〕人力资本激励与约束机制适当性 现代经济理论一再证明了人力资本在一国的经济增长和企业的成长中所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人力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更是如此,所以应善待人力资本,激励人力资本进行创新。同时,又不可放纵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所有者本质上比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更大胆、更敢冒风险,所以在调动人力资本的积极性同时,要约束人力资本。 但是目前,国内的事务所对人力资本的创新还重视不够,相应也缺乏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大型事务所或许存在相关看似合理和完备的制度,但执行不力,而小事务所则制度也没有。 一、构建激励机制,鼓励人力资本创新 第一,物质激励。人力资本作为资本存在,回报就不能只是简单的工资,这只能满足人力资本再生产的基本要求,还需要考虑其他的回报形式,使得人力资本可以一起分享剩余收益,从而将人力资本对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可采取年薪制、年终奖、股票期权计划等。 第二,权利与地位激励。马斯洛需求理论说明,人在满足了第一层次的物质需要后,接着就有第二层次的权力与地位需求。权利与地位激励就是对人力资本的地位和权利做重新界定,提高人力资本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地位和权力,把人力资本所有者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都当成企业的所有者。 第三,企业文化激励。对企业来说,规章制度与企业文化是相互补充的,在规章制度不能起作用的地方,就靠企业文化来规范人力资本的行为。因此,事务所要形成重视人力资本的企业文化,真正从人力资本的需求出发进行决策,使人力资本对企业产生归属感,从而产生激励效应。 这三方面构成了完整的人力资本激励机制。事务所合伙人其实是能决定人力资本所有者是否运用以及多大程度运用人力资本的,他只要用对了激励手段就能“控制”人力资本所有者。事务所的人力资本是事务所获得盈余的根本来源,但是,若不对人力资本的所有者进行适当的控制,人力资本的行为就会脱缰,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侵犯,即引发事务所最终风险的也是人力资本。象毕马威2005年的销售滥用非法避税产品案件,差点就使得“四大”减少为“三大”,就是由于创新过度没有节制变成了冒险。因而事务所在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人力资本创新同时,约束机制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构建约束机制,控制人力资本过度创新 约束机制可分为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其中内部约束,是指事务所对人力资本的约束,主要有以下方面的约束措施。 第一,公司章程、劳务合同约束。公司章程就是企业的宪法,人力资本在本公司工作,都必须服务、服从并效忠于本公司章程。但是我国大多数公司的章程基本一个模式,没有实质内容,并未对公司中各种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界定,更谈不上构成对人力资本的约束。劳动合同也应该体现对事务所的商业机密、技术专利、竞争力等的保护,从而约束人力资本的行为。 第二,执业核查。即审计师的工作要经过别人的复核,尽量弥补人力资本有限理性的不足,以保证执业质量。象审计制度规定的三级复核制度,但在实践中,很多时候只是走一下三级复核的形式,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没有起到约束人力资本行为的作用。 第三,激励中体现约束。即对人力资本实行的各种激励机制的本身就体现了对人力资本的约束。象年薪制、股票期权计划、退休金计划,这些都要求人力资本在满足一定的工作业绩和工作年限后才能享有,这种激励本身就包含着约束;另如企业文化激励,不仅可激励人力资本创新,也可约束过度创新。 外部约束,其实是一种社会大环境的创建,不仅单单为事务所服务,带有准公共品的性质。大致包括法律约束、道德约束、市场约束、社会团体约束、媒体约束等。 三、约束的适当性 人力资本既需要激励又需要约束,但“过犹不及”,那么约束在多大程度上是适当的?我们可通过一数学模型来进行讨论。 假设一个项目为事务所带来收入R,因约束不存在或不强而违规且被查处概率为P,赔款为C1,声誉损失等隐性成本C2,事务所的约束成本支出C3,因此事务所总的净利润为PRO= R-P*(C1+C2)- C3。但约束力恰能化解冒险行为需要约束成本C。 约束成本、违法成本、净利润之间的变化关系可分��危ㄈ缤迹? (1)若C3 P*(C1+C2)与C3都是正数,那么PRO要有最大值,P*(C1+C2)+ C3就必须达到最小,而P*(C1+C2)+ C3≥2 [P*(C1+C2)*C3]1/2>0,当P*(C1+C2)+ C3=2 [P*(C1+C2)*C3]1/2时,即当P*(C1+C2)=C3时,P*(C1+C2)+ C3是最小的。因此,当约束成本C3等于预计的违法成本P*(C1+C2)时,PRO有最大值,此时的约束便是最适当的约束。此前都属约束乏力。 (2)C3 (3)特别当约束成本增加到C时,该风险行为能被控制,C1、C2就固定为0,事务所净利润已经降低到一个低值,再增大约束成本,事务所净利润继续下降,此时便是非常明显的约束过当。 参考文献: [1]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J]经济研究,1996,6 [2]魏杰:论企业治理结构中的人力资本机制[J]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2002年第11期 [3]王东京:动力机制:关于激励与约束问题的政策分析[J]财贸研究,1999,3
会计论文: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问题【摘要】 本文从公允价值的含义比较入手, 分析了公允价值的特征和意义, 总结了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纳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后可能对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带来的影响, 并对公允价值在我国的运用现状作出了相应的评析。 [关键词] 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 计量模式 近十几年来, 公允价值一直是国际会计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IASB) 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等机构都对公允价值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和研究, 我国在1997 年首度引入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之一, 但由于各方面原因, 相关准则的实施并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2006 年2 月我国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将重新公允价值纳入财务信息披露的框架之中,再一次将公允价值的相关问题放在了聚光灯下。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inancial accountingstandards board, FASB) 于2006 年9 月正式发布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 号( Statement of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SFAS 157) ———公允价值计量。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交易者在有序交易中, 销售资产收到的或转移负债支付的价格”。 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UKASB) 在财务会计报告准则第7 号( FRS7) 《购买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中指出公允价值是熟悉情况的资源双方在一项公平而非强迫或清算小说中交换一项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 CIAC) 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 “公允价值指没有受到强制的熟悉情况的自愿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中商定的对家的金额。 我国财政部在2006 年2 月15 日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 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 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可见, 我国的公允价值表述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一致。为了进一步理解公允价值的含义, 本文仅对SFAS 与IFRS 中公允价值的概念进行比较。就其相同点来说: 第一, 两者的前提都是假定企业是持续经营的实体, 没有计划或没有需要进行清算, 减少其营业规模, 或按不利条件从事交易。第二, 他们都强调了交易形成的条件,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要求有秩序地交易中形成的价格,国际财务会计准则要求公平交易中达成的自愿的交易。也就是说交易双方是平等的主体, 不存在强势的、或受胁迫的一方来影响公允价值的形成。针对定价主体的不同, 焦授青, 杨成文( 2007) 认为市场定价是最符合公允标准的价格,意味市场价格是整个市场竞争博弈的结果, 它可以相对地体现整个市场的公允性, 如果存在市场价格, 交易双方也无需进行协商。 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意义评析 公允价值符合现代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结构的逻辑起点, 同时也是会计计量的理论基石。不同的会计目标对会计信息有不同的要求, 同时也导致计量属性选择的差异。通常认为, 会计目标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 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 在证券市场出现之前, 受托责任观占据了理论界的主导地位。受托责任观认为, 会计目标就是以恰当的形式有效地反映和报告资源受托责任,在该观点下主要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因为在当时的交易性质和规模下, 基于历史成本计量基础所形成的信息是最可靠的。而20 世纪60 年代以来, 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扩大和规范, 资源的委托与受托关系通过发达的证券市场建立起来,证券市场上收益与风险的并存使得投资者更加关注与收益风险相关的信息, 从而权衡利弊做出决策。可以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 交易性质和工具的日益复杂, 社会对财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要求就越高, 面向未来的决策有用观也就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同。而与决策有用观相适应的公允价值也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公允价值有利于资本保全 按照资本保全的理论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成本补偿和利润分配要保持资本的完整性,保证权益不受侵蚀。企业收益的计量, 都应以不侵蚀原投入资本为前提, 只有在原资本已得到维持(保全) 或成本已经弥补之后, 才确认收益。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符合实物资本维护的理论。因为如果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则计量得出的金额在物价上涨的经济环境中, 将不能购回原来相应规模的生产能力, 企业的生产只能在萎缩的状态下进行; 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尤其是在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的情况下,各要素的价值表现能够不断地反映现实中变化了的资产价值, 从而有效地维护实物生产能力, 更好的保全资本。 公允价值的动态计量, 使得财务会计信息更具备相关性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 具有较强的时效性, 强调资产或负债在计量日这一时点的价值。而在通货膨胀的经济环境下, 一方面各个时期的历史成本表现的货币购买力本身已经失去了可比性, 再加之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 更加动摇了历史成本会计的确认基础和计量属性。根据FASB发布的第133 号财务会计准则以及IASC 发布的第32 号和第39 号国际会计准则, 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均要再表内确认, 并且指出公允价值是计量金融工具的最佳计量属性, 对衍生工具而言则是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因为金融衍生工具着眼于未来, 其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不是在交易完成之日,而是在合约签订之时, 在这期间价格变动频繁,要求不断地反映, 若按历史成本计量, 显然不够具备相关性。而公允价值却能够真实、及时、可核实的反映资产或负债的价值。 三、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再次引入公允价值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公允价值在我国的实施经历了提倡、回避和重新引入三个阶段。1997 年到2000 年这段时间里, 财政部大力提倡使用公允价值, 在十项具体准则中涉及到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有债务重组、投资、非货币性交易、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租赁等。但是, 此期间由于我国的要素市场还不够成熟、缺乏活跃的交易市场, 公允价值往往难以获得, 导致企业在运用这些会计准则时出现了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 进行内部交易的现象, 从2001 年至2006 年财政部又修订了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投资三项准则, 强调了真实性和谨慎性, 明确回避了公允价值。 2006 年2 月15 日, 我国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18 个准则都涉及到公允价值的计量, 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交易、资产减值、企业年金支付、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收入、政府补助、企业合并、租赁、金融工具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石油天然气开采、金融工具列报。总体来说, 我国在引入新准则的过程中是较为谨慎, 但对资本市场以及上市公司的影响仍不容小觑。 首先,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得到如此高的重视, 与其能够影响企业报告盈余有很大关系。 对债务重组公司的影响。原《债务重组》准则不允许债务人将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重组收益,但在新准则下, 债务人将可以确认重组收益。也就是说对沪深股市无力清偿债务的上市公司而言,债权人如果做出让步, 豁免其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上市公司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 进入利润表。其每股收益将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同样, 对于经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司来说,新准则要求将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 并选择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许多拥有一批房地产、零售以及酒店类的上市公司, 他们所拥有的物业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账面价值, 个别公司甚至超过了股票的市价总额,而公允价值模式的使用, 有可能为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的价值实现提供有力的支持。 对于证券投资盈利的公司来说, 采用新准则之后, 证券业务上的浮动盈亏, 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成本计量, 期末时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所以, 证券投资业务占一定比例的上市公司的会计利润可能会增大其后续计量的波动性。但需要注意的是,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 尤其是对后两类公司而言, 如果没有将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或者是证券投资套现时, 新准则的执行所影响的是公司账面利润, 而不会带来公司现金流的增加。相反, 会因为账面盈余的增长而需要额外增加的税收支出, 降低企业的净现金流。同时,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 将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所以, 税盾效应的消失为股东带来的不利影响反而是企业更加应当重视的问题。 其次是对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在股权分制改革以前, 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是股权分置。国有股和法人股皆不能再二级市场上流通。股改以前, 上市公司持有的法人股主要以历史成本模式计量, 股改过后, 原来的法人股将获准上市流通,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 其估值将以公允价值为主要的计量依据。而在目前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普遍高于相关股份账面价值的情况下, 新准则的实施将使得持有这些公司股权的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又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 2006 年12 月31 号前上市的、1408 家A 股上市公司按新的会计准则所出具的年度报告中, 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净增加8 亿元, 增幅为43%。而今年一季度,上市公司利润增长高达95%, 每股收益增长达78%。而利润总额中, 约三分之一来自于上市公司交叉持股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以雅戈尔为例, 4 月3 日公布的06 年年报当中, 按新准则调整的股东权益为7 亿, 较原准则下的5 亿元增加了2( 62%) , 其中主要原因是所持中信证券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后, 资产重估导致的价值增值。再如, 一季度每股净资产冠军岁宝热电, 每股净资产05 元, 因为持有84 亿股民生银行股权,账面价值多增20 多亿元。类似的情况还有南京高科、两面针等等。也就是说, 即使上市公司的本身经营业绩没有提高, 只要存在交叉持股, 仍然有出现股市上涨的可能。所以, 对于已经执行新会计准则后, 投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股东权益增长超过一定幅度的上市公司应予以重点关注。 四、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推行给我国的启示 在新推行的准则中采纳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是我国实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进程中迈出的重要的一步。但是从宏观上来看, 我国现有的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的条件还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之中,从微观上看, 大多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内部人和外部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所以对于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推行并没有一个十分成熟和完善的外部条件。其次鉴于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 其确认过程本身需要评估人员主观的判断、估计和预测, 可能由此而影响按照公允价值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同时, 公允价值的计量还要求能够得到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估价信息, 否则就有可能会导致这一类会计准则在执行的随意性, 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所以在外部交易市场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 公允价值的运用需要慎之又慎。 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推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客观的外部评估机构的支持, 同时也需要完善各种相关的法规监督, 以及相关会计人员与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 从而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我国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顺应我国经济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葛家澍关于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J] 上海会计, 2001,(1) :3- [2] 张为国, 赵宇龙会计计量、公允价值与现值[J] 会计研究,2000, (5) :36- [3] 黄世忠公允价值会计: 面向21 世纪的计量模式[J] 会计研究, 1997, (12) :23- [4] 焦授青,杨成文公允价值新论[J] 财会月刊, 2007, (05)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