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云起航
1、有助于提升公司本身的运营管理能力。2、良好的税务筹划工作可以保障企业在做账的时候就按照整个筹划来做,这个时候就可以节省很多成本。3、加强缴税观念,建立诚实守信缴税。 
一、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壮大 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和意义上解决了这一问题。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别是创业初期,在自身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上就会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因此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足够而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重要的,也是其发展的关键。 二、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中小企业集群的形成 国家针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形成中小企业集群,形成地方产业优势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其影响下中小企业形成的集群将遍及政策范围内的所有区域,推动区域内中小企业的聚集和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和国家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增强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经营风险及外部风险,而由于自身发展的阶段较低,其抵御这种风险的能力较弱。尤其是面对金融危机这样的大规模危机的时候,中小企业往往无能为力,只能是死路一条。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小企业抵御这种风险的能力。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摘 要 随着我国税负制度不断地推进改革创新,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已扩大到全国。营改增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消除税制差异、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但在改革过程中势必会对企业的税收情况和财务管理等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不少企业对营改增政策认识不到位、操作失当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需要对营改增为企业带来的税负影响有一个系统的认识,从而为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改革提出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 营改增 企业税负 影响 对策 一、引言 随着营改增在国内开展广泛的试点,其对各行各业的税收情况和财务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增值税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采用了不同的计税方法,前者的增值税按不含税价格为计税基础,增值税率为3%,对一般纳税人可用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来减少应纳税额。营改增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企业会计核算的会计科目、成本和收入的核算进而对利润的核算以及会计体系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企业整体税负的影响 营业税最主要的弊端是重复征税,在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之后,这中间经过了几个环节就要征收几次营业税,而在企业环境和经济社会复杂化的背景下,产品的流通环节越来越细化,征收的营业税也越来越多,这不仅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也会制约企业的发展。而增值税只针对流通过程中新增值的部分收税,能有效避免营业税的弊端。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按不含税价格为计税基础,增值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所以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其减少税收的主要途径是通过进项税额抵扣来实现的。在营改增的试点下,其主要目的是降低服务行业的税收负担,避免重复征税、营业税全额征收、不可抵扣的弊端,但因各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其实际税负的影响有一定的差异,比如说,对信息技术以及咨询服务业等的税负是下降的,但对金融租赁业和运输业,其税负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税负增加可能的原因在于营改增实施之后,这些企业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对比较少,缺乏足够的抵扣额,从而使得企业税负最终有一定的增加。 (二)营改增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变化,从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一个目标,能体现企业的经营业绩,利润总额是企业非常关注的利润形式之一,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减去生产营运成本的差额。而营改增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从一个角度来说是体现在对企业利润核算的影响上的。具体表现如下:首先,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在核算销售收入的时候,产品价格是按照不含税价格来计算的,因此同样的价格,但分别在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税方式下,企业的销售收入是会有差别的,进而利润产生差异。其次,企业缴纳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科目,然后通过计入成本来影响企业的利润,但增值税在会计核算时不会被计入成本,因此营改增之后,对纳税业务的核算有很大的改变。第三,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可通过进项税额抵扣部分应纳税额,这能够降低企业的流转税负,减少重复征税的问题。 (三)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对实体经济层面非常有益的税制改革,能够有效减少结构性税负。对企业而言,营改增会对其会计核算产生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对纳税业务和利润的核算。企业更需要在安排财务管理工作时充分考虑结合税制改革的要求,最大限度利用好营改增政策的积极效益。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营改增细化企业的税金明细核算,分清业务不同而适用不同的税率,并按照不同的抵扣税率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避免记账混淆,清晰及时地反映企业的营改增情况,可见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影响巨大。第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发票下分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用于抵扣税额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新的发票种类,为企业的发票管理增加了一定难度。第三,营改增的政策下为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可能。企业可以通过在税收实践中积累经验,根据自身的财务构成特点和实际业务经营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三、企业应对营改增应采取的管理措施 (一)提高对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探求,增加企业自身科学筹划税收的能力 企业需要增加对营改增的相关政策的研究,以及营改增实施之后对企业自身各方面所产生影响的研究,由此来加强企业对营改增政策影响的思考把握和应用能力,能够做好企业管理流程的梳理配置和实施,并科学地筹划最合适的纳税工作。例如,对企业的相关部门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安排来加强税务的管理;企业可对自身的收入进行分解,从而降低企业的计税基础,若是企业的增值税没有达到纳税人的标准,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标。 (二)确保与税务部门的紧密联系,充分利用营改增的优惠政策 对管理部门来说,营改增的目的是降低各经济主体整体的税负水平,但并不能够保证每一个企业的税负都能减少,营改增之后,部分企业可能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因此,对每一个企业来说,需要做好自身的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统筹工作,而企业与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充分细化企业的税金明细核算,应对好营改增使企业的税金核算、收入核算、成本核算以及相应的管理发生的变化,分清业务不同而适用的不同税率,避免记账混淆,清晰及时地反映企业的营改增情况,做好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随时关注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增值税政策,包括补贴、指导要求等,若符合申请补贴的要求,及时地准备好申请材料争取增值税财政补贴也可降低企业的税负。 (三)提高财务管理能力,适应政策新形势 营改增会对企业的纳税业务和利润等的核算产生较大的影响,企业更需要结合税制改革和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利用好营改增政策的积极效益。企业要尽快适应税制的改革,并对自身的财务人员、核算体系、财务管理方法进行调整和配置,以充分顺应改革的形势。例如,企业选择供应商时,应尽可能地选择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这样可以增加企业的进项税额;同时增加自身的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具有时效性并会注明扣税金额,所以管理的难度会比营业税发票更高,对发票遗失、退票、作废等的处理相对复杂,因此为防范企业的财务风险,对发票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在企业业务过程中,财务部门更要综合考虑增值税的抵扣因素,为企业的合同签订、定价结算等提供指导意见,使能抵扣的税额得以实现,争取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促进税负的降低成本的有效控制 营改增采取的道道抵扣模式对企业的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新形势下的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创新力和管理能力,加快转型升级。可通过采购新型设备,进行技术升级,并且能够抵扣增值税来降低成本;也可针对营改增将相关业务进行分离或者外包达到降税的效果,从而增加企业利润。与此同时,企业在创新发展中需要着重加强创新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效地防范企业的税务风险,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2006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满足了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对信息的需要。新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将对企业涉税业务的处理产生直接的影响,但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目的、基本前提、原则等均有所不同,二者之间必然存在差异,本文主要对《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新准则)对企业纳税(主要指所得税)的影响进行研究。 一、新准则与现行所得税法存在差异的具体表现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发生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并且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等情况,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提取减值准备后仍然使用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使用期间按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继续提取折旧;对于提取减值准备后处置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除了结转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余值,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新准则还规定,可以提取坏账准备的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税法规定①,对于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对于提取减值准备后仍然使用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税务处理仍按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计税成本进行摊销,与会计准则存在明显差异(该差异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进行调整);在确认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让损益时,应配比扣除税收口径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与会计准则也存在明显差异(该差异同样在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进行调整);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者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税法还规定②,企业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范围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新准则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范围远大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因此,执行新会计准则后,企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超过其余额5‰的,或者对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都应作所得税纳税调整增加处理。 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存在差异的分析 (一)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存在差异的基本原因 (1)两者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会计目标是要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税法的目标主要通过公平税负、公平竞争来保证财政收入的实现。(2)两者的基本前提不同。会计核算的4个前提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同于会计主体,而且对收益、费用、资产和负债确认、计量的时间和范围不同,必然产生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3)两者遵循的原则不同。所得税法除了遵循一些会计原则外,更主要的是坚持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收入均衡原则、反避税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二)新准则与现行所得税法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所得税法主要根据据实扣除的原则,只有实际发生的损失,才能在税前扣除,反之则一般不允许扣除。由于市场复杂多变,各行业面临的风险也不同,如果税法规定固定统一的准备金扣除标准将导致企业之间税负不公平。而会计准则则根据谨慎性原则,规定资产存在减值现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 三、新准则与现行所得税法之间差异的会计处理举例 某公司于2006年12月自行建造一项生产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该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为8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000元,税法和会计准则均规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若该资产在2009年底,因技术陈旧等原因,市场价值为30000元,清理费用为10000元。 2011年,企业对该固定资产提取折旧额以及会计与税收差异的处理与2010年相同。 2012年初,公司对该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收入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