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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填清道光皇帝。 世界禁毒立法始于鸦片泛滥的近代。中国是世界上禁毒立法最早的国家。1729年清朝雍正皇帝颁布的关于禁止鸦片烟的条例是中国最早的禁毒法规。1839年6月清道光皇帝颁布的《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共39条,是中国和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禁毒法规。1909年2月在上海召开的万国禁烟大会成为国际禁毒领域的第一个多边会议,促成了1911年海牙国际禁毒会议的召开以及第一个国际禁毒公约《海牙禁毒公约》的草签。此后,缔约的其他国家根据公约精神相继制定了禁毒法规,如美国1914年《哈里森麻醉品法》,德国1920年《鸦片管理法》等。扩展资料:我国正式成立《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以第七十九号令公布,自2008 年6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重要意义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禁毒法》,并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应对毒品违法犯罪形势、适应禁毒工作发展需要,在总结多年来禁毒斗争实践经验、吸收国内外已有法律规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中国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是指导中国禁毒工作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彰显了中国政府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完善了中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对于依法全面推进中国禁毒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是中国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参考资料来源:国际禁毒立法历程—人民法院报 
一望无垠,姹紫嫣红的婴栗花让人惊叹不已,可就是这艳丽的花朵后面,隐藏着一只只邪恶的魔爪毒品,这个恶魔,在不知不觉中,侵蚀着人类因为这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等的出现搅乱了我们幸福甜美的生活我作为一名小小禁毒员,要行动起来,宣传毒品的危害,勇敢地向白色恶魔说不,让下面这些可泣的事情成为惨痛的教训.一个年轻人结识了一些不好的朋友,因此染上了毒品,刚开始,他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终于所有的钱变的一干二净了,毒瘾控制不了,为了满足需要,慢慢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偷,抢,骗,为了钱无所不做,终于有一天,将自己罪恶的双手伸向自己的老母亲,因要钱不给,竟丧心病狂的将菜刀向自己母亲挥了去,惊心动魄的一个悲剧。从这件事,可以看出,一个吸毒的人,不仅身体被毒品麻痹,连心也不会失去理智。像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很多,所以禁毒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我们要更多地了解毒品,向亲人提倡禁毒.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进吧.
我国在1990年12月28日颁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根据当时的情况将毒品定义为"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国际禁毒公约将具有依赖特性的药物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两大类进行国际管制,它们有时候被统称为"精神活性药物"。这些药物如果滥用即是毒品。 从自然属性讲,这类物质在严格管理条件下合理使用具有临床治疗价值,那就是药品。 从社会属性讲,如果为着非正常需要而强迫性觅求,这类物质失去了药品的本性,这时的药品就成为了毒品。因此毒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当然也有些物质成瘾性大,早已淘汰出药品范围,只视为毒品,如海洛因。 "毒品"、"吸毒"是我国的习惯讲法,而国际上习惯只讲麻醉品、精神药品的滥用。 二、认识毒品 人们知道,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在小亚细亚及地中海东部山区发现了野生罂粟,青铜时代后期(约公元前1500年)传入埃及,公元初传入印度,6、7世纪传入中国。从很早时候开始,人们就把罂粟视为一种治疗疾病的药品,因而便有意识地进行少量的种植与生产。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才会有鸦片的出现。作为一种商品,它既有使用价值也具有经济价值;作为一种药品,它既有医疗使用的价值,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麻醉、积蓄毒素乃至造成依赖、病魔的作用。全国人大党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一条规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被称为是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我国是一个曾遭受毒品严重危害的国家,历史上的毒祸曾给中国带来深重的灾难,几乎使中国陷入亡国的境地。今天,毒品死灰复燃,再次向我们发起了挑战。由于毒品在我国死灰复燃的时间相对较短,预计毒品的蔓延还将有一段发展时期。 三、毒品知多少? 毒品一般是指非医疗、科研、教学需要而滥用的有依赖成瘾性的药品。根据1990年12月28日我国第7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明确规定毒品为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和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现简介如下。 鸦片又称阿片。为罂粟未成熟果实的浆汁干燥而成,可用于治疗疼痛及止泻等。其提取物吗啡具有强大的镇痛作用,几乎对一切剧痛均有效。将吗啡进一步加工,即可得到臭名昭著的海洛因,俗称白粉。以吗啡为例,若连续应用两天左右,每4小时1次,即可成瘾,停药后会产生一系列痛苦的反应。 罂粟壳俗称大烟壳,为罂粟的干燥果壳。它原是一味中药,可用于治疗久咳、久泻、脱肛、便血及胃痛等症,但不宜多服、久服,否则容易成瘾。某些见利忘义的摊主、饭店经理竟将它放在火锅内或牛肉汤中煮汁,让顾客上瘾,以招徕“回头客”。此属违法犯罪行为。 大麻是一种草本植物,也曾作过药用,它的雌花与树脂则为含有大麻素的毒品,少量食用可使人产生一种梦幻感,看到的物体变得鲜艳明亮,具有很强的引诱力。成瘾后会使人惊恐或产生攻击行为。 可卡因从古柯树叶中提取的一种局部麻醉药,常用于手术麻醉,一旦成瘾,会因幻觉而自残,如感到有许多虫子在皮肤内骚动,不堪忍受,于是不惜用刀将皮肤切开,鲜血淋漓,惨不忍睹,或产生迫害、嫉妒妄想,以致用暴力进行“报复”。 此外,“冰毒”、致幻剂、苯丙胺类兴奋剂(如摇头丸等)及某些挥发性溶剂也属于毒品之列。
禁毒 毒品是什么?一时的沉迷,带来一生的痛苦 多少人因此葬送了自己原本宝贵的生命以及美满的家庭,难道这些“迷途羔羊”还不能醒悟吗?曾经的旧中国,我们早已背上了“东亚病夫”的包袱,难道我们还要重演那场走向深渊的悲剧吗? 吸毒者多数短命,一般不超过四十岁。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不仅使家庭破碎,还会给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威胁。据联合国统计,全世界吸毒的人数高达两亿,吸食毒品的交易额高达5000亿美元以上,毒品蔓延范围扩展到五大洲的两百个国家地区,而且全世界的吸毒者仍不断增加。毒品已成为困扰社会最大的隐患。“拒绝毒品”不止是一句口头的承诺,也是我们身为中国人应当承担的一份责任。 自1987年以后,各国在每年的6月26号都要集中展开大规模的禁毒活动。2007年11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毒品现在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灾难。也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如果再不遏制,将会严重泛滥,败坏社会风气。有一句话曾让我深深的感动“生命只有一次,同样的选择权也只有一次”。是啊,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要不回来了。这句话我送给那些吸毒者,以及“旁观者”。 禁毒已不是一个人的责任,也是全世界13亿人的责任。我们应当守望相助,我们的祖国应当走向安定繁荣,而不要因为“毒”而沉沦。为了自己,为了家庭,我们都携手共创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