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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科前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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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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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文献综述写作要点再论 (按:当下在音乐院校的学术论文写作中,“综述”写作已愈来愈受到指导教师和写作者的重视。虽然在教学中笔者曾多有明示和讨论,但仍有部分写作者对相关文体性质、内容安排和结构要义有所忽视而理解不深,从而使其“综述”文稿学术价值受到影响。据此,笔者借“博客”之便,对音乐文献综述写作的相关问题,再做要点式归纳总结,与博友们交流和讨论。) 一、什么是“音乐文献综述”?在预设或限定的时空范围内,对某一音乐学术领域所积累学术文献进行全面观察、分类综合和定性总结的书面陈述,称为“音乐文献综述”。所谓“预设或限定的时空范围”,是指综述都需要有所涉文献的具体时期或年限划定以及具体学术领域或主题规定。具体而言,就是这种时空范围的预设或限定,从时间层面而论,可长可短,长者可设定为一个世纪(如所谓“百年文献综述”);短者可设定为刚刚成为“历史”的前一年或两三年(如《中国音乐年鉴》中的某领域某年音乐文献综述)。从学术主题层面而论,可大可小,大者可设定为一个学科或一个专业方向(如《当代中国音乐学》中的分学科综述);小者可设定为一个音乐主题或一个理论问题(如一次学术会议、一种专业技能、一个音乐品种或类型研究文献)。这就是说,所有的音乐文献综述,其材料对象都不是漫无边际或“边界”迷糊的音乐文献谈论,而是有历时性范围和学术空间范围预设或限定的陈述。据此,任何综述者对音乐文献时空范围的设定和限定,都应当是根据个人能力、精力和具体需要的一种适合个人专业条件的界面设定选择,切不可贪大求杂、节外生枝,使自己最终陷于内容和结构都难于驾驭的困难境地。音乐文献综述,是当下包括民族音乐学研究课题在内的各音乐学专业本科生学习、研究生教育和学位论文写作中采用最为普遍也是最多的著述内容或著述形式之一。在民族音乐学学术领域,根据学术目的、作用和文本内容结构的不同,音乐文献综述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作为民族音乐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中引言或绪论章节中部分内容的文献综述,这是各级学位论文规定格式中必须要呈现的一部分对前人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和认知的内容。二是作为民族音乐学某一专题领域,对规定时间或范围内的音乐文献积累做专门化梳理和认知完成的文献综述,这是一种独立成篇的专业论文样式,如某某音乐学术研讨年会所提交专业论文或研究成果的全面综述,或某某时期某一音乐领域所积累专业文献和研究成果的全面综述等。二、音乐文献综述的基本特征凡是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规格和学术要求的音乐文献综述,无论它是学位论文中的相关段落部分,还是独立成篇的专项主题综合,在写作上都需要认真审视和关注下述几方面内容:对象材料全面性。就是对规定时空范围内所涉音乐对象的现有文献资料积累,要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综述”之“综”,在这里具有明确的时空规定上的意义,那就是“所述”音乐对象材料上的全位性和全面性观察和认知。一篇对音乐对象文献积累材料描述不够全面而有明显缺失的章节或独立篇幅,都不能称之为是合格的“综述”,因为它没有全面反映出所涉音乐对象的历时研究过程和最新学术进展及信息。陈述方式描述性。凡是好的音乐文献综述,对规定时空范围内所积累的所有音乐文献,都主要采用客观“描述”的方式来进行综合性陈述,这是“综述”之“述”特征的性质体现。尽管“综述”也需要有“述者”个人见解和认知发表,但是这种个人见解和认知,则首先是建立在原有文献材料客观内容基础之上的。因此,忠实引用、陈述原文和理解诠释原文,是音乐文献综述的基本特色。故而一篇合格或优秀的文献综述,原有文献材料内容的陈述与著述者个人意见的发表,都不是模糊混淆、雾里看花,而是清晰明确、泾渭分明;对原有文献材料引述也不是断章取义,更不是推论甚至篡改,而是忠实、周到和准确。“述而不作”,是它的主旨,这里的“作”,应当理解为是“发挥”、“推衍”、“创造”。因此,音乐综述的“述而不作”,对于原文献来说,就是不发挥、不推衍、不创造,避免综述者个人不着边际的主观推论和随意理解,这也是笔者主张将音乐文献综述划为“乐志性质”著述一类的根本原因。内容结构综合性。凡是好的音乐文献综述,在规定时空范围所现音乐文献的全面、客观描述基础上,都还有著述者个人分类综合和定性总结的创新性思维显示。“综述”之“综”,除了前述具有时空规定上的全位性和全面性意义之外,另还有方法和程序上的限定意义,那就是需要对所涉音乐对象的全部文献材料从内容到形式都予以分析、归纳与综合。这就是说,综述文章的内容和结构,决不是所涉音乐文献材料的一般性介绍、简单化排列和无序式拼接,而是通过分析、归纳与综合,将所掌握的全部音乐文献材料,从学术层面上进行分类或分项组合,在深入认知基础上再进行模式化提炼归类和理性化归纳总结。由于这种模式化提炼归类和理性化归纳总结,是一种针对所见文献积累、并在此积累基础上的客观性“综合”,是一种有具体依据、具体来源、具体针对性的“综合”,故并不与前述“述而不作”的“三不要点(不发挥、不推衍、不创造)”相左。三、音乐文献综述的作用与价值一项文献综述成果的完成,在任何学术领域中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和价值,包括民族音乐学在内的所有音乐学学科领域的音乐文献综述,亦不例外。首先,在音乐学教育领域和学位授予程序中,完成一项音乐文献综述写作,实际上就是一次学术层面上的有针对性的文献资料积累、文献材料内容认知和文献分析归纳及整合梳理能力的实践训练。由于音乐文献综述针对的是某一音乐对象历来的文献材料积累,其检索的对象具体、要求明确、途径多种,且与学位论文整体写作框架密切关联,因而具有突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实践性功能。通过音乐文献综述写作,不仅可以用为训练和提高各学位层次学员文献资料检索的实践能力,同时亦可相应地扩大学员知识面的深广程度和认知视野,培养学员分析、归纳、梳理、整合学术材料的表述能力和逻辑能力。因此,音乐文献综述作为音乐描述的一种代表性文体,今已成为大多数音乐院校音乐学本科以上专业教育和学位论文写作练习规定选择的重要著述形式之一。此外,某项音乐文献综述的写作与完成,同时也是此项文献综述所涉音乐对象相关研究课题发现前沿、辨清缺失、明确方向的信息采集和认知过程,而这一过程对学位论文更深入的整体写作和对相关专门课题研究的内容结构设计,都具有直接和明确的定位性影响和参考使用价值,因此,民族音乐学的音乐文献综述,对于学位论文和专门课题来说,都被视为是其后继续进入更加具体、更深层次研究的先导和基础。四、音乐文献综述的文体结构音乐文献综述的文体结构,一般包括“前言”、“主部”(或称“综述”)、“总结”、“参考文献目录”四个部分。前言,也可称为引言,是本综述需要率先告之读者的相关学术背景或学理背景。首先是综述文献对象主题、文献选择时空范围限定的说明(如本文是某年至某年的某个具体音乐研究领域的文献综述),然后是这一文献综述所涉对象范围及内容选择的意义、价值和目的的简要明确解说。主部,或称“综述”,是全文的主要部分,需要综述规定时空范围内的所有文献,这些文献所展示出的多种研究思路和繁杂内容对象,在此经过作者综合、归纳,清晰地形成序列性的若干分支主题(模式化归类的若干段落),一一进行概述和解说;各分支主题,论题鲜明、条理清楚、重点突出,特别是其中具有个性特征和创新内容的文献,要多予以关注和突出。至于各分支主题的序列安排,则没有统一不变的格式,既可按年代为序归类,也可按近似或同类主题和观点为序归类,还可按近似或同类研究方法或思路为序归类。总之,无论采用何种模式或主题归类,此部分内容都需要对所涉音乐文献的学科进程、理论见解和研究方法予以概括、提炼和展示,而不能仅仅是对原文献内容的复述和大段落文字的引述。总结,或称为“结语”,是“综述”总体内容的重点归纳。主要陈述其已经显现的盈缺得失、现状进度和未来动向预测等,并有针对性地初步提出解决某些问题的观点或意见。最后是参考文献目录。所有被纳入综述视野的文献目录,排列有序、显示规范。 总之,随着各大音乐院校学位论文写作的渐趋规范和科研课题的严格要求,音乐学学术论文写作中的综述性文体,还会在学术上和写作上发挥出它更大的基础性和实用性作用。

音乐学科前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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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liangl

前面是综述的解释,后面给你找了几篇文献: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  格式与写法  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  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  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音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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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研科技

亚洲和欧洲都很早就开始研究民族音乐。但是作为一门科学──音乐民族学的开端,一般都以19世纪末英国的AJ埃利斯发表的论文《论各民族的音阶》(1885)为标志。他建议在对各民族的音体系(主要是音阶)的比较研究中采用音分标记法,从而为音的科学的测定方法奠定了基础。1902年德国音乐学家C施通普夫在他的研究室(柏林大学)设立了唱片资料档案,利用发明不久的录音手段收集民族音乐的音响资料,并力求准确地加以测定和记谱。不久以后,同属于柏林学派的EMvon霍恩博斯特尔、O亚伯拉罕、 R拉赫曼等人从声乐、民族心理学、人类学的角度对非欧洲各民族的音乐,尤其是对其中的音律、音阶的形成过程进行了研究,并发表了迄今依然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柏林学派的另一突出成就是由C萨克斯等人奠定了比较乐器学的基础。他所提出的乐器分类法,是将乐器划分为:体鸣乐器、膜鸣乐器、弦鸣乐器、气鸣乐器(后加电鸣乐器一类),是现在得到最广泛应用的音乐民族学研究的突出成果。1950年,研究爪哇音乐的音乐学家J金斯特发表《音乐民族学》一书,并建议将“比较音乐学”改称“音乐民族学”。之后,出现了强调要把音乐放在整个社会背景、文化背景上进行研究的趋势,美国、日本等国对音乐民族学的研究也有了显著的发展。中国自古就重视律学理论等方面的研究。进入20世纪后,王光祈最早将柏林学派的音乐民族学引进东方,力图从音乐民族学的角度研究中国传统的音乐理论,并将中国音乐列入世界三大乐系之中,在音乐的广阔背景中加以考查,著有《东西乐制之研究》(1926)、《中国音乐史》(1934)等。埃利斯音分标记法的理论也由缪天瑞(《律学》)、杨荫浏、沈知白等人介绍到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延安的中国民间音乐研究会曾对陕甘宁边区作了较大规模的调研工作。从1979年开始,为抢救民族民间音乐遗产,编辑出版有关中国民间歌曲、戏曲音乐、曲艺音乐、民族民间器乐曲、歌舞音乐的民族音乐集成工作正在全国各地大力开展。杨荫浏还著有《音乐业务参考资料十二种》,这是有关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方法论方面的专著。1980年6月,在南京举行了第1次全国规模的中国传统音乐学术讨论会。此后,每隔一年举行一次学术交流活动。问题的提出沈恰的《中国民族音乐学发展评介》(1950—2000)这篇文章是对民族音乐学在1950—2000年间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作评介。1980年,在南京艺术学院举办的“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是一个分水岭。把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末。第二,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民族音乐学是于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上海音乐学院廖乃雄、罗传开等人的民族音乐学介绍性译文而进入中国。这时,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从国外传来的新学科开始在中国发展。而在这之前在民族音乐学尚未传入的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这段时间里,我国的“民族音乐理论”或“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算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其中一个阶段吗?对这一问题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在学术界也形成了两种看法。一种是以高厚永为代表的学者认为“民族音乐理论”或“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属于民族音乐学范畴。另一种是杜亚雄认为的由于“民族音乐理论”或“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与民族音乐学的学统不同而不属于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阶段。沈恰先生赞同高厚永的看法,认为“民族音乐理论”或“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特殊阶段,是民族音乐学的发展基础,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阶段。文章从三个方面介绍了在这一阶段民族音乐研究在中国的发展状况。一、“民族音乐理论”学术架构的确立、定型和推广。二、实地考察深入开展和音乐采集、整理范围的扩大。三、研究领域的拓宽,特别是对所谓“东方音乐”和“亚非拉音乐”的关注。在这一时期,沈恰称之为“民族音乐理论时期”,创办了研究机构,建立了学术理论,开展民族音乐运动。中国音乐学院的建立是这一时期发展的最高峰。1953年,由杨荫浏领导的对山西民歌的采风活动。1956年,由杨荫浏领导的对湖南民间音乐的采风活动。1956年,沈知白先生提出“民族音乐理论”这个学科名称。1958年,于会泳提出“民族音乐理论”学科框架。1958年,部分音乐工作者参加中央民族事物委员会组织的“全国少数民族调查”。推进民族学和音乐学的结合。1959年,沈知白注意到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音乐研究。1962年,于会泳开设音乐形态研究的课程。1964年,《民族音乐概论》的出版是“民族音乐理论”在学术上定型推广的标志。1964年,中国音乐学院成立,并开设“东方音乐”等课程。>以上是文章对这一阶段民族音乐研究的大概框架。其中还包括很多具体的问题。“民族音乐理论”的学科设想,沈知白认为“‘民族音乐’的概念比‘民间音乐’要宽。它可以包括‘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士大夫音乐’、‘文人音乐’等,而‘民间音乐’则不能。”并希望建立中国自己的音乐理论体系。于会泳认为“‘民族音乐理论’应分为‘纵向研究’和‘横向研究’”。纵向研究包括民歌、民族器乐、戏曲、曲艺,为乐种研究,横向研究是民间音乐的形态研究。他们的区别在于沈是传统音乐范围,于是民间音乐范围。传统音乐包含民间音乐,而民族音乐的范围比传统音乐的范围要大要广。于先生强调学科学习的两点,一是两个四大件即纵向研究的四个方面和西方作曲技术理论“四大件”,这是一个民族音乐学者首先应具备的扎实功底。二是理论在音乐创作和音乐表演等艺术实践领域中的应用,这是我们学习研究民族音乐理论的目的和价值所在。著作,在这一时期出现的学术论著和谱集很多,但大部分是对民间音乐各个方面整体概述、归类、总结。如:夏野的《戏曲音乐研究》,袁静芳的《民族器乐》。而没有从很小的方面具体深入下去研究。采风的价值是在于历时性研究和共时性研究结合。对音乐史学和民族音乐学研究都有很大的价值。在采风过程中,采集范围、目的、方法都有所变化,特别是采集方法“从偏重于‘音乐声’本身逐渐意识到与‘音乐声’相关之某些人文别竟的重要性,在个别学者身上,还出现了与人类学想结合的动向。”从这时开始,学者们就已经注重了文化背景。体现了民族学与人类学相结合的学科特点,这一点正式民族音乐学发展的重要方面。美国学派的民族音乐学,注重音乐与文化背景的结合,这就是民族音乐学继比较音乐学之后更进一步的发展阶段。这不也就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法吗?“对欧洲以外传统音乐文化的关注,实际上在‘民族音乐理论’提出的初期已见端倪。”1民族音乐理论研究的思路拓宽,不仅仅是研究本民族的音乐,也注意到了除欧洲以外的音乐。但最早沈知白提出是为了音乐史研究问题的解决。有很强的史学目的。另外,了解这些非本民族的音乐是“为了扩大学生视野,帮助学生从更宏观的人类音乐文明的背景中去认识自己。”这一点不正是运用了比较音乐学的研究方法。“民族音乐理论”和“民族音乐学”。两者的相通:面对的主要研究对象都是“欧洲艺术音乐以外的“传统音乐”;都需要以实地考察作为研究基础。不同:“民族音乐学”是面对世界各民族的音乐,且多侧重于不同文化间的比较,是“外向”的;“民族音乐理论”的主体是中国学者研究中国自己的传统,是“内心”的。但现在民族音乐学要从“异文化”到“内文化”。因为“只有属于文化圈中的人对其文化中音乐的认识和理解才是最有权威的。所以民族音乐理论和民族音乐学是不能分开的。必然融合到民族音乐中去。这一时期是由于80年代的南京会议的召开而不同的。当西方的民族音乐学进入中国,首先引发的就是有关学科名称的争论。文章详细叙述了对名称争论的内容,并概述了这一时期的学术研究领域。首先是“民族音乐学”的名称界定问题。在中国“民族音乐”指中国传统音乐,这已经成为我国的习惯用语。所以,“音乐民族学”这一名称诞生了,是为了不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音乐之学”混淆。此外,人们还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译法,如“音乐文化学”、“人类音乐学”、“音乐文化人类学”等。有人还提出应该把“民族”译为“人种”或“种族”。然而,从这场争论中,学术界明确了民族的概念是与文化有关的。“实际上自民族音乐学最初引入中国起,就是以梅式的人类学模式为经典的民族音乐学。“也就是说进入中国的民族音乐学,是梅里亚姆影响的有人类学模式的民族音乐学。而早在50年代开始的上一阶段,中国的民族音乐学就有“文化的渗入”。“所以,笔者看来,‘民族音乐学’同改用以‘人类学’为根词的学科名称‘家族’实际上都是同义词而已,完全不应当把它们说成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先后两个阶段。”民族是指人们在历史上经历长期发展而形成的稳定的共同体。民族是研究民族的起源、发展、繁荣、离合和消亡过程及其规律的学科。人类学是研究人类自身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学科,研究内容的第三方面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特征及相互关系。从这些概念上可以看出,民族学和人类学都是研究人的发展规律,以人为本。以人所创造的文化为研究背景。到了这一时期,民族音乐研究不仅仅是乐种学和音乐形态学,还有民族音乐学中文化的渗入。这一阶段的第二部分是对研究领域的概述。从九个方面进行介绍:一、西方民族音乐学文献的编译和出版。二、学科方法的研究。三、民族音乐志学的研究和民族音乐志的修纂。四、文化地理学性质的研究。五、文化史性质的研究。六、跨文化比较研究。七、中国以外非欧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八、利用计算机等现代科技辅助民族音乐学研究。九、民族音乐学的教学与实践。西方民族音乐家文献的编译和出版在这一时期是薄弱的。主要有两类,一是专著翻译出版,二是编译者节选译编的“译文集”。对于内容来说,方法论的编译较多,具体研究各按的编译很少。更多的是把民族音乐学引进中国,介绍这门学科和怎样进行这一学科的研究。很少有翻译一些运用这一理论来对音乐进行具体研究的文章论著。学科的方法论是推动学科发展的重要环节。研究方法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研究的前提方向。这是每一个学者都要注意的,并要根据自己的具体研究,从实践中总结出自己的研究方法,不要不结合实际空洞地谈方法。理论结合实际才是有生命力的,才具有说服力。研究方法也不能一成不变,要不断跟进,不断完善,随着学科不断发展不断进步,要吸取别人的,新的,前沿学科的理论。民族音乐学者要“顶天立地”,不仅要掌握方法进行研究,还要实地考察积累民族音乐。编纂“民族音乐志”。提倡直接在自己所从事的实地考察的基础上完成志书,这样获得的资料是十分珍贵的。文化地理分区研究,是学者们已经按照文化区域的划分来研究音乐,从文化的角度研究音乐。文化史性质的研究,其中的两个问题:一、在研究实践中力图将历时性资料与共时性资料结合起来运用,以重茧中国音乐的历史。二、民族音乐学家对现存音乐基料的调查和研究为基点,参照文献、文物和其他资料,探寻音乐的血缘关系,发展变迁,历史流变。跨文化比较研究是比较音乐学的研究领域。20世纪70年代末,王光祈侧重的比较音乐学在中国开始真正发展,大多数是中西比较,出现了一大批的著作。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高科技的发展也促进着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而对于民族音乐学这种特殊学科来说也是需要现代科技进行辅助的。有四方面运用。民族音乐学的教学与应用民族音乐学。在学校里大量开设民族音乐的有关课程,这也是这一领域发展的重要部分。广泛开展民族音乐的学习。形成应用民族音乐学。一门学科发展一定要走向教育。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可以说才刚刚起步,还要有一定的发展过程才能走向成熟。随着对民族音乐学的认识逐渐加深,它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在不同的阶段都会有所变化。对于作为民族音乐在中国发展的特殊时期—“民间音乐理论研究”时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阶段。如果没有这一时期的研究,我国的民族音乐学一定不会发展到现在的阶段。它是一个很好的铺垫。这样,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才能如此迅速,才能很快被接受。民族音乐学的发展一定朝着更广泛的研究方向。它的多元性和跨学科性,向民族音乐学者提出了高要求。不仅要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方法,其它学科的方法掌握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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