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hum
可选“同居关系的法律探讨”和“建立我国亲权制度的有关问题探讨”。前者虽然讨论的很多,但是一直没有定论,可是由于现在结婚成本越来越大,年轻情侣在结婚前同居的情况会越来越多,那对这方面的法律需求也会更加急迫,对这方面的法律进行完善势在必行,所以你找素材、谈对此的思考都比较容易;后一个在我国还属于相对较新的一个法律概念,你也可以找些国外的资料,整理一下写一篇论文。 
序一本关于爱情本质的书引言第一章 爱情的生理溯源第一节 动物基因遗传形式与性别起源第二节 高级动物性成熟特征第二章 爱情的本质与发展第一节 爱情是人类性成熟的客观反应第二节 爱情本质与属性第三节 爱情萌芽阶段的表现特征第四节 爱情眼缘阶段的表现特征第五节 爱情姻缘阶段的表现特征第六节 爱情情缘阶段的表现特征第七节 爱情美缘阶段的表现特征第三章 爱情的果实与维持第一节 优生条件与方法第二节 优育技巧与方法第三节 夫妻相处的心理调适第四节 家庭问题的应对第五节 不良习惯与争吵的应对第六节 爱情维持的隐患预防第四章 爱情的表现提示第一节 避免盲目性第二节 避免片面性第三节 避免偏激性第四节 正视危机性第五节 提倡理解性第六节 夫妻之间沟通的技巧第七节 避免让对方讨厌的行为第八节 危害婚姻的做法第五章 爱情的伦理与道德第一节 爱情的理智启示第二节 爱情维持的要诀启示第三节 爱情生活中的性启示第四节 爱情的好妻子启示第五节 爱情的婚姻启示第六节 爱情的婚姻道德启示第七节 爱情的婚外情影响启示第八节 爱情的平等启示第九节 爱情的男性道歉启示第十节 爱情的甜言与忌语启示爱情格言后记
爱情是时尚的,而婚姻是高尚的。 首先,顾名思义,时尚总是有着非常鲜明的时代特色,它抑或标新立异,抑或推陈出新,要求年年出新品,季秀有流行,于是变得多了也就只能更多地流于形式。就拿最有时尚意味的女性服饰来说吧:去年流行的是黄色,今年新潮的是橙色,变得只是颜色,衣服的料子还是那么几种;上月推崇的是露背,这月时尚的是低胸,变得只是裹的部位,彰显的依旧是露肉之“美”。所以,恕我直言,时尚多半是脆弱、短暂甚至是浅薄的,它承载了人们太多的浮躁和盲从,由此看来,时尚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同时,也着实害人不浅(当然,时尚并非一无是处)。 然而,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使我痛心疾首的是,我们有多少爱情中了时尚之毒。不知从何时起,爱情变得不再纯粹了,人们心中最初的那份对爱的忠诚和执著是这样经不起现实的考验,人们以爱情为砝码换取物质享受的欲望变得如此赤裸裸,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一个个关于情感婚姻的时尚热:二奶、情人、老夫少妻、小三、闪婚和侨婚,它们有哪一个不是打着爱情或者人性的幌子去行贪欲之实呢?最为可悲的是这些原也可以成为一种时尚! 综上所述,当今社会里,这些越来越变味的爱情基本上已经拥有了时尚的所有特点,它们以一种浮躁盲从的心理去追求一时的虚荣和短暂的快感,而自身却是极为脆弱、短暂和浅薄的,然而它们却总是可以泪眼涟涟甚至是寻死觅活地陶醉于其中,来得快去得也快,只要有所谓新的时尚来到,它们便可以破涕为笑,发出“原来生活如此美好”的感慨! 最后,我们再来说说婚姻和高尚吧。 爱情为了追求时尚,它们可以不惜花上一个月的工资只为买一件流行的露背衫,草草地穿上不足一个月,时尚过去了,便一把扔进衣柜一隅(这种衣服捐给灾区都不好捐),不再问津了。然而,婚姻却完全不一样,它们会为了一件心仪已久的衣服,省吃俭用数月,会等到反季促销的时候再出手,并且穿在身上它第一个想问的却是问对方漂不漂亮。我不知道,由此看来婚姻相对于时尚的爱情来说到底是愚蠢还是高尚?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说明的是婚姻比爱情更加务实,并且装着对方。 长久以来,大家对于爱情都有一个普遍认同,那就是爱情是自私的。其实,绝大多数人在这点上都犯了一个以狭义充广义的错误,爱情的自私原本指的是不能把这份爱分给其他任何一个爱情之外的第三方,而时下有多少年轻人却自傲自大地把它理解成甚至演义成:爱情是完全以自己为中心的,甚至把爱情的对方也都包括在了本人行于自私的行列。然而,婚姻却完全不一样,婚姻懂得分享,它从来不离不弃,始终坚守如一,哪怕双方有多大的矛盾和分歧,它们也懂得“家丑不可外扬”和“床头吵架床尾和”。我小时候有这样一对邻居,他们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甚至还会动起拳脚。有一次,两口子又吵起来了,由于是半夜,把街坊邻居吵得都睡不成觉,于是有一个年长大爷冲着正在动手打女人的男人一顿责骂,哪知道却引来了女人的极大反抗,并且还说:“你这个老不死的,我们两口子吵架你瞎掺和什么啊?他打我,那是因为我先骂了他还先动了手!”大爷当场就闪了自己一个嘴巴子,无言而回。转眼,二十年过去了,这对夫妻两人都还健在,听老家人说他们还常常吵架,但每次吵架都不会超过两个小时,吵闹之后都是更加为对方忘我地付出和恩爱。 当然,也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很显然,它是对“婚姻高尚论”的一个最大的反证,但我无意于要和它分个高低,大千世界本身就是无奇不有的,我承认它的存在性,但决不能接受它的普遍性,其实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它较爱情和世态炎凉的相对比较下的高尚性,也许古人所言的“糟糠之妻” 和“犬马之夫”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
1、首先判断问题涉及哪些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嘱、同居关系等;2、判断问题大致方向后,寻找法律规定,搜集证据;3、你具体案例是什么呢,可以放上来一起讨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