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c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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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使用农药。①有的放矢地使用农药,应做到对症下药,掌握最佳施药时期和用药方法。②严格掌握正确的施药量。③创造提高药效、降低用量的条件,如辅助剂的改进、施药器具性能的改进等。④合理混用农药。⑤合理调配轮换用药,多种防治措施并用。(2)安全使用农药。①通过对作物、食品、自然环境中农药残留情况的普查,以及农药对人、畜慢性毒性的研究,制定出农药的应用范围。②了解农药对人、畜的致毒特点,制定各种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值),根据人们的取食结构,制定出各种农产品及食品中的农药最大允许残留量(即供消费的食品中可允许的农药残留浓度)。③了解农药在农作物上的残留动态,制定出施药的安全间隔期,即最后一次用药距离作物收获的天数。防止收获的农产品中带毒危害。(3)进行去污处理。目前比较现实的方法是水漂洗、削皮、高温蒸煮(烹调)等,也有人研究用微生物消除(分解)土壤或水中的农药。(4)采用避毒种植措施。采用避毒种植措施,使农作物对农药的吸收率下降,或改变耕作制度和栽培制度,减少农药的污染。 
国务院有一部《农药管理条例》,是2001年修订的法规。其它的还包括三个农业部令和两个公告:《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业部令第9号)、《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业部令第10号)3个农业部令。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944号),农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农药名称命名(农业部公告第945号)和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农业部公告第944号)2个公告。中国于1982年10月开始执行《农药登记规定》。规定农药在投产前必须申请登记,登记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样品,经审查批准登记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中国的农药管理工作由农牧渔业部负责,具体工作单位是农药检定所。农药登记按不同情况分为三种形式:对未曾登记过有效成分的农药进行品种登记;已登记过有效成分,但剂型不同或变更原有的施用范围需进行补充登记;进行大面积药效示范试验或在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农药进行临时登记。登记有效期为5年,过期可申请延长。外国农药经营者在中国申请登记,除按规定提供资料和样品外,还要提供在中国境内两个有代表性地区两年的田间药效试验和残留试验数据。
查下农药成分、性质,针对作物哪个方面产生作用,如果有实验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