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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林业发展现状论文题目大全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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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kw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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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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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背景2,目的意义3,成员分工4,实施计划5,可行性论证6,预期成果及其表现形式要求:总结全文,深化主题,揭示规律,指明方向。注释和参考,1、内容:书籍、刊物、报纸、网络 ,完整注明出处附录,问卷、量表、研究材料、统计数据、方案、计划等。拓展资料: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学生选定课题后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国外林业发展现状论文题目大全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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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xiangbo

林业法制建设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林的进程,适应林业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在1998年加快了立法进度,加强了林业执法监督的力度。  (一)《森林法》修正案通过实施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并对《森林法》作了相应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扩大了《森林法》的适用范围:一是特意把林地经营管理活动纳入了森林法的范围:二是突出了森林、林木的培育和种值。  2. 强化了有关林地的法律制度。对森林、林木和林地确定权属,核发林权证是改革开放以来林业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修订后的《森林法》维持了原《森林法》关于森林、林木和林地确权发证的规定,同时增加了”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规定;针对随意改变林地用途,侵占林地地现象,为保护林地,《森林法》明确规定:”占用或者使用森林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并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3.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这一规定有利于保护生态公益林生产者的积极性。  4.强调要依法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国家依法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减轻林农的负担,禁止向林农违法收费、罚款,禁止向林农进行摊派和强制集资。国家保护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依法享有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5.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的条件,得不得将林地转为非林地。同时,除国务院特殊规定的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不得转让。  6.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天然林。天然林是森林资源中对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最强的一部分森林,因此,《森林法》增加了在”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其他天然林区,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管理”的规定。  7.明确了森林公安的任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信照《森林法》的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  8.关于法律责任。为了适应保护森林资源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为了同修改后的刑法相衔接,《森林法》中的责任条款也相应进行了修改,并根据情况增加了处罚的种类。  (二)起草《森林法》相配套的法规草案 新《森林法》实施以后,《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起草工作便着手进行。本次修改将着重细化《森林法》中的原则性性条款,弱强其可操作性。与些同时,抓紧起草以下行政法规草案。  1.关于天然林保护条例。1998年的特大洪水,使得全国上下重新审视林业的重要地位。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停止长江、潢河流域上中游的天然林采伐,森工企业转向营林管护。国有重点林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也开始陆续实施。为对天然林实行特殊的保护政策,做好因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所带来的一系列后续问题,制定一个专门的条例是非常必要的。  2.关于林地管理条例。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但近些年来,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的现象日益加剧,致使国家实行的林地用途管制和有林地总量控制的战略目标难以实现。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国家林业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3.关于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条例。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以形成最佳的生产力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早在80年代初,森林、林木的流转现象就有所出现,但流转行为不甚规范。为保护林发展的有利态势,鼓励群众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同时规范其运作行为,制定《森林、林木和林地作用权流转条例》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同时,《荒漠化防治法》、《种子法》已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在组织起草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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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jing_

矿区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是生产组织和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最早开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是德国和美国。20世纪60年代,许多工业发达国家加速矿区环境保护法规的制订和恢复治理工程实践活动,自觉地进入了科学恢复的时代。进入70年代,矿区的环境恢复治理技术以采矿、地质为主体,集环境、农学、林学等多学科为一体,发展成为一门牵动着多行业、多部门的系统工程[10]。80年代以后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11~23]。国外许多国家对土地复垦十分重视,如德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等都十分重视矿山复垦工作,矿山土地复垦率已达80%。20世纪90年代以来,重建矿区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土地复垦不仅是将损坏和压占的土地恢复到可利用状态,而且要重建良好的矿区环境,使新的景观在许多方面相似,甚至优于开采前的状况。由于各国的自然条件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土地状况不同,故各国都有自己的矿区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与复垦特色。德国系统地对土地进行复垦始于20世纪20年代[24,25],从最初的植树、造林到多功能复垦区域的建立,目标从以林业、农业复垦为主,转向建立休闲用地、重构生物循环体和保护物种上,即所谓的混合型土地复垦模式:农林用地、水域及许多微生态循环体协调,统一地设立在一起,从而为人和动物、植物提供较大的生存空间。整个活动经历了由简单到综合,由幼稚到成熟的过程,为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建立新景观提供了机会,进而满足了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人们对娱乐休闲场所的需求[26]。对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规划控制体系,一是褐煤规划;二是企业规划。褐煤规划以联邦空间规划和州规划的目标作为基本目标,对景观重建作出了明确的规划和规定[24]。美国矿区复垦的管理工作主要由内政部牵头,由内政部露天采矿与复垦办公室负责实施[26],矿业局、土地局和环境保护署等部门协助对与本部门有关的土地复垦工作进行管理,各州资源部负责辖区内矿区的复垦工作。美国的土地复垦将生态环境恢复、重造自然景观、改善公共环境,作为第一要任。美国复垦标准和要求苛刻,对露天采矿来讲,涉及从环境保护、自然景观恢复到消除对土地生态和周边环境的污染;土地复垦标准涉及矿山废弃物处理,采矿土地恢复等诸多方面内容。在澳大利亚,矿业公司申请采矿许可证时须与土地所有者达成土地复垦协议,并得到当地政府的许可;在开采过程中,矿业公司应对开采结束的矿区范围内进行科学的地形整理和表土覆盖,然后可将整理好的矿区用经济协议的形式转交给复垦公司;为确保矿区复垦的顺利实施,澳大利亚对矿区复垦实施抵押金制度。通过多年的努力,发达国家的矿区复垦率已经达到50%以上,有的达到了75%以上[27]。闭矿之后的矿山废弃地要恢复本地植被群落,因为这样的群落所需要的后期维持费用最少,并为后续的土地利用提供了较大的弹性空间。在制订完成标准时,管理机构倾向于采用植被构成、丰度、密度和覆盖率等指标,同时他们希望生态系统恢复功能,是可持续的,需要最小的维持费用。Bell认为矿山土地复垦的目标,一是保证矿山废弃地的稳定,保证其不会被风和水所侵蚀;二是将土地恢复到可利用的状态。Tacey等认为,成功的复垦地是一个稳定的生产性生态系统,有着与周围环境相似的可维持的生物物理过程[28]。例如,新南威尔士州Bridge Hill Ridge以前的砂矿区,经过复垦后,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现已归入Myall Lakes国家公园[27]。澳大利亚的土地复垦一般要经历以下阶段:初期规划、审批通过、清理植被、土壤转移、存放和替代、生物链重组、养护恢复、检查验收。执行复垦保证金制度,并且基于鼓励和推广的目的,它会要求复垦工作做得最好的几家矿业公司只缴纳25%的复垦保证金,而其他的公司则必须缴纳100%的保证金。加拿大通过了《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简称CEPA,1999)和《加拿大环境评估法案》(简称CEAA),以法律的形式系统、全面地对加拿大矿区环境评估和环境保护进行了约束。俄罗斯土地复垦界认为,土地复垦是在受工业影响的土地上,采取旨在有计划的创建和加速形成具有高生产力、高经济价值、最佳人工景观的采矿、生物、工程、土壤改良及生态学综合技术措施来恢复土地。整个土地复垦过程分成工程技术复垦和生物复垦两个基本阶段。农业复垦和林业复垦在俄罗斯是最普遍的,由于林业复垦对土壤恢复的要求不很严格,投资较小而得到广泛采用[29]。矿产开采对土地资源的破坏性影响早就被人们所认识。关于开采沉陷对土地破坏的研究一直受到广泛关注,研究主要是对破坏特征的描述和沉陷预测预防上。Damody,Quither,Ham,Sel-man等对此作过有关研究,认为开采沉陷对土地的影响主要包括土壤侵蚀、地表排水系统的破坏、积水、农作物减产等[30~32]。国外将生态理论用于土地复垦的研究开展较早。1992年国际复垦会议论文纲要中,“成功复垦的生态学评价”(ecological eval-uation of reclamation success)被列为其中一项;1998年国际复垦会议论文纲要中,“恢复理想景观的土地复垦”被列为其中一项。Richard JHobbs在澳大利亚进行的生态恢复试验表明,景观破碎化和栖息地的改变引起了许多大规模的土地退化和生物多样性减少。复垦关键在于保存大斑块和连通性,为取得它们,应进行植被恢复[33]。PSklenika等认为,煤矿区景观重建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景观规划,应以景观异质性作为景观重建规划设计标准,对景观结构进行量化,其目标就是使煤矿区重建景观与周围地区生态价值相协调[34]。ALausch等通过对土地利用监测认为,矿区开采对景观形成扰动,改变景观格局。一般随着开采活动的进展,原有景观数量呈下降趋势,开采活动停止后稳定,同时沉陷景观由小到大,受复垦活动影响又由大变小,林地、水面等其他景观不同程度增加,景观多样性提高,斑块破碎度增加[35]。土地空间安全格局是生态规划的组成部分,由生态规划发展而出现并得到进一步深化。20世纪初,生态学开始呈现与规划、系统工程等学科的全方位融合趋势。以Geddes,Park和Wirth等人为首的学者利用生态学原理在城乡建设中的应用研究,奠定了生态规划的基础[36]。20世纪60年代后,以《增长的极限》、《寂静的春天》等著作为代表,国际上掀起了基于生态基础的人类理想栖息环境研究的热潮,生态学与规划学融合日趋加快。1969年,McHarg的《设计遵循自然》就是这方面的力作[37],成功地提出了区域规划的生态学研究框架,其因子叠合的生态规划大法被称之为McHarg法,并得到广泛的应用;克罗(DSCrowe)提出了景观规划概念,Odum进一步提出了生态系统模式[38~40],把生态功能与相应的土地利用模式联系起来,提出了规划结合生态思想的概念与方法;1982年由McHarg发表的《自然设计》进一步阐述了McHarg的生态规划思想,探讨了在生态平衡基础上如何建立自然与人和谐关系的方法[41]。20世纪90年代,生态规划得到广泛应用,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有诸多新的成果。《绿色城市》等著作均较系统地探讨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方针和生态化途径;1993年英国城乡规划协会中的可持续发展研究组发表《可持续的环境计划》,提出将自然资源、能源、污染和废弃物等环境要素管理纳入各层次的空间发展规划;1996年的联合国人居大会上制定的人居环境议程也用城市生态学观点表述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将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融合,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内去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发展政策和生态格局,减少环境压力,促进有效的和持续的自然资源利用。为所有居民提供健康、安全、殷实的生活环境,减少人居环境的生态痕迹,使其与自然和文化遗产相和谐,同时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42~45]。以福尔曼为首的部分“自然保护学派”强调人地和谐的未来景观研究[46,47],提出了集聚间离析和生态网络体系观点。目前,自然生态服务价值的经济学量化也引起人们的重视,以Costanza[48]等人为代表的学者将经济因素引入景观生态学模型,使景观生态学与区域生态—经济系统的管理与规划相结合。提出“区域生态经济系统(regional ecological systems)”观点,在管理和规划模型的设计上强调公众、特别是持股人的参与,以及变化过程的不可预测性。景观指数为景观研究人员的景观结构研究提供了重要量化方法。McGarigal是景观指数的倡导者,也是FRAGSTATS软件包的设计者之一,对一些研究实例的部分景观指数的可靠性和阈值进行了评价,并强调尺度在景观指数解释中的作用。(O’Niel)等人分别对景观指数在不同景观生态学案例研究中的作用进行了评价[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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