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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素养论文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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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n199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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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应该遵循哪些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行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领域,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也关系到各种会计行为的规范。因此,会计人员应拥有高水准的职业道德。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会计工作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职业纪律。会计人员作为特殊从业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原则性、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的原则性、责任感对搞好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那么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哪些职业道德?财政部在1996年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对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提出了原则要求。主要是:  敬业爱岗: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的工作要求。  熟悉法规: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依法办事:即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  客观公正:即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搞好服务:即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保守秘密:即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以上几条明确提出了会计人员在从业中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怎样做,规范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那么如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呢?笔者有几点浅薄之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的发展,社会对会计人员素质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持续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已引起了会计界、经济界乃至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各种新闻媒体对此也屡有披露,这也折射出当前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存在严重滑坡正因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不完善,所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就成了当务之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途径有以下几个:  (一)加快完善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当前虚假的会计信息已严重干扰了经济决策,扰乱了市场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市场经济依赖于规则,但仅有规则制度约束是不够的。当巨大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发生碰撞时,只有道德诚信教育才能不使道德天平倾斜。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现象,也充分证明单纯依靠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范不可能杜绝一切弊端的发生,提高会计从业者的素质,必须辅以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补充,制定和出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已迫在眉睫。  (二)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采取“法、范”结合,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即通过法规建设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来约束、制约和激励财会从业人员的道德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会计职业道德的监测评价系统是会计职业道德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首先,应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跟踪监测系统,判断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所处的阶段,及时发现会计职业道德状况的新动向;其次,在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系统时,建议在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等会计组织内成立道德委员会来履行这一职责。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就要对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真实公正、“廉业、精业、勤业、敬业、爱业”等方面制定一套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并且要选择恰当的评价方法。评价方法有社会评价方法和自我评价方法,而社会评价方法又可分为社会舆论与传统习俗评价。对道德评价结果应使用奖罚手段、示范道德榜样、大众传播媒介等方式,使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始终置于各单位内部和社会公众的督导之下。这样,“道德法庭”才会显示出强大的威力。当前财会领域的根本大法是《会计法》,把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会计法》的贯彻实施紧密结合起来,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需要。德治为法治提供理论基础,又是对法治的深化和拓展,而法治则为德治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即要运用《会计法》等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强制约束,又要运用职业道德规范对从业人员的思想、行为进行引导和启迪,只有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以人为本,加强会计教育培训  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既影响到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贯彻执行效果,又影响到会计工作质量。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迄今为止仍是盲点,尚未引起会计职业界足够的重视,与培养“德才兼备”会计人才的目标不相符,部分会计人员素质非常差,因此,应建立一整套会计人员素质教育的规则,进行多层次、循序渐进和全方位的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专业技术教育,会计是一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信息是经济信息的一部分。经济的发展,对我国会计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新的经济业务和经济情况不断出现,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新的会计理论课题需要我们开拓,特别是我国会计还处在转轨转型期间,这个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正在逐步形成,会计管理体系也正在建立。会计知识更新速度很快,只有不断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教育,才能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二是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在后续教育中,要集中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结合当前会计人员新制度,新准则的继续教育,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列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向会计人员系统讲授会计职业道德知识,提高会计人员对会计职业道德认识,增强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加强自身道德修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改造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彻底抛弃享乐主义等不道德、不健康思想,自觉抵制外来诱惑。  (四)改进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  减少会计人员对本单位领导人员的人身依附,使其具有相对独立性,敢于抵制领导人员授意、指使、强令下的会计舞弊。在总结和完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应在会计人员的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由财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次明确会计责任主体、责任行为主体、职责范围,明确主体应承担的责任。如《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可以抵制单位领导授意、指使、强令情况下的会计弄虚作假,促进会计人员职业行为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会计人员规范执业奠定基础,达到源头治理目的。  (五)加强会计道德诚信教育  会计从业者是《会计法》的具体执行者,负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监督的职能。然而目前会计信息的失真、会计诚信危机,很多会计人员成了事实上的造假者或执行者。因此对会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诚信教育是当务之急。要使每一位从业者懂得,一流的专业技术不是走向成功的唯一条件,而一流的道德标准才是完善境界的基本要素。道德教育应从学生抓起,在学历教育阶段,就应健全教育机制,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塑造职业品质,陶冶职业情操。在会计人员后续教育阶段,应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岗前培训教育的核心内容,使每一个会计人员熟练掌握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并将其作为各种经济组织考核、晋升、续聘和奖励会计人员的重要指标。  1、要对各经济组织的法人代表开展道德诚信教育  法定代表人代表组织依法行使职权,法人代表也必须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何况现实工作中会计造假行为很多是同企业法人的授意指使或强迫密切相关。因此对掌握会计诚信水平支配权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诚信教育,是会计行业的生命线,是根本。  2、建立诚信档案,常抓不懈  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为会计从业人员建立包括基本信息、守信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在内的诚信档案,记录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在诚信方面的良好表现及行为、已经出现的有违行业诚信要求而需予以提示的行为,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及准则、受到各类处理的行为等。同时,对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由各系统逐级汇总报会计学会,各单位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相关人员有义务及时向单位如实提供诚信信息和相应资料,并保证真实。各机构负责本单位会计诚信档案相关信息的归集、录入,会计学会重点负责会计诚信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信息分析、更新、网络开发和维护、政策解释和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学会的诚信档案建设管理工作,对全行业会计诚信信息进行分析和披露。会计诚信档案记录期限至会计人员不再从事会计工作止。  (六)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必须有严明的规章制度。但由于职业道德不属于强制性规范,人们在执行时或多或少会产生松懈情绪,因此应在行业和企业范围内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检查考核评议奖励等制度,促使会计人员执行职业道德规范。激励约束要注意利益导向作用,要完善行业准入和禁入机制。  (七)加强社会舆论监督,规范会计职业行为  当前会计假帐屡见不鲜,与会计职业道德水平下降密切相关。因此会计工作应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具体可采取来自内部监督如公司主管人员和职能部门的监督、内部审计和职工评议等;来自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财政、税务、银行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来自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介鞭挞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权益观和荣辱观,增强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其职业生涯的生命线,单位的良好职业道德建设是事业提升的基石。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研究与会计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注重会计科研,发挥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社会环境,提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水平,是保证经济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任重道远。职业道德是一个职业得以生存的基础,它对职业者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要高于法规的约束。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如果会计人员丧失了职业道德将,将导致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失去了社会对会计的信任。当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非常之重要。我们只要强化措施,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重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职业道德,那么会计职业道德将会走出缺失和困惑的境地,从而使会计人员达到更高的会计职业道德境界,造就出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质。

会计职业素养论文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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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yezi

试论会计专业环境对会计的影响 论文  摘 要〕会计专业环境包括会计目标环境、会计人员素质环境、专业导向环境、会计主体环境。它直接作用于会计实践,决定着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会计;专业环境;目标环境;人员素质;专业导向;影响  目前我国会计信息质量不尽如意,虚假会计信息满天飞,虽然国家制定种种措施和办法,但仍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会计环境是主要根源。会计环境,是指影响会计工作的各种内外因素的总和,包括会计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外部环境如经济体制、法律体制、自然环境、企业管理环境等;内部环境如会计专业环境、会计国际环境等。会计环境直接作用于会计实践,决定着会计信息的质量,决定会计发展的方向。从会计产生的历史来看,会计是会计环境发展变化到了一定阶段的产物;从会计的发展来看,会计的每一次发展都是会计环境变化的结果。笔者欲从会计专业环境来分析其对会计的影响。  一、会计目标  环境会计目标是会计最基本的概念之一。美国会计学者Walter B Meigs和Charles EJohnson等认为:“会计的根本目标是提供关于某个经济实体的财务信息”(Accounting The Basis for Business Decisions 1977)。F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会计目标是“为制定合理的投资及信贷决策提供有用信息”。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会计目标是“为更广泛的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经济决策所需的企业经营状况和业绩、财务状况变动等方面的信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认为会计目标应“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可以看出,上述不同的表达是有差别的,但是不难发现,上述各种表达均反映了会计目标就是设置会计的目的和要求,即回答“为什么要设置会计?”“会计应做些什么”等问题。由于会计工作的最终表现成果体现为会计信息,显然是因为外界对会计信息的需要而产生了设置会计的目的;因此,会计目标的中心内容就是会计信息。具体而言,会计目标就是对会计自身所提供经济信息的内容、种类、时间、方式及其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显然,会计目标环境对会计的影响跨越了会计内、外两环境,即根据外部环境确立调整会计目标,同时作为会计的起点,在会计系统中为会计实践活动指明目的和方向。也就是说,会计目标既是一个独立影响会计工作的环境因素,同时也是连接会计内外环境的桥梁,因而其对会计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  目前会计目标主要有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会计目标环境对会计的具体影响,可从两派观点的表述中窥测一斑:  受托责任观认为,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两者有明确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存在。所有者为委托方,经营者为受托方。作为经营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会计应属于经营方,即属于受托方。受托方的责任主要有:接受委托方所交付的资源,有效管理与运用该资源以使其保值增值;承担如实向资源的委托方报告受托责任履行过程和结果的义务;受托方同时负有社会责任等等。这些责任的存在,要求双方均不得缺位或模糊,否则将直接影响受托责任的履行,因而要求双方处于直接接触的位置上。会计是商业语言,委托责任与受托责任的具体表述通常以会计指标为起点,以会计信息为终点,因而此观点认为会计应在受托责任关系确立的目标下开展具体的会计实践活动,从易于揭示受托责任的角度合理组织会计核算,报送会计信息。此观点的一个有力支持点为现行的会计报表审计制度:正是因为有委托责任与受托责任才产生了审计的动机,开展独立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证实会计信息的真伪和公允性,其委托人恰是受托责任的承担者。决策有用观点认为:企业虽然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实,同时也存在受托责任,但由于资源的分配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而不是由双方直接接触,也就是说,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不是直接建立起来的,而是借助于资本市场建立的,因而会计的目标并不是揭示受托责任,而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企业现金流量、经营业绩及资源变动等方面的信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两权分离由直接变间接,委托者在资本市场以一个群体出现,从而使个体变得模糊,二者的委托关系也变得模糊,且随着资本经营的深化,所有者对资源的直接管理已日趋淡化,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有别于前一种观点,由此而对会计工作产生一种更宽松自如,放任其按自身规律组织会计核算的影响。  不论是受托责任观还有决策有用观,都是基于一定的经济环境,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资本市场及其影响。由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正处于摸索阶段,因为受托责任的履行仍占主导地位。既已明确了会计在经济活动中的使命,因而根据委托方(我国目前主要是国家)的要求制定科学的会计目标对于把握会计工作要点,合理组织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会计人员素质环境  企业会计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会计作用的真正发挥和对提高企业会计管理水平具有重大影响,同样的环境,同样的目标在素质不同的会计人员身上会反映出不同的结果,有时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结果,优秀会计人才市场总是供不应求。一名优秀会计人员应具备多方面的素质,可以毫不夸张地断言,与其他任何一门专业岗位的管理人员相比,企业对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是最高的。然而,由于经济、教育科学、社会文化、传统习俗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企业优秀的会计人才极为稀缺。作为一名优秀会计人员是如何影响企业会计工作的呢?  依法行事,客观公正。这是一名优秀会计人员首先应做到的。这里的法不仅包括国家颁发的法律法规,也包括企业权力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会计人员时刻与“钱”打交道,处理的每一件事务都牵涉到各有关利益群体,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坐得正,行得直”,不偏不倚地处理会计事务。  选择最合理的会计政策,直接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会计政策的选择对现金流出和成本费用的影响已不需例证,当所得税已正式成为企业的一项费用后,企业会计的职责之一便是降低该费用。业务水平不高的会计人员大多采用“做假账”或“账外账”的方式瞒报收入或虚列成本费用,如此做法其性质已成为违法,一经查出,后果不堪设想。高水平的会计人员在会计政策的调整以及与其他部门协同作业等方面,充分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合法地降低所得税费用,即合理避税。  提供准确、全面的会计信息,为内部管理服务。我们知道除了会计政策的合理调整、会计方法的适当运用可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外,企业经济效益更多地是依靠供、产、销环节去创造。如通过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资金支出;通过提高劳动效率、增产节支;通过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量、获得较高的价格等。会计人员应充分意识到这一点,主动为上述环节的管理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信息服务,促进供、产、销环节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转嫁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也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升会计的地位,充分发挥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中枢地位。  保守商业秘密,恪守职业道德。现代社会市场竞争激烈,信息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近几十年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其在社会生活中无可替代的地位证实21世纪的社会是信息时代的社会。会计部门作为一家企业的信息中心,会计既要为外界提供必要的会计信息,又要防止不恰当的信息披露会使企业陷入被动经营的境地。会计手中的数据也许会变成竞争对手利用并致之于“死地”的武器。例如,赊销百分比法一度作为合情合理的坏账准备金计提方法而流行,但其后企业纷纷予以舍弃而改用余额百分比法或账龄分析法,只因该方法下披露的会计报告会使竞争对手毫不费力地推断出竞争企业采用的销售政策,在了解其资金状况后能迅速调整自己的策略以应战或发起战争,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因此,会计人员应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同时恪守职业道德,不主动向外提供会计信息。  三、专业导向环境  作为会计重要专业环境之一的专业导向环境,原本只是在西方国家争论,但这些年,随着我国会计改革的深入,已越来越多地被我国高层会计管理机构和会计理论研究者所关注。我国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下建立起来的会计模式,已被会计实践证明确有不适应市场经济之处,尤其是在适应市场竞争方面会计政策明显滞后,为此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会计改革措施,如加速折旧方法的准入,制造成本法取代完全成本法,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新《企业会计制度》在再次扩大坏账准备金计提范围和金额的同进,将减值准备金的计提扩大到全部资产,并新增设“实质重于形式”这一核算原则,取消开办费五年摊销的规定等等,可以说新《企业会计制度》已在极大程度上消化了中西方会计政策上的差异,剩下的只是操作程序上的不同而已。  四、会计主体环境  没有会计主体便没有会计行为,会计主体与会计实践这种“主仆关系”决定了会计主体作为一种特殊的环境因素对会计的影响程度:会计与会计主体共存亡。  1 会计主体的构造差异决定着会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会计主体构造主要包括组织形式、管理制度、资金来源、内部机构设置等内容。首先,从组织形式上看,一个无限责任公司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从会计的受托责任看,无限责任公司的会计主要是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从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分析,除纳税信息外,一般较少关注其财务状况的好坏,至少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那般密切关注;从会计政策的选择看,有限责任公司政策变动的影响远大于无限责任公司,因而要求揭示会计政策变动的原因及影响程度等。其次,从管理制度与内部机构的设置来看,影响着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的安排。复杂的管理制度与机构设置要求会计提供详细的成本费用管理信息,如责权利方面分工越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便越大;同时,管理制度越健全,机构设置越合理,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便越能顺利开展,但机构设置越多,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也会越多,这又增加了会计工作者的压力。再次,从资金来源角度看,资金来源渠道越多,限制条件就会增多,对会计核算与管理的要求也会增加;反之,资金来源渠道少,用资限制和经营者的压力也会变得相对少一些,因而对会计工作的要求也就相应简单。  2 会计主体的性质差异影响着会计报告的内容与形式。当一个会计主体属于营利性组织时,其对会计报告的内容要求主要集中在盈利能力与财务状况上,希望会计报告揭示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以及一定时期的收入、费用、利润计划完成程度,希望报告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正式的对外定期报告,也存在非正式、不定期的对内报告。但当某个会计主体为非营利性组织时,其会计报告从内容到形式都简单多了,一般只存在定期报告,仅需能揭示少量资金收付或费用方面指标的会计报告即可,不存在复杂的成本计算与会计政策的多变选择,也不需要编制更为复杂具体的内部会计报告。此外,会计主体的行业差异对会计工作的影响颇大,如建筑业与商品流通企业、农矿产品企业、金融业等存在明显的差异,由于产品及产品市场的差异性,不同行业的会计主体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有着不同的偏好,如商品流通企业关注的是与会计分期一致性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体性信息,而建筑业则是针对某一具体建筑对象来测算收入利润,很难按固有的会计分期来报告精确的损益信息。前者很容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后者则更趋向收付实现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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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与财会人员素质的新要求  摘 要 法务会计的产生和特点决定了现代会计不仅应能够解决财务核算和管理问题,更要求具备对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案件提供知识支持的能力。因此,会计人员必须根据法务会计的业务需求更新知识,提高素质。  关键词 法务会计 经济纠纷 财会人员素质  中图分类号 F233 文献标识码 A  1 法务会计的产生本身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新要求  法务会计的出现,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和一定高度后,社会对会计信息的提供有了新的需求。随着经济组织的不断扩大和其内部结构复杂化,经济组织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而伴随的是经济纠纷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经济犯罪的形式越来越隐蔽。司法机关与此相适应的审查所涉及的领域更为广泛,审查相关的业务量也成倍地增加,对审查技巧的要求更高。从法务会计最早的出现就可以证明这一点。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美国,内部股票舞弊案以及储蓄信贷行业的丑闻纷起。就在法庭对当时美国最大舞弊丑闻案麦克威尔通讯公司舞弊案进行调查时,美国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就在法庭上予以作证,并由此而开了法务会计的先河。  法务会计的职能是舞弊审计和法律支持。在具体的法务会计实务中,法务会计对业务的调查分析提出自己的专家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在法庭上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因此,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来解决经济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或法律案件中涉及的会计事项问题,就构成了法务会计的主要内涵。现代经济的渗透性使得对经济案件的处理需要运用大量交叉性、边缘性、混合性的会计和法律知识,单纯依靠一门知识或一种技术来分析和解决经济案件已显得力不从心。单纯会计知识的局限性使得现代会计控制力不足、会计量化标准的不严格和证明程度的乏力、会计理论或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增多,单凭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都不能完整地解决这些问题。单类知识的局限性和片面性推动了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发展。而法律实践如世界海损事故损失理算和保险理赔、税收理算会计、债权债务理算会计的产生,更进一步将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业务推到了会计实务的主要地位。法务会计成为解决复杂的会计语言与法律语言之间的沟通关系的有利工具。  法务会计不再是单纯的财务会计,它是会计学理论与法律学理论的“混血儿”,这一点导致了它与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有明显的不同:法务会计主体扩大,不仅包括企、事业和行政机关的会计人员,还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如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一类的专业人员,包括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专业法律、审计人员;法务会计的服务领域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层面,法务会计工作所解决的经济纠纷中法律问题具体可分为会计中涉及法律的会计事项和法律事务中涉及会计资料、会计知识的业务领域。对于这两方面问题,单纯依靠会计人员或律师是不能够很好地解决的,必须由具有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法务会计人员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务会计对今天的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知识和能力要求,会计人员需进一步强化个人业务素质。  而法务会计的对象即法务会计的客体也对会计人员提出要求。法务会计审查、检查、鉴定的具体内容,是经济案件涉及的会计资料和通过法务会计查明的经济案件的会计事实构成法务会计的客体。法务会计的对象是经济案件涉及的会计事实,是会计上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即会计事项的真相。这一对象具有以下特征:与经济案件有关;是一种案件事实;以会计资料为载体,并导致会计记录失实。法务会计的对象包括这些基本要素,通过对这些要素的揭示,查明经济活动的真相。需要具有会计、审计专门的人才解释问题,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来解决经济案件中的法律问题或法律案件中涉及的会计事项问题。  2 法务会计的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必须掌握新的知识  法务会计通常存在于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司法机关及国家审计机关。我国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很少有企事业单位专门配备法务会计人员。虽然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许多注册会计师都从事过法务会计业务,但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没有专门的法务会计部门,没有设置法务会计岗位。我国的司法机关一直就有司法会计,但就其内涵来讲,司法会计本身并不属于会计范畴,是司法机关在经济案件的侦查、审理中,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会计问题进行鉴定的法律诉讼活动。由于司法会计的工作对象和内容都与会计有密切的联系,其使用的手段也大都与会计方法有关,属于法务会计的组成部分。  法务会计属于边缘性会计学科,因此其自身的特点也明显体现了这种边缘性。也正是这种特点决定了法务会计人员必须不断补充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在很多情况下,要求法务会计人员对刑事案中的舞弊或者民事案中的财务损失进行量化。  法务会计以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为工作重点。针对经济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法务会计人员要能够运用会计、审计、法律知识进行调查分析,确定责任的发生原因及其归属,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在传统的财务会计领域,会计所进行的工作是对经济事实的货币性记录和计量;但是在法务会计领域,则是对案件线索的调查、收集证据以供司法部门使用。和司法调查不同,法务会计所有能掌握的线索都来自财务报表的数据。从专业人才的角度看,法务会计必须既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又精通会计业务,属于复合型、通用型的跨专业、跨领域人才。由于法务会计鉴定结论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因此,在鉴定过程中法务会计鉴定人员必须能够运用法务会计知识和技能,鉴定结论必须具有科学根据,能够作为认定案件性质、法庭判决的依据。我国法务会计的多种法律适应性也是法务会计的特点。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法、行政法、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都属于法务会计范畴,呈多样性特点,对法务会计工作者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务会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提出专家性意见,供司法部门作为法律鉴定、法庭作证的依据。法务会计的最后结果是鉴证报告,报告对需要鉴证的经济事实进行描述、说明、调查分析,并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法庭判决的依据。而鉴证报告本身就体现了对法务会计的复合型、通用型要求。  在这种背景和要求下,法务会计作为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对法务会计工作者的职业素质必然存在不同于传统财务会计的要求。法务会计的专业人才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1)必须具有相关技能,以有效地进行财务调查。相关技能不仅包括会计知识,还包括经营知识和法律意识。具有这些技巧,法务会计人员方能够熟练进行调查、分析、报告,并对舞弊及犯罪调查的财务方面进行作证。  (2)必须精通会计和审计理论及业务,其中审计经验、审计技巧是法务会计的重要基础。会计和审计知识的培训不仅提供了会计和审计知识本身,同时可使法务会计人员对企业经营的一般情况有所了解。精通会计语言是法务会计人员最基本的必备知识之一。  (3)必须熟悉相关法律,具备独立的调查分析能力。要了解刑法和民法,因为这些法律对法务会计所涉及的案件具有直接的影响。特别是法务会计必须理解刑法以及其他一些法律以确认可能的问题。同时也有必要理解证据规则,以保证所有的报告都能上交法庭。对法务会计来说,对证据规则的理解至关重要。  (4)必须辨别不同舞弊交易的类型及其知识,具备针对舞弊的计算和进行舞弊分析的能力。能够运用经验以及其他一些重要的技术确认会计中的舞弊问题,并对调查的关键进行适当的定义,对其是如何损害企业经营进行评价。  (5)对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掌握至关重要。传统手工记账被计算机记账所代替,计算机技术为法务会计人员提供了调查的新手段。  (6)高尚职业道德和独立、敬业精神是法务会计工作者的基本素质。保密、自律是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法务会计解决的问题一般涉及到相关的商业秘密或执法秘密,所以法务会计工作者必须对委托人负责,在法律规定的保密期内,不能私自将涉及的相关内容泄露。因此,法务会计执业人员必须具备法定的任职资格,这是法务会计人员从事法务会计工作的重要前提,使人们信赖其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掌握足够的职业技能,有能力从事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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