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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求是“是一种美德” "实事求是",不仅受思想方法、认识能力以及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也与道德境界的高低直接相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实事求是也是一种美德。 作为一种美德,"实事求是"有着丰富的伦理内涵: --"实事求是"是一种公正无私的高尚情怀。无私才能无畏,出于公心才能行于正道。只有舍得为坚持真理、伸张正义而自我牺牲的人,才能做到彻底地、始终如一地坚持实事求是。相反,任何偏私心理都会导致对事实和真理的扭曲和背离。如现实中有的人为图谋私利而故意弄虚作假、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有的人为发泄私愤而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有的人为明哲保身而曲意逢迎、说违心话、办违心事,等等。特别是当坚持"实事求是"要触犯某些人的颜面和利益,可能遭到打击报复的时候,敢不敢坚持"实事求是"就更是对党性、人格的严峻考验。 --"实事求是"是一种神圣的社会责任感。只有当一个人清醒地认识到"实事求是"的社会意义和不"实事求是"的严重社会危害,才能把"实事求是"作为自己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自觉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神圣的社会责任感是保证做到"实事求是"的"监视哨"和"仲裁员"。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人,说假话、讲歪理往往脸不变色心不跳,对不"实事求是"给社会和他人造成的危害麻木不仁,甚至为弄虚作假占到便宜而沾沾自喜。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则会为自己坚持"实事求是"给国家、集体和他人带来实际利益而感到欣慰,为自己未能坚持"实事求是"而给社会或他人造成危害受到良心的谴责,从而促使自己鼓起勇气主动承认和改正错误。 --"实事求是"是一种勤奋刻苦、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就是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这是成就一番事业的必要条件。必须看到,"实事求是"是一个极其复杂、相当艰苦的实践过程,既需要追求和掌握真理,又需要排除各种干扰勇敢地去坚持和捍卫真理;既需要学习掌握人类创造的各种知识,又需要面对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客观情况,不断地超越已知,探索未知。所有这一切,都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可见勤奋刻苦、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内在动力。而缺乏敬业精神、胸无大志、目光短浅、急功近利的人,思想懒惰、贪图安逸、害怕艰苦的人,是不可能自始至终地把"实事求是"作为自己的自觉追求的。 --"实事求是"是一种严肃认真、谦虚谨慎的科学态度。要做到"实事求是",必须一丝不苟、严肃认真,深入细致地了解客观情况,严谨科学、精益求精地进行分析判断,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按客观规律办事。有"实事求是"精神的人,懂得客观情况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深知个人的视野、经验、知识和能力是有限的,所以能够虚心学习,不耻下问,通过自我反思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相反,自作聪明、骄傲自满、自高自大的人,则无从全面客观地了解和分析真实情况,往往是先入为主、盲目自信、主观武断、一意孤行,犯主观性、片面性和绝对化的错误,因而是不可能做到"实事求是"的。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严肃认真、谦虚谨慎的科学态度,则集中体现为自觉的民主作风,表现为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反之,一个领导干部若喜好搞家长制、一言堂,自以为是、闭目塞听、独断专行,就永远不可能做到"实事求是",而且越走离"实事求是"越远。 --"实事求是"是一种光明磊落、诚实正直的人格操守。"实事求是"意味着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只有心地纯洁、襟怀坦荡、光明磊落的人,才能做到不说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假话,不说信口开河、无中生有的谎话,不说无实际意义、不准备实行的空话,不说言不由衷、口是心非的违心话;才能做到言行一致、知行统一,说到做到,钉是钉、铆是铆,重实际、求实效,言必信、行必果;才能不弄虚作假、不矫揉造作,不搞华而不实的花架子,不办知行相悖的违心事和违背事理的昧心事。相反,虚伪乖巧之人、狡诈阴险之人,往往把别人当作不明真相"瞎子"或不懂事理的"傻子",自己说话办事总是心口不一、言行不一,知是而言非,言是而行非。 实践证明,一个人要做到"实事求是"并非易事。这种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道德修养过程,需要从多方面着手: 首先,要提高对"实事求是"的道德认识。具有"实事求是"良好道德品质的人,对"实事求是"的道德价值一般都有清醒的理性认识,而缺乏"实事求是"精神的人往往对"实事求是"的道德价值有着这样那样的模糊认识,如认为"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老实人吃亏","实事求是"就是"傻"、缺乏灵活性”、"不识时务"等等。我们的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必须紧密结合历史和现实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克服和纠正对"实事求是"的各种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并通过在生活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获得积极的人生体验,让"实事求是"成为自己坚定的道德信念和自觉的人生追求。 其次,要锻炼坚持"实事求是"的道德意志。坚持"实事求是",一方面会经常遇到来自周围环境中某些消极因素的干扰,因此必须以顽强的意志去排除内外各种干扰和阻力,始终坚持正确的理想和方向;另一方面,也会受到自己头脑中各种私心杂念的阻挠,因此必须在实践中自觉地用正确的思想动机逐渐战胜错误的思想动机,自觉地抵御各种诱惑、抗拒各种压力、克服各种困难,以磨练坚持"实事求是"的顽强意志力。 再次,要培养坚持"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培养"实事求是"的良好道德品质,必须进入作风、习惯、内在需要的境界。只有这样,这种道德品质才算是真正树立起来、巩固起来。为此,一方面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掌握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方式和方法;另一方面,需要从当前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无论认识和处理任何问题,都一丝不苟地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这样几年、十几年、几十年地坚持下去,就会"习惯成自然"。 
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要深入理解邓小平理论,就必须全面理解实事求是的理论内涵。以往,人们较多注意的是实事求是的唯物论内涵,而对于其辩证法内涵,则尚未给予应有的重视。因而,在必要提出和认真研究实事求是的辩证法内涵问题。 “实事求是”本是句古语,自从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对它做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解释,用它来概括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它就具有了崭新的理论内涵,特别是唯物辩证法的理论内涵。关于实事求是的理论内涵,邓小平明确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毛泽东同志用中国语言把它概括为‘实事求是’四个大字。”(《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78页)这一论断表明,实事求是概括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路线,它的理论内涵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精神,其中理所当然地包括唯物辩证法。 首先,“实事求是”这一命题本身就隐涵着对“实事”和“是”的对立统一关系的承认。所谓“隐涵”,是指通过逻辑分析,可以揭示出一个命题的隐内涵。一方面,在“实事”的基础上“求是”之所以是必要的,是因为“实事”和“是”是有差别的、对立的。因而,了解了“实事”,仅解决了现象问题,还没有达到对事物的完整认识,只有经过“求”(研究),才能把握“是”,解决本质问题,从而完成认识的任务。反过来说,如果“实事”与“是”之间不存在差别和对立,那么认识的任务就简化了,可以归结为不断扩展见闻知识,而无需进行更深一层的研究。然而实际上,“实事”与“是”是存在差别和对立的,大量的科学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例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看到的现象是: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到西方落下,似乎在围绕着我们转,“地心说”与人们的这种日常意识基本一致。但是,进一步的观测和研究表明,不是太阳围绕地球转,而是地球围绕太阳转,“日心说”才是正确的理论。 另一方面,在“实事”的基础上“求是”之所以是可能的,是因为“实事”与“是”是互相联系的、统一的。任何“实事”中都包含着“是”,任何“是”都要通过“实事”表现出来。假如“实事”与“是”没有联系,那么,“实事求是”也就达不到目的。缘木求鱼的“求”,之所以是蠢举,就是因为“木”与“鱼”没有内在联系。“实事求是”的“求”之所以可能,就是因为“实事”与“是”有内在联系。内容决定形式,作为认识内容的“实事”与“是”的对立统一关系,决定了认识的两种基本形式——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对立统一关系及其辩证运动。 其次,“求是”,从根本上说,就是认识事物的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毛泽东把“是”解释为“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1页)而“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61页)所以,在更根本和更深刻的意义上说,“求是”也就是探求和把握事物的本质。那么,什么是本质呢?毛泽东在60年代初的一篇读书批注中指出:“什么叫本质,只能说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47页)。所以,“求是”最终归结为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正是它们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运动发展的基本方向。要准确地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就必须全面研究事物的各种矛盾和矛盾的各方面。如果只研究事物的一种矛盾,那还无法确定它是不是主要矛盾;如果只研究事物的一部分矛盾及其相互关系,虽然也可以认定其中某一矛盾是主要矛盾,但这种认定还具有或然性。并且,即使这时关于主要矛盾的认定是正确的,但由于尚有一些矛盾未研究,对主要矛盾与尚未研究的矛盾之间的关系也无法确定,因而这种认识还是不完全的。只有全面研究了事物的各个矛盾及其相互关系,才能准确把握事物的主要矛盾,并全面揭示主要矛盾与其他矛盾的相互关系。同理,只有全面研究矛盾的各方面,才能准确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 再次,为了达到“求是”的目的,对“实事”的了解要力求全面,要兼顾内外两方面情况。由于规律不仅包括“本质的关系”,而且包括“本质之间的关系”,即一事物与他事物的矛盾关系,所以,要全面地把握规律,就必须既研究事物的内部矛盾,又研究事物的外部矛盾。毛泽东说:“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同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61、362页)因为事物发展的原因包括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所以,对“实事”的了解也应包括内外两个方面。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在讲到实事求是的第一环节即对客观情况的了解时说:“我们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出发”。(《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1页)这里连用了四个“内外”,实质上是提出了唯物辩证法对全面了解情况的基本要求。这同单纯地讲世界范围的、全面范围的等等,在方法上是不同的。这种兼顾事物自身和外部环境的观察方法,也得到了现代系统论关于系统与环境相互作用理论的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