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念君兮
一、法治与人治的定义所谓法治,就是国家用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法制变成法治,就要以人们的权利平等、权力制衡、司法、立法和执法相互独立作为前提。不然法治就难以产生社会秩序。法治的效果和成本的高低除了依赖于法律制度与法治的本身的成本与优劣之外,主要就是要看人们的道德水准。 所谓人治 ,就是国家以一套严格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道德高度变为德治,必须以权利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制衡为前提。人治成本的高低以及效果的好坏除了依赖于人们的道德水准外,主要看国家治理的道德水准。只有贤德完善的人作国君,才有上梁正而下梁不歪的效果,社会秩序才会产生。若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道德水准极低,形同野兽,弱肉强食,其人治成本就会极高,其人治也就无效。二、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治与人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两者基础不同。人治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裁基础上,推崇个人权威,维护专制体制;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弘扬民主,保障共和国体制。(二)两者特点不同。人治提倡圣君贤人的道德教化,呈现出随意性、多变性的弊端,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强调依法治理,具有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的特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能有效地制裁违法行为,保证社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三)二者体现的原则不同。人治体现不平等的原则,主张因人而异,对人的行为作具体指引,而法治体现平等的原则,强调对事不对人,提供一般性规则。三、法治的优越性(一)依法律决策优于一人的决策,法律不受人的感情因素的影响而能作出公正的裁决。(二)法治有监督体系,能有力地防止个人专断和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已成为一条公理。(三)法治能客观地反映和作用于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要求主体平等、交换自由与主权明确,要求合法权利得到可靠保障,而这些只有通过实现法治才能全面达到(四)法治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没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民主就没有保障,也不能发展。要建设民主政治,就必然实行法治。 
所谓法治,就是国家以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和约束人们 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法制变成法治,就要以人们的 权利平等、权力制衡、司法、立法和执法相互独立作为前提。不 然法治就难以产生社会秩序。 法治的效果和成本的高低除了依赖于法律制度与法治的本身 的成本与优劣之外,主要就是要看人们的道德水准。不管多么完 善的法律制度与法治,对野兽是没有效果的,除非将其杀死。道 德水准极低的人们,其行为,其性质接近野兽,其法治成本其高 无比。 找出人治与法治最佳比重 所谓人治,就是国家以一套严格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 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道德制度变为德治,必须以 权利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制衡为前提。人治成本的高低以及效果 的好坏除了依赖于人们的道德水准外,主要要看国家治理者的道 德水准。只有贤德完善的人作国君,才有上梁正而下梁不歪的效 果。社会秩序才会产生。若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道德水准极低, 形同野兽,弱肉强食,其人治成本就会极高,其人治也就无效。 一个没有贤君的国家,人治是无效的;一个没有清楚界定权 利的国家,法治是无效的。人治与法治各有优劣,各有不同的前 提。一个国家,清一色的法治不好,也无效;清一色的人治也不 好,也无效。最有效的治理是要找出人治与法治的最佳比重和不 同的适用范围。 有两个关键因素能用来决定这一最佳比重。第一,增加投资 于教育与宣传,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从而减少法治,减少投入 国家机器如警察的成本。或者增加投入国家机器,投入法治的成 本,减少投入教育与宣传、投入提高人们道德水准的成本。 在理论上,一定存在着一个投资于改善道德水准和投资于加 强国家机器即法治水平的最佳比重,使得达到一定的治理水平和 社会秩序水平所耗费的投资最小。或者使一定的投资额达到最佳 的社会秩序水平。这就是人治与法治的最佳比重。 第二,人们的道德水准在家庭内部最高,在企业内部次之, 在人们与家庭,与企业之外的交往中道德水平最低。因此,人治 在微观组织中会比在宏观组织中有效。法治则在宏观组中更能节 省成本。所以最好的组合是以法治为主人治为辅治国、治理宏观 组织秩序;以人治和德治为主以法治为辅治家、治理微观组织如 公司企业的秩序。 以最低成本达最佳治理效果 一个国家是否治理得当,主要就是要看如何适当根据国情、 人民的道德水准去构建人治与法治的比重和不同的适应范围。在 理论上,一定存在着一个最佳的人治与法治结构使得在所定目标 社会秩序之下其治理成本最低。从治理成本和效果的角度看,法 治与人治并无好坏之分,好坏只在于他的比重结构和适用范围如 何。 政治的本质就是发现人治与法治的最佳结构,用最低的成本 达到最有效的治理效果。完全否定法治是错误的,完全否定人治 也是错误的。以人性的不纯,单一的法治和单一人人治都是浪费 性的。
法治,这个词,在我们的心中并不陌生。在生活中,法治无处不在。做一个好人,最基本的就是要遵守法治,遵守规则。而我认为,我的班主任老师就是一个拥有这样的精神品质的人。老师曾经给我们讲过一个关于她自己的故事,这个故事不仅让我对老师更加的敬佩,还让我学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老师骑自行车回家,那个时候交通管理并不严谨,经常有人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就在这时,充满正义感的老师给我们做了一个榜样。红灯亮起了,看到前面的人都在不顾自己的安全闯红灯,心里很犹豫:“到底要不要停下呢?大家都在闯红灯,我是不是该停下,遵守规则呢?”老师思考了一会,定下决心:应该停下,为大家树立一个榜样!老师停下了车,在十字路口静静等待。这时,一个很好的现象发生了:后面的行人看到老师在等红灯,都觉得应该遵守规则,不能闯红灯,所以都纷纷停了下来。大家都以老师为榜样,遵守交通规则,没有闯红灯。老师感到很欣慰,认为自己这样做是正确的,不仅自己成为了一个有正义感的好人,而且还让其他人充满了正能量。老师的行为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我要向老师学习,做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人!遵守法治,从我们做起!
所谓人治,就是国家以一套严格的道德制度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产生社会秩序。要使道德高度变为德治,必须以权利的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制衡为前提。常见于我国的封建社会.用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利去进行国家的统治,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法制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法治与人治则是相对立的两种法律文化,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后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能动性,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人的能动性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正是法治内在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