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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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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定谔的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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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文的结构依照逻辑思维规律,有三种主要结构类型:1)归纳型(inductive type):其模式是“分论=(分论1+分论2+分论3+分论n)+结论”。这其实是归纳法在议论文中的具体应用,是先提供具体论证材料到最后形成观点的文章。论据是分论中的材料,是论证的根据和理由;论点是结论中的中心意思。2)演绎型(deductive type):其模式是“总论+分论(分论1+分论2+分论3+分论n)”。这种议论文以演绎法为基础,遵循从观点到材料,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法则,经常以扩大了的三段论的方式出现,其基本框架是先总论后分论,中心论点出现在分论之前。3)演归型(combination of deductive type and inductive type):其模式是“总论+分论(分论1+分论2+分论3+分论n)+结论”。这是演绎和归纳相结合的一种结构模式,它是议论文写作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因为这种写法可克服单调无奇,平铺直叙的毛病,使文章结构完整,跌宕起伏,吸引读者,增强说服力。%D2%E9%C2%DB%CE%C4%3B%D6%D0%3B%B5%C4%3B%D1%DD%D2%EF%3B%B7%A8%3B%BA%CD%3B%B9%E9%C4%C9%3B%B7%A8&url=http%3A//zhjyx%2Ehfjy%2Enet%2Ecn/Resource/GZ/GZYY/XZ/ZD/YYXZL/420S0028ZW%5F0088%2Ehtm&b=0&a=100&user=baidu

论文中的归纳演绎法是指

309 评论(13)

kelly2009

回答 演绎法──从普遍性结论或一般性事理推导出个别性结论的论证方法。是演绎推理在议论文中的运用。在演绎论证中,普遍性结论是依据,而个别性结论是论点。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相反,它反映了论据与论点之间由一般到个别的逻辑关系。比如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有一段著名的论述:“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泰山还要重的。”这段话中就包含着一个完整的演绎论证。“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是普遍性原理,是论据,是“大前提”;“张思德同志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是已知的判断,是“小前提”;而“他的死是比泰山还重的”则是结论,也是论点。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即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大前提是一般事理;小前提是论证的个别事物;结论就是论点。用演绎法进行论证,必须符合演绎推理的形式。但在写作时,根据文章表达生动简洁的要求,对三段论推理过程的表述可以灵活处理,有时省略大前提,有时省略小前提。运用演绎推理,作者所根据的一般原理即大前提必须正确,而且要和结论有必然的联系,不能有丝毫的牵强或脱节,否则会使人对结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方法之一就是演绎法。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256 评论(8)

ccxxqq81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逻辑学的研究方法。归纳法是对观察、实验和调查所得的个别事实,概括出一般原理的一种思维方式和推理形式,其主要环节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可以分为三种方式:完全归纳法,简单枚举法,判明因果联系的归纳法。归纳法的主要作用在于:1、科学试验的指导方法:为了寻找因果关系而利用归纳法安排可重复性的试验。2、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归纳法从材料中找出普遍性或共性,从而总结出定律和公式。归纳法的优点在于判明因果联系,然后以因果规律作为逻辑推理的客观依据,并且以观察、试验和调查为手段,所以结论一般是可靠的。归纳法也有其局限性,它只涉及线性的,简单的和确定性的因果联系,而对非线性因果联系,双向因果联系以及随机性因果联系等复杂的问题,归纳法就显得无能为力了。归纳法是一种或然性推理方法,不可能做到完全归纳,总有许多对象没有包含在内,因此,结论不一定可靠。演绎法与归纳法相反,是从一般原理推演出个别结论,演绎推理的主要形式是三段论,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部分组成。演绎法的主要作用是:1、检验假设和理论:演绎法对假说作出推论,同时利用观察和实验来检验假设。2、逻辑论证的工具:为科学知识的合理性提供逻辑证明。3、作出科学预见的手段:把一个原理运用到具体场合,作出正确推理。演绎推理是一种必然性推理,推理的前提是一般,推出的结论是个别,一般中概括了个别。事物有共性,必然蕴藏着个别,所以“一般”中必然能够推演出“个别”,而推演出来的结论是否正确,取决于:大前提是否真确,推理是否合乎逻辑。演绎法也有其局限,推理结论的可靠性受前提(归纳的结论)的制约,而前提是否正确在演绎范围内是无法解决的。归纳法和演绎法在认识论中的辩证关系:归纳法是由认识个别到认识一般;演绎法是由认识一般进而认识个别。一、演绎必须以归纳为基础。人们先运用归纳的方法,将个别事物概括出一般原理,演绎才能从这一般原理出发。演绎是以归纳所得出的结论为前提的,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二、归纳必须以演绎为指导。人们在为归纳作准备而搜集经验材料时,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原则为指导,才能按照确定的方向,有目的地进行搜集,否则会迷失方向。三、归纳和演绎相互渗透和转化。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并不是绝对分离的,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既有归纳又有演绎,归纳与演绎相互连结、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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