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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pu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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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俗音乐的认识论文

80 评论(9)

麦兜cyp

流行音乐即通俗音乐,比起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它更加融入大众生活中。可以说它是像我们这样的学生生活中的主流音乐。流行音乐是指一部分流行歌曲、影视歌曲、通俗器乐曲、爵士音乐和布鲁斯音乐等。通俗音乐的内容贴近生活实际,歌词简单,语言生动形象,直白表达情感,容易理解,容易接受。例如Westlife的《you raise me up》,首先从歌词入手,简单的语句,通俗易懂,稍微懂英文的人都可以看懂。它所抒发的感情也是很真挚很动人的,这种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从来都是在我们思想中最主流的。尽管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但是看待“孝”都是一样的。我想这应该也是这首歌在全世界颇受欢迎的原因吧。Westlife其他的专辑《coast to coast》、《back to home》等,这些思想和感情都是教人正确对待love、home、life 等等。然后歌曲的节奏轻快自然、旋律简单,特别适合学生传唱。在流行音乐市场上,这些都是上佳之作,可是也有不少低劣的作品。在课上老师举过一些例子,这些低劣性主要表现:曲调过于简单,甚至是长时间不断地重复,不仅枯燥无味而且毫无意义;歌词大意曲解正确的社会观、道德观,或者违背常理等。不过这些都是其次,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可以分辨这些作品,吸收流行音乐中的菁华。 我们欣赏流行音乐,除了它朗朗上口、节奏轻快、亲切自然以外,还有它的表现形式。那些制作精良的MV,让你随着音乐融入它的风格之中,有时它强烈的节奏让我们身体跟着起舞,有时它的轻柔让我们感觉有人在耳边轻轻细语。在紧张繁忙的学习工作之余,这是最好不过的放松方式了。因为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我们这些学生们总是试图寻找心灵上的解脱。特别在中学时的我们,总是在排名和分数中挣扎,我们幼小的心灵被烙下无数个痛苦创伤,幸好那时开始接触流行音乐的我们都在音乐找到了宣泄。流行音乐伴随着我们长大,特别是在那时出道的歌手们,他们的音乐和我们的想法真正的无代沟。真该好好感谢流行音乐,陪我走过了这么多个困难。或许是寂静的夜里,或许是无人的教室,在音乐中聆听我们自己的内心,品味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他们就像老朋友一样,总能抓住你的心。等我们都长大了,我们也不会忘记老朋友的。就像父辈们一直喜欢如李宗盛、罗大佑、邓丽君等歌星,却总也无法理解周杰伦的歌曲好在哪里。不同年代的音乐应该也有代沟。这就是音乐,抓住了感情,音乐就有了灵魂。我们熟知美国流行音乐中的布鲁斯、爵士乐,布鲁斯俗称蓝调,蓝色在美国文化代表着忧郁、忧伤。早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地说是出自于自愿,他们基本上是愿意把自己的文化同美国文化融合在一起。但只有黑人例外。他们是作为奴隶被迫来到这个国家的。他们身上“除了锁链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的头脑中却牢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人奴隶们在农场劳动时,不允许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依靠自人听不懂的劳动号子和歌曲相互传递信息,交流感情,通过这种表达方式,把他们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平宣泄出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点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形成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汲取白人音乐成分,产生了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而最初的摇滚乐就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也有人把摇滚乐称作为“下层阶级反抗当局的一种形式”。关于节奏布鲁斯,在网上搜到得答案:这是一种由布鲁斯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在上个世纪初,随意走进美国的一家小酒馆,就能看到小舞台上一个拿着一把破吉他的黑人弹着扭曲的音符,用他那没调的嗓子和听起来十分肤浅的歌词诉说着黑人在美国的遭遇。这就是布鲁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音乐也变得更具有音乐性了。曾经没调的音乐变得富有节奏,进而也更加旋律化。于是早期的R&B﹙Rhythm and Blues﹚就这样形成了。真正将R&B引入中国的是陶喆,也有人称他“中国的R&B之父”。虽然说不清他的歌曲里的R&B风格,但是我们去KTV唱他的歌总是找不对感觉,而且也很难唱,对歌手要求很高,据我所知R&B是目前最难唱的音乐,歌手必须很有技巧地运用喉咙与声带来推、挤,要能够既暧昧又准确。尽管陶喆的歌非常受欢迎,可传唱他的歌人确实不多。因为文化和生理上的差异,美国的R&B并不是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直到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开始我们一下子不明白这是什么音乐,但是唱起来很顺。这是周杰伦的带有本土特色的节奏布鲁斯,他摒弃R&B中一些美国元素,用本土的唱法,更轻松的诠释了布鲁斯。所以也有人说,不管陶喆先前的个人专辑有多么的出色,周杰伦的出现绝对给他很大的压力。
130 评论(15)

枫华luoye

太广泛了吧、、、 给你一篇 不协和理念的变异论 一部完整的西方音乐的发展史;如果从某种角度上看也可以视为一部和声发展史;如果再从更细微、更具体的侧面上观察,其实也是一部不协和理念的发展史。从历史的历时态方面来考察,“不协和”的理念永不具备一种静止不变的特征,也绝不会体现着自然界存在的“能”的那种“守恒定律”。用今天符号论的术语来说:它们只是一种“漂浮的能指”;而从共时态方面来考察,“协和”与“不协和”虽然是来自于两极概念的矛盾体,但它们自形成以来就从未间断地在历史发展的“漂浮”运动中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辅佐,甚至互为宾主。 不协和的理念在和声思维上主要是指和音或和弦在纵向结合时给人产生出的一种听觉上的反应,它的属性以及它的本质概念始终伴随着音乐历史发展的轨迹同步迁移,由于和弦结构复杂化而造成不协和理念的变异,对于多声部音乐语言的发展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 在音乐发展的最初阶段,音乐本身就指一种和谐的理论,古希腊数学家,唯心主义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在音乐的研究中认为:“是数的比例构成了和谐,并将此应用到宇宙天体上,认为天体之间也是按照数的比例排列的,因此整个天体就是一个秩序井然的和谐体。”[2] 从古希腊一直到19世纪中叶,关于音乐美学的定义和本质上的概念虽然不断地发展着,但是“美”与“和谐”的统一这一传统的理念却没有实质上的变异。但是如果将视觉角度转移到和声意义的“不协和”理念上来看,“不协和”一词的实质性概念和人们听觉的心理反应始终在替换中发展。“不协和”的理念以及它的实质性差异,是由两方面因素导致的:一是音乐历史的阶段性;二是人们听觉习惯的可变性。二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互为因果的能动力,使音乐发展中的“不协和”理念不断更新和变异。 首先让我们讨论一下“纯四度”音程,它是一个由协和——不协和——协和,变异性最大的音程之一。在早期多声音乐时期,即“奥伽侬”时期,“纯四度”被认为是协和音程;而到了严格对位时期,它又变成了必须需要解决的不协和音程;即使到了古典音乐时期,如果低音形成的四度关系也通常被认为是不协和音程。[3]当然到了后来“纯四度”音程无疑已被认为是协和音程之一了。 再让我们回顾一下有关三度音程的发展状况。从古希腊开始,八度、五度、四度的协和音程观念就已牢固建立了,在初期的‘奥伽侬’中所谓协和音程也仅限于此。直至13世纪,大三度音程才从不协和音程的行列中挣托出来。而小三度音程在中世纪音乐中,长期以来都被认为是一个不协和和音;一直到巴赫时期,这种观点仍局部地表现出原来观念上的痕迹。如:通常在小调式的作品结束时,用以大三度来代替,形成所谓的“辟卡迪三度”。到海顿和莫扎特时期,才不再对小三度的协和本质发生任何疑问。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所谓的“协和”,不过是随着音乐思维的发展与人们听觉习惯的改变而不断地对“不协和”音程的“解放”而已。”[4]由于三度音的解放,使传统三和弦的出现已成为了一种可能,直至18世纪法国作曲理论家拉莫(Rameau)1722年出版的《和声自然原理论述》总结了前几代人的理论与创作并随着数学、声学理论的发展,以三度叠置结构的和弦构成原则在理论上正式确立。 随着大、小调体系的形成以及和声功能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以三和弦为统治地位的和声王国中人们就不断地尝试着对不协和音的使用,并且在无数作曲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音乐实践中日益复杂起来。正如勋伯格所说:“不协和音是作曲家们摆脱陈词滥调的原动力。”多声音乐在时间展开的过程中正是依靠和弦间的“协和”与“不协和”的对比获得的。在伯尼(Charles Burney)的《法国与意大利音乐的现状》(1771)中,有一段便是这样的看法。他写着:“不协和音在多声部音乐作品中是必需的,我相信现在没有人会否认了。看来,不协和音对音乐正如明暗色调对绘画同样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由于它的反衬与对比作用丰富了协和的声音,而尤其它还是注意力所必需的刺激物……。不协和音给听觉带来一种短暂的难受,留下不满足,甚至不舒服,直至听到某些较悦耳的和音为止……。我确信,只要听觉能力终于得到改进和提高,对它是不存在有什么太强烈的不协和的声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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