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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在投稿的时候在邮件上写就可以了。现在论文投稿太普遍了,不需要特殊的说明。 
尊敬的编辑您好: 首先,感谢您和审稿专家的审稿意见。根据您和专家的意见,逐一说明修改如下。为了便于您的复审,现将修改部分用蓝色字体注释。其他地方我完全接受您和审稿专家的修改意见再次感谢您和审稿专家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并同时希望您在复审的过程中如再次发现不足之处请及时告知,并希望该文章能尽快发表。再次感谢! 此致敬礼!
不是说有修改意见的文章,修后都能被录用的,也大概分几种情况。1、作者按照杂志社给出的修改建议认真修改的话,只要修改符合要求,一般见刊几率40%以上,但反之不按照修改意见修改或者不认真对待,一定会被退稿。所以有修改意见也是杂志社对投稿者文章的初步肯定,要重视。2、文章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决定文章录用与否的关键点就是文章的创新性和学术价值了,也就是值得发表见刊,如果文章创新性具备的话,那么文章被录用的可能性超过了60%,其他的修改都是小修小改。3、修改意见一般是杂志社外审专家给出的,外审专家给出的修改意见,多从文章本身出发的,从学术角度去提出的,即便作者完全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好了,最后终审是社内的编辑,文章进入到终审,录用的几率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