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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中华五千年,散落在各地的古村落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是中国农耕文明的结晶,是镌刻着人类智慧光芒的“活化石”。中国的村落遍布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江南水乡之唉乃,茫茫草原之炊烟,东方海岛之渔村,西北山中之人家,黄土高原之窑洞,东北密林之木屋,西南边陲之寨子……千姿百态,魅力迷人。但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演进,许多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正遭遇着被忽视、甚至被毁灭的命运。这些即将消失的历史遗存,在中国的文化中占居着何等的地位,它们目前的境遇如何,现在的人们又该如何对其进行保护和利用?带着这些疑问和担忧,近日中外专家聚首西塘,探讨古村落保护之法。在前来参加论坛的五十多名专家学者当中,有被称作“民间文化守望者”的中国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画家冯骥才;有以“骂”著称、且被媒体称为“保护古城的卫士”的国家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还有远道而来的两位日本民俗学界的领军人物:日本神奈川大学教授福田亚细男和日本东京大学副教授菅丰博士。另外,国内外具有典型意义的古村落——江西婺源、山西榆次、越南顺化等地的代表也悉数到场,为论坛带来了更多的声音。让我们借着专家的智慧,试着寻找延续这些传统文化的良方。宣言书4月27日清晨,银色的月光刚刚退去,苏醒中的古镇西塘充满了生机,鸟鸣声、摇橹声、脚踏车声、还有清风拂柳的婆娑声袅袅不绝于耳……一如“生活着的千年古镇”本色。而此时,冯骥才和西塘镇党委书记沈国强两人早早地就出现在了“明清食代”的二楼露台上,参加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的节目录制,主题正是“古村落保护”。第二次来到西塘的冯骥才还是老样子,一头桀骜不驯的头发,说起话来慷慨激昂。这几年他一直为抢救民俗文化而奔忙,走了不少地方,今年他把保护的重点放在的古村落上,他坚定地认为,在民间文化遗产和抢救过程中,古村落是民间文化的“箱底”,因此从2005年3月至今,他已辗转考察了国内七八个省的古村落。他说:“时间很紧迫,我们现在连多少古村落都不知道,怎么保护?因此在这里开这个会议,希望集中各方力量探讨今后古村落的出路。”“古村落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留给后人的财富,我不希望我们的后代只能在博物馆里看到镰刀、锄头,那将是无比的悲哀。”这是他最大的担忧。不止在一个场合,冯骥才用“来晚了”来形容对西塘的感受,他也不止一次讲述他第一次到西塘时偶遇的一个细节:“我去年第一次到西塘,镇长陪我在岸边走,走着走着天有些凉了,我看到一个老太太正把支窗户的棍子拿起来关窗户,同时把一盆窗外的花拿进去。我注意到当时花盆上落了一只蝴蝶,老太太拿起花盆,轻轻一抖,蝴蝶飞走了。西塘连生活的诗意都保存下来了,这种和谐让我感动。”冯骥才认为西塘的经验是一种生态的保护方式,它延续了当地人生活的原态,是以人为本,可以作为典型供其他地方学习。当谈到为什么选择西塘作为论坛主办地时,他说,除了西塘的保护做得成功之外,当地政府的观念也让他感动。“当时西塘镇领导有两句话给我印象特别深,一句是‘对于古村落的保护,责无旁贷是政府的事’,还有一句是‘当经济的GDP和文化保护发生冲突时,我们要把根留住。’一名基层的领导能有这样的先见之明和文化责任感,让我看到了希望。”带着这样的希望,冯骥才把论坛带到了西塘,并发出了旨在呼吁开展古村落保护的《西塘宣言》。他说:“必须要抓紧时间,不然的话,很多古村落可能我们还没来得及认识它,就要失去它。”观点论一批重量级专家、学者、官员的到场无疑为本次论坛增色不少,他们在会场上激烈的观点碰撞更是擦出了精彩绝伦的火花。冯骥才:古村落遗产,比万里长城还大“我一直认为古村落是中国最大的文化遗产,比万里长城还大。”冯骥才这样解释他的观点,“从规模上讲,我国有5000年到7000年的农耕文明,56个民族,960万平方公里,约1600个县,19000个镇,按照一个镇10个行政村来算,我们有20万个左右行政村落。但不是所有村落都是古村落。我原来估计中国的古村落大约有3000个到5000个。但后来听说仅贵州黔东南地区就有六七百个古村落。所以我们心里应该有个数,我们的古村落数量至少过万。”他认为,古村落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标准: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存,基本保留原来村庄的体系以及鲜明的地方特色。“村落是历史文化的容器,它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它的建筑,它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特规划,都是其物质遗产,还有很多诸如民俗之类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
保护文物四年级作文 我国历史悠久,古迹众多。但由于种种原因,有的文化古迹遭到了破坏。下面是一则关于长城的报道。 有些地段的长城况令人担忧。大量游人涌入,给长城带来了显而一见的破坏。塑料袋、矿泉水瓶、废纸、果皮等垃圾随处可见,城墙被乱涂乱画。当地村民“靠山吃山”,在垛口处和通往长城的小路上私自搭设梯子,设点收费。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保护区内建起了许多与长城很不协调的建筑物,加速了长城周围自然景观的破坏。 近年来,旅游成了人们一大爱好,有的喜欢登山,有的喜欢观景,还有的喜欢了解中国历史古迹,这显然是好事可是有些人却不珍惜文化遗产,甚至破坏文化古迹;在古迹上乱写乱画,任意踩踏花草,垃圾乱扔等总之, 这让文物古迹受到很大的损害 所以我们要加强对长城进行保护! 为了让祖国悠久的历史传得更久远,为了让人们提高保护文物的自觉性,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墙壁上悬挂保护文物的字样; 二对随地扔垃圾的人要受到罚款; 三在古迹容易受到破坏的地方修建护栏; 四在人群聚集的地方放置垃圾桶。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长辈们、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保护好长城文物,让长城文物更好地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第2篇】保护文物四年级作文 今天,我在语文书上看到一篇关于长城的报道,报道上讲了,大量游人涌入长城,给长城带来了很大的破坏。塑料袋、水瓶、废纸、果皮等垃圾随处可见,当地村民在通往长城的路上搭设梯子,设点收费。人们绝对想不到因为自己一个小小的不文明行为,就给长城保护带来这么大的困难。他们一个简单的破坏行为,给长城造成的却是永恒的伤害。 再看看我们这里的广场一也有这样不文明的现象。广场垃圾桶被一些。在看我们新建的西海子公园,在花坛的附近修了很多石椅,可修好没几天就被人们搬走了。 挨!现在的人啊,根本没有环保意识,不去认识自己的错误,而不经意间也降低人类的素质,请大家反思反思吧!改正你的恶习,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加油更美丽。 正如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李晓东强调:首先要大力宣传现有的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做好现有法律的完善和细化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面向公众的广泛宣传。 其次要加强道德上的宣传教育。让公众认识到刻划行为不仅是违法的,也会对文物的完整性造成破坏,对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通过宣传使公众认识到保持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的美好,保护文物的庄严、美观和完整是每一个人应该具有的公共道德,也是每一个人的义务。【第3篇】保护文物四年级作文 今天中午,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关于长城的报道。有些地段的长城状况令人担忧,大量的游人涌入,给长城带来了显而易见的破坏。塑料袋、矿泉水瓶、废纸、果皮等等垃圾随处可见,城墙还被乱涂乱画。当地的村民本着“靠山吃山”的想法,在垛口处和通往长城的小路上,私自搭建与长城不相符的建筑物,加速了长城周围自然景观的破坏。 我看了上述的报道,心里觉得很不舒服,有些话想对这些人说:“游客们,请你们爱护我们的长城吧,不要随地扔垃圾、也不要随地吐啖,要是连这些也不能遵守,他一定不一个非常不文明的人呀。特别是那些在城墙上乱写乱画的人,你看见也许会说:“人家爱画那儿,就画那儿,反正长城又不是我家的。”你说错了,如果你的家里也被这样,你会怎么想呀?”何况长城是我们大家的,是全人类的。只要我们大家齐心协力来保护它,你就会觉得心里比较踏实呀。村民们你们在通往长城的小路上,私自搭建设梯子,定点收费,你们的做法非常不文明,也不道德。给长城带来了很不协调的黑点。你们乱建这些建筑心里不觉得惭愧吗?要是在你们家里乱建你们会怎么想呀!还长城一片蓝天白云吧! 保护文物,从你我做起吧! 【第4篇】保护文物四年级作文 文物是国家的财产,有不少人不但不保护文物,还做一些违法的事情,所以,从现在起,我们要保护文物,制止一些人做破坏文物的违法事。 暑假里,爸爸的朋友到我家来玩。我在卧室里看书,我突然听到叔叔说:“听说开古玩店特挣钱,卖一件就能挣几万,我们家就要开呢。”“好啊!过几天我陪你去进货!”我急忙走出卧室,对爸爸和叔叔说:“国家文物法地七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并处2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要经过工商局许可才可以开古玩店的。”“小孩子家家管什么呀!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瞎掺合!”叔叔说,“快去卧室玩去吧,我们正说事呢!”“叔叔,爸爸,开古玩店可不是闹着玩的!”“有营业执照不就行了吗?不去工商局也行。”“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古文物是无价之宝!”这时,叔叔点点头,对爸爸说:“我看艺涵说的有道理,咱们先去工商局再说吧。”过了三个月,叔叔的古玩店开业了,他高兴地对我说:“多亏了你,要不我家店就开不成了,看来我也得好好学习一下保护文物法了。”我心里比喝了蜜还甜,因为这是我第一次用法律保护了国家文物。 周日,我和妈妈去爬长城,我哼着小曲,走在线面。突然,我看到有一个阿姨在墙壁上写:某某,到此一游。我很不高兴,走上前,对那位乱涂乱画的阿姨说:“阿姨,你不应该在城墙上乱涂乱画。”那位阿姨白了我一眼,依旧在城墙上写:某某,到此一游。我看那位阿姨依旧写,更加生气了,大声地对他说:“阿姨,这是国家文物,请不要在上面乱涂乱画。”那位阿姨生气了,脸像一只火红的灯笼一样,对我说:“你这孩子管那么多闲事干嘛呀,管你什么事呀!”“文物是大家的,也是国家财产,你在城墙上乱涂乱画,也很不文明。”“阿姨,国家文物法规定任何人是不准破坏文物的那位阿姨脸红了,对我说:“谢谢你,我以后再也不破坏文物了。” 今天,我又用法律保护了国家物,我决定以后要保护国家文物。 【第5篇】保护文物四年级作文 参观完武当博物馆,我清楚地认识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随着武当山的知名度日益提高,来武当山游览的人也与日俱增,武当文物的保护不容忽视。 星期天是个好天气。阳光普照,蔚蓝的天空中飘着朵朵锦花般的云彩,真是个旅游的好天气呀!我怀着愉悦的心情,来到武当山五大景点之一——南岩宫。 南岩,素来有“悬崖上的宫殿”之美称。我顺着古神道,穿过老虎岩,来到了南岩宫门前。巍峨的大门、朱红的墙壁、石青的梁柱、庄严的神殿……一切都显得那么神秘。咦,这是什么?我好奇地盯着墙上用石块刻写的一行字:“某某到此一游”。我愤怒极了,不由地骂道:“破坏文物的家伙,太可恶了!”很多游客围过来观看,只听那议论声不断:“太可恨了!”、“这个挨千刀的败家子!”、“太不文明了,这个破坏文物、破坏我们国宝的糊涂蛋,怎么能这样做”…… 我又仔细地查看,发现有很多地方都有类似这种情况,甚至有着几百年历史的石碑及端坐在那儿的菩萨,都有人在上面乱画乱刻。我愉悦的心情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那满腔的怒火,可气啊,可恨啊,可悲啊1我真恨不得变成一个警报器,一有人破坏文物,我就报警,让警察惩治那些破坏文物的家伙。可惜不能,所以,我只能向人们提出建议:不管你是什么人,来到武当山,观赏文物时一定要做一个文明游客,不要破坏文物。这些文物都是劳动人民用血汗和智慧创造的宝贝,不仅是武当人的宝贝,而且是全中国人、全世界人的宝贝。我们每一个武当人,每一个来武当山的游客都应该自觉地保护武当山的文物。 我希望每一个武当人要自觉地保护武当山的文物。武当山不仅是我们的宝藏,更中我们美好的家园。如果我们自己不好好保护我们的文物,那么还有谁会自觉保护呢? 我希望每一位叔叔、阿姨、爷爷、奶奶要自觉地保护武当文物。你们要比我们中小学生更懂得文物的珍贵与重要,你们应该做我们的榜样,而且教育子女积极地保护文物。 我希望每一个懂事的未成人自觉地保护武当文物。我们每一个学生受过教育,保护文物的意识应该比成人更强,保护文物的态度应该比成人更积极。我们应该做到不攀爬文物,不在文物上乱刻乱划,注意防火。如果发现有人破坏文物,及时制止或举报。利用课外、课余时间,积极地向身边的人宣传文物保护法,号召人们保护好文物。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长辈们、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保护好武当文物,让武当文物更好地造福我们的子孙后代。
这几篇作文写的真好!!!!!!!!!!!!!!!!!!
世界遗产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并且这种保护主要是通过一个国家的本国法来予以实施的。这一观念不但为国际公约所确认,⑧ 而且也已经在我国各地纷纷出现的世界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中得到了实践。⑨ 这些立法对保护世界遗产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之处。⑩ 在本部分,笔者将集中讨论在目前的世界遗产保护法律中常常被忽视的环节——世界遗产中所蕴涵的无形财产的保护问题。 在列举分析世界遗产地的种种无形财产以前,需要先对“世界遗产”这个概念做出澄清。本文认为,对“世界遗产”这个概念,人们至少是在两个层次、三种类别的基础上来理解的。第一个层次,是指某地在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所使用的“世界遗产”这样一个称号;第二个层次,是指世界遗产地本身。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划分,世界遗产又分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加上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的“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故曰“三种类别”。为了防止概念的混淆,本文中将“世界遗产称号”与“世界遗产”相区分,前者专指“称号”,后者则专指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迹及自然区域。本文认为,根据上述实证法意义上的归纳,世界遗产地与其它地方相比,有下列一些特殊的无形财产:“世界遗产称号”、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等,它们都属于上述“在自然形态上就不可能有形的”,新出现的客体。下面分别予以论证和分析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传承人类文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 第三条 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 国家文物局主管全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协调、解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专门用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义务。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国家文物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制度,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准和重点,分类确定保护措施,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尚未编制保护规划,或者保护规划内容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世界文化遗产,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年内编制、修改保护规划。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审定。经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应当纳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第九条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根据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依法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十条 世界文化遗产中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和缓冲区的保护要求。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作出标志说明。标志说明的设立不得对世界文化遗产造成损害。 世界文化遗产标志说明应当包括世界文化遗产的名称、核心区、缓冲区和保护机构等内容,并包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世界遗产标志图案。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建立保护记录档案,并由其文物主管部门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国家文物局应当建立全国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记录档案库,并利用高新技术建立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动态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世界文化遗产确定保护机构。保护机构应当对世界文化遗产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测,并建立日志。发现世界文化遗产存在安全隐患的,保护机构应当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 世界文化遗产辟为参观游览区,应当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宣传教育作用,并制定完善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将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办法报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世界文化遗产的参观游览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在参观游览区内设置服务项目,应当符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管理要求,并与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属性相协调。 服务项目由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实施服务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并维护当地居民的权益。 第十六条 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发掘并展示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保护并利用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中积累的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 发生或可能发生危及世界文化遗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保护机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 省级文物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报告后,应当区别情况决定处理办法并负责实施。国家文物局应当督导并检查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提出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的具体要求,并向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第十八条 国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实行监测巡视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建立监测巡视机制开展相关工作。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巡视工作制度由国家文物局制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因保护和管理不善,致使真实性和完整性受到损害的世界文化遗产,由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予以公布。 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警示名单》的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进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世界文化遗产损害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的文化遗产,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开头用排比句式,先列举一些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然后写你的感想,例,可以谈 圆明园 一事,然后首尾呼应
我国历史悠久 ,古迹众多 ,但由于种种原因,有的文化古迹遭到了破坏, 下面是一则关于长城的报道。 有些地段的长城状况令人担忧 。大量游人涌入, 给长城带来了显而易见的破坏,塑料袋 、矿泉水瓶 、废纸 、果皮等垃圾随处可见, 城墙被乱涂乱画, 当地村民靠山吃山 ,在垛口处和通往长城的小路上,私自搭设梯子,设点收费,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保护区内建起了许多与长城很不协调的建筑物, 加速了长城周围自然景观的破坏。
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人类罕见的、目前无法替代的财富,是全人类公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物古迹及自然景观。它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于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举行了第十七届会议,会上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目前中国已申报成功世界遗产35处,其中文化遗产22处、自然遗产5处、自然与文化遗产4处、文化景观1处、口述物质遗产3处,数量居世界第三位。 至2003年止,在全球范围内,共有177个国家或地区加入《世界遗产公约》,成为缔约国(是目前加入缔约国最多的《公约》之一)。截至2003年,全世界125个国家申报的世界遗产共有754处。其中,文化遗产582处、自然遗产149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3处。中国于1985年加入《公约》。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注意到世界各国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越来越有遭受到破坏的威胁,一方面因年久腐变所致,另一方面社会和经济条件使情况恶化,造成更加难以对付的损害或破坏现象,而任何文化或自然遗产的破坏或毁灭都会使全世界遗产枯竭。 一些国家保护这类遗产的工作不是很完善,原因在于这项工作需要大量投入,而有些国家却不具备充足的经济、科学和技术力量。故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考虑到为此有必要通过采用公约形式的新规定,以便为集体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建立一个根据现代科学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使这些全人类的世界遗产得以留存,于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在1972年11月16日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