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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音乐鉴赏课之我见 音乐鉴赏课更是一门“听”的艺术。什么样的音乐都离不开“听”。“听”是一种音乐作品,我们既要在听的进程中让感官得到愉悦,又要使精神得到升华,感性和理性进行完美的结合才是我们“听”的根本意义所在。因此,要达到欣赏音乐的真正目的,就不能把对音乐的欣赏停留在表面上、感官上进行。而应该深入到乐曲的音响结构及各种形式因素上去。也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地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真正地听懂音乐。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对一部音乐作品反复地听。多听是培养音乐鉴赏能力的关键。我们的双耳不仅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发挥作用,而且还要具很强的审美感受能力,这一能力与生俱来,反复地听,会给我们的听觉制造接触音乐的机会,我们的音乐听觉就会得到发展。同时,音乐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构成音乐作品的那些音响瞬间即逝,这些声音以单音或多音组合的方式,先后展现给我们的听觉。多听,大脑中的记忆就会把听觉中的印象慢慢综合起来。听的次数越多,印象越深,印象越深我们对音乐作品的感性体验也就越深。所以,提高了音乐的记忆力,欣赏音乐的能力就有了较大的进步。 现在的高中音乐鉴赏课涉及到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不同层次的音乐,我们在欣赏中提高,在比较中进步,在音乐中感受。其欣赏价值,文化价值都是不容忽视的,广泛地汲取人类一切音乐文化成果中的养分,不断地拓宽我们的听觉的感受领域,是提高和完善我们音乐欣赏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音乐鉴赏是学生在听觉感知,情感体验,想象联想,创造性思维等心理活动融为一体的音乐审美实践活动。学生的审美能力就是在这种独特的艺术活动过程中培养和熏陶出来的。 当前,新课改的要求是要让学生去实践获得真知。所以,我们老师应该让学生自己多实践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能够自己欣赏作品并能够评价作品。老师在其中只不过起着引导作用。记得前些年,社会上流行的低浅音乐,低级趣味较浓的流行音乐,甚至是庸俗不堪的音乐或是些“狂歌”等一些格调不高的、艺术性差的音乐,使正在成长发育的学生误以为这是“音乐艺术的时代性”,而那些优美的,艺术性高的抒情歌曲在学生看来总是平淡无味,深入不下去。那么,培养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关键是要使学生划清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界限,掌握分辨是非的标准。一部音乐作品,如果学生要有能力去评价判断它的社会价值及艺术价值,学生就必须能够从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体裁、风格等方面分辨出什么是美和什么是丑的。因为这是衡量音乐作品的社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基础。因而学会这些,只有通过音乐欣赏课这条途径,并且把研究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体裁、风格、情绪、曲式等表现手段这一环节作为音乐欣赏教学中提高学生审美能力的关键环节,使学生掌握有关的知识、技能,深入地认识音乐作品的内容美、形式美、情绪美、表现美,进而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和评价能力。

流行音乐文化论文范文大全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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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即通俗音乐,比起莫扎特、贝多芬的音乐,它更加融入大众生活中。可以说它是像我们这样的学生生活中的主流音乐。流行音乐是指一部分流行歌曲、影视歌曲、通俗器乐曲、爵士音乐和布鲁斯音乐等。通俗音乐的内容贴近生活实际,歌词简单,语言生动形象,直白表达情感,容易理解,容易接受。例如Westlife的《you raise me up》,首先从歌词入手,简单的语句,通俗易懂,稍微懂英文的人都可以看懂。它所抒发的感情也是很真挚很动人的,这种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从来都是在我们思想中最主流的。尽管中西方文化差异很大,但是看待“孝”都是一样的。我想这应该也是这首歌在全世界颇受欢迎的原因吧。Westlife其他的专辑《coast to coast》、《back to home》等,这些思想和感情都是教人正确对待love、home、life 等等。然后歌曲的节奏轻快自然、旋律简单,特别适合学生传唱。在流行音乐市场上,这些都是上佳之作,可是也有不少低劣的作品。在课上老师举过一些例子,这些低劣性主要表现:曲调过于简单,甚至是长时间不断地重复,不仅枯燥无味而且毫无意义;歌词大意曲解正确的社会观、道德观,或者违背常理等。不过这些都是其次,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可以分辨这些作品,吸收流行音乐中的菁华。 我们欣赏流行音乐,除了它朗朗上口、节奏轻快、亲切自然以外,还有它的表现形式。那些制作精良的MV,让你随着音乐融入它的风格之中,有时它强烈的节奏让我们身体跟着起舞,有时它的轻柔让我们感觉有人在耳边轻轻细语。在紧张繁忙的学习工作之余,这是最好不过的放松方式了。因为应试教育带来的压力,我们这些学生们总是试图寻找心灵上的解脱。特别在中学时的我们,总是在排名和分数中挣扎,我们幼小的心灵被烙下无数个痛苦创伤,幸好那时开始接触流行音乐的我们都在音乐找到了宣泄。流行音乐伴随着我们长大,特别是在那时出道的歌手们,他们的音乐和我们的想法真正的无代沟。真该好好感谢流行音乐,陪我走过了这么多个困难。或许是寂静的夜里,或许是无人的教室,在音乐中聆听我们自己的内心,品味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他们就像老朋友一样,总能抓住你的心。等我们都长大了,我们也不会忘记老朋友的。就像父辈们一直喜欢如李宗盛、罗大佑、邓丽君等歌星,却总也无法理解周杰伦的歌曲好在哪里。不同年代的音乐应该也有代沟。这就是音乐,抓住了感情,音乐就有了灵魂。我们熟知美国流行音乐中的布鲁斯、爵士乐,布鲁斯俗称蓝调,蓝色在美国文化代表着忧郁、忧伤。早年大部分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美国,一般地说是出自于自愿,他们基本上是愿意把自己的文化同美国文化融合在一起。但只有黑人例外。他们是作为奴隶被迫来到这个国家的。他们身上“除了锁链以外,一无所有,但他们的头脑中却牢记着非洲舞蹈和音乐的丰富传统。”黑人奴隶们在农场劳动时,不允许说话,但可以唱歌。他们依靠自人听不懂的劳动号子和歌曲相互传递信息,交流感情,通过这种表达方式,把他们郁积在心里的痛苦与不平宣泄出来,从而逐渐形成了具有黑人特点的黑人音乐。黑人音乐在形成过程中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包括汲取白人音乐成分,产生了布鲁斯、爵士乐等形式。而最初的摇滚乐就是黑人音乐“节奏布鲁斯”,西方也有人把摇滚乐称作为“下层阶级反抗当局的一种形式”。关于节奏布鲁斯,在网上搜到得答案:这是一种由布鲁斯演变而来的音乐风格。在上个世纪初,随意走进美国的一家小酒馆,就能看到小舞台上一个拿着一把破吉他的黑人弹着扭曲的音符,用他那没调的嗓子和听起来十分肤浅的歌词诉说着黑人在美国的遭遇。这就是布鲁斯。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音乐也变得更具有音乐性了。曾经没调的音乐变得富有节奏,进而也更加旋律化。于是早期的R&B﹙Rhythm and Blues﹚就这样形成了。真正将R&B引入中国的是陶喆,也有人称他“中国的R&B之父”。虽然说不清他的歌曲里的R&B风格,但是我们去KTV唱他的歌总是找不对感觉,而且也很难唱,对歌手要求很高,据我所知R&B是目前最难唱的音乐,歌手必须很有技巧地运用喉咙与声带来推、挤,要能够既暧昧又准确。尽管陶喆的歌非常受欢迎,可传唱他的歌人确实不多。因为文化和生理上的差异,美国的R&B并不是很容易被中国人接受。直到周杰伦出了第一张专辑,开始我们一下子不明白这是什么音乐,但是唱起来很顺。这是周杰伦的带有本土特色的节奏布鲁斯,他摒弃R&B中一些美国元素,用本土的唱法,更轻松的诠释了布鲁斯。所以也有人说,不管陶喆先前的个人专辑有多么的出色,周杰伦的出现绝对给他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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