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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堂整理了一份中医论文的格式供大家参考: (一)标题 论文(设计)标题应简短、明白,把毕业论文的内容、专业特性概括出来标题主标题字数普通不宜超越20个字,能够设副标题主标题用宋体三号字加粗;副标题用宋体小三号字,均在文本居中位置 (二)摘要及关键词(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论文摘要字数要恰当,中文摘要普通以300字左右为宜,"中文摘要"字样为黑体四号字,居中格式另起一行打印摘要内容关键词是反映论文(设计)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普通每篇可选3~5个,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摘要内容和关键词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均为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5倍,但"关键词"三个字 字样要加黑,其后要加冒号,左对齐 另起一页打印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的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符,普通以200个英文单词左右为宜空一行后打印英文标题,再空一行居中位置打印四号加黑"ABSTRACT"字样,另起一行小四号打英文摘要运用的英文应该精确、通畅"Key Words"加黑并加冒号,左对齐,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英文全部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三)正文 毕业论文正文中各级标题次第为:一、(一)、1、(1)、①毕业设计可采用下列标题次第:1、1、1、①一级标题即"一"用四号黑体打印,每一局部完毕后另起一页开端下一局部正文内小标题力图简短、明白,题末不用标点符号二级标题(一)用黑体小四号字三级标题1后用点"",宋体小四号字加黑四级标题(1),字体字号同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5倍 文中如有插图和照片,应比例恰当,分明美观;插图应标明图序和图题,序号和图题之间空一格;图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图题普通居中位于图的下方 文中如有表格,应构造简约,表格应有表序和表题序号和表题居中位于表格上方,两者之间空一格表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假如表格援用别处,要注明表格的出处和相关信息 文中一行不占页,一字不占行 (四)注释 毕业论文注释统一采用页下注的方式,在所需援用或注释处用上标①、②、③……表示,注释内容包括作者、出处、出版年份、页码等信息注释也可是解释性语句一切注释采用小五号宋体 (五)参考文献 按正文参考文献呈现的先后次第用阿拉伯数字在方括号中连续编号文献中假如有三位以上作者时,只罗列前三位作者,中间以逗号隔开,其他以"等"字表示在正文后另起一页采用四号黑体打印"参考文献"四字,空一行,采用小四号宋体打印参考文献的内容"参考文献"字样和内容均采取左对齐格式每篇论文的参考文献不得少于15条,要注重文献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六)页眉 论文的页眉内容为论文标题,宋体小五号字,居中 (七)附录 (必要时可加,不用要时,无需附录) 关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又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能够编入毕业论文(设计)的附录中依照文中呈现的次第依次列出附录的内容 
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浙大”,出现了很多有关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网友用了很极端的词语:“李连达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窃+造假+一稿多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浙大校长收到两封信 “李连达院士论文造假”第一封信: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学术造假11月18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的祝国光教授在芬兰给浙江大学的杨卫校长发去了一封题为《提倡严谨治学,反对学术造假》的信。信中祝国光告诉杨卫:有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有学术造假问题。经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认真研究认为,论文作者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存在严重造假。曾经刊登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杂志》、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波兰《药理通报》等先后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并将这些已发表“学术论文”删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目前,国际上深入调查正在进行中。祝国光教授在信中表示,“浙江大学一直以严格治学著称于世,我们一直引以为荣,想不到会发生这论文造假之事,并出于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名下。”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损害我国中医药在欧洲声誉正当浙江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之际,12月6日晚,祝国光教授又给浙大杨卫校长发去一封信。信中说,我们又发现李连达院士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先以英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然后隔数月或年余,又在国内以变换第一作者为李连达院士的名义发表,并且中文的论文没有提及任何该文已经用英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甚至在其参考文献中也未列上。“说明作者是有意避开已经发表的相同文章!”祝国光教授表示,李连达院士研究组的造假论文一案,已经严重损害我国科学技术人员在欧洲的声誉,损坏了我们中医药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形象,影响了我们的中医药市场。 论文造假是其所带的博士后所为浙江大学新闻发言人以书面的形式就此事对媒体公布了学校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文中说,“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收到某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后、时任浙大副教授贺海波在论文中末经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组的数据,属剽窃行为。浙江大学药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当即开始了调查。贺海波已向学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他的博士导师当面作了检讨。“贺海波于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7月被浙江大学聘为副教授。浙江大学药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查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11月1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如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浙大方面还表示,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新闻发言人表示,抵御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高等学校的共同责任。浙江大学一贯十分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学校把此事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博士后和新进教工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采取进一步措施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调查结果有疑点不过,也有专家对该处理结果不满意。有专家认为:几篇论文中,其科研设计、思路、检测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而且,一个如此多项目的药学试验,并非一个人所能完成。而且,论文立项必须通过层层审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获科研经费也不可能被某个人所用。而前三篇论文的中心课题,是李院士近几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课题,“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不少专家认为,从学术规范来说,只要论文的作者对用自己的署名没有异议,一旦论文出问题任何人都难逃其责,而非一人承担。 与高校教授考核体系有关事实上,有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是高校对旗下老师的考核体系造成的,老师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体系上看见,申报正教授要求的论文基数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类刊物的发表都被分别记分。此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等也被分别记分。最后的总分将决定该教授在学校里的升迁。因此,国内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学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论文,老师会要求学生带上自己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第一作者。“每学年论文数量这么多,教授根本无法仔细查看每篇论文,涉及一些试验数据等更无法短时间内核实真伪。”浙江某高校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说,也正因为如此,国内高校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论文主要是学生完成的,无论指导教授名字放在什么位置,出了问题均只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