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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ce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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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农业税的情况下存在地租乡镇机构与村级组织间的本末倒置,使得乡镇干部成为直接面对农民的收税员。致使农业税的征收主体不是税务人员,而是乡镇干部,税收的对象不是村级组织而直接是农民。一年到头,乡镇干部奔波在农民的汪洋大海里,走村串户,为的是什么呢,就是收农业税。乡镇干部之所以在农民心目中没有好的形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直接面向农民收税费。从我国的法律上讲,农业税的交纳者不应该是承包使用土地的农民,而应该是发包经营土地的村级组织。土地的经营管理者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也即村委会。村委会作为土地发包经营者有权收取一定的地租,也有义务向国家的乡镇一级政府交纳一定比例的地租税,即农业税或叫土地税。国家政府作为土地的最终所有权人,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好村级组织的利益,确定合理的地租率,通过法定的地租率来一方面保护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确保农村村级组织的利益。村级组织的利益是以农民的收入为基础的,因此村级组织有动力也有责任和义务来保护好村民的利益。这应该是不同层次间的正常的经济关系。国家政府只有在保护好村级组织的利益前提下,村级组织才能有经济能力和政治热情一心一意保护好村民的利益。国家政府直接面向农民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直接去关心农民,可以说是力不从心的。我们国家要把农民作为农村(村级组织)的农业雇用工人来对待,农民实际上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农业工人。实事求是地讲,当前我国承包使用土地的农民,与工业企业使用机器的工人,是一样的,所谓的区别也不过是一种分工不同而已。所以,农业税不能直接向农民征收,而应该象工业税那样直接向法人组织征收,即向村级组织征收。土地使用权的稳定不稳定,直接取决于村级组织或地主的行为能力,这种行为能力一是来自国家法律的支撑,二是来自经济条件即对土地的经营收益支持,这个收益就是税后剩余即土地常产的20%。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两者相辅相成。如果法律只规定土地为村级组织所有或发包经营,而在经济上受制于人,那么,村级组织即使存在的话,也根本不可能有能力确保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比如,现在的农村土地承包,村级组织发包后,由于村级组织的经济条件极差,7%的农业税的20%的农业附加,即土地常产的1·4%作为村级组织收入,一点四的收益维持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都有困难,能保证土地使用权的稳定吗?能保证土地承包权30年或50年不变吗?根本不能。村内新增的人口怎么办,嫁娶进来的人口怎么办?由于当前村级组织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用以扩大再生产范围,也就只好就土地而土地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因此,我认为,当前的农村费改税的试点改革中,7%的农业税率和农业税20%附加值的确定,存在原则性问题,与土地使用权长期稳定的政策要求是相悖的,是矛盾的。还有什么“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以及为了体现社会主义公平而进行的人均承包土地,这些指导思想及做法与土地承包使用权长期稳定的愿望和要求,也是背道而驰的。总之,对当前各地农村税费试点改革出现的情况需要认真地总结。试点改革的成功之处就是非常明显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但存在的问题也有,需要反思的,一是农业税率问题,一是农业税收的主体和对象问题。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一是农业税率要适当提高,变7%的农业税率为10%;二是要改变当前乡镇干部和农村干部为农业税税收员的情况,把农业税纳入国家税或地方税,统一税收,统一财政,要逐步取消乡镇一级财政;三是改变当前农民为农业税的税收对象为今后农村村级组织为农业税的税收对象,改革农业税农民纳税制度为农业税村级组织纳税制度,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为农村集体所有,我们要把承包土地的农民视为村级组织的农业工人;四是要实行农村土地地租制度,变村级组织的提留制度为地租制度,真正落实村级组织的法人地位,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必须明确保护村级组织的经济利益,同时为保护农民利益要严格界定农村土地地租的上限不得超过土地常产的30%,农民只向村级组织交租不再承担农业税的任务,农业税由村级组织从地租中向国家交纳。这就是我要提出的农村内部的配套制度改革,这一步我们必须要走,不走这一步我们党和国家强调的村级组织建设、民主制度建设也就没有了实际意义,不走这一步我国农村的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就不可能,不走这一步我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性质就无法体现。有人可能会说会问:30%的地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这是不是与中央的意图不相符?实际上,中央和国务院一直强调的是:既要减轻农民负担,又要保证“三个确保”。减轻农民负担,需要有农业外部配套的制度改革,单从农村税费制度方面的改革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农业外部的配套制度,比如国家的统一财政制度,国家的义务教育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等等,没有这些相配套的制度措施,即使不收农业租税,农民的负担也减不了多少。农民的负担应该按什么原则来计算?从平等的角度来看,我以为还是应该与城市居民相同,按照收入来计算。一个人成为农民只是由于社会分工,农民拥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就如工人拥有对国有资产的使用经营权,因此对他们征税没有理由采用另外一套不同于产业工人的算法//所谓的农民的负担,应该这样来理解,就是除了合理的农业税和费之外的一些收费。国家法律规定的农业税,和村级组织规定的合理的费,这些都是农民的义务,是应该交的,因此,这些税和费不能叫农民的负担。比如,税费改革以来,土地常产的7%的农业税,和不超过农业税20%的农业税附加,这些不应该视为农民负担。所谓农民负担,是指除这些之外的一些项目收费。关于平等问题,我认为城市居民也是纳税的,比如城镇的工商企业的工人或管理人员,他们也是企业税的承担人,只不过他们承担的企业税不是向他们本人收取,而是由他们所在的企业交税。企业承担的各种税相比农业也是不轻的,比如企业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等,我们知道光企业的增值税一项税率是17%有余,还有其他的一些税和工商收费等。与农民相比,城市居民不同之处是不用从自己的工资收入里向国家交企业税。因此,我提出,要改一改农业的收税制度,变农业税农民交税制度为村级组织完税制度。这样,农民变为农村居民,在税的问题上与城市居民一样,同时也会缓解乡镇干部与农民间的直接矛盾。至于个人所得税,农民可以少交或不交,这要看农民的收入情况。农业税的多少是不能以农民收入来计算的。农业税不是个人所得税,也不是农民个人所得税能代替的。农业税实际上是土地税,是以土地的常产来计算的。免交农业税的情况下,但农业税是不能少的,如同企业税,必须要由村级组织来完税。这是个正规路子。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这是中央和国务院一贯强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相继出台。村级组织是村民自治组织,必须加强,不能弱化。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机构,必须通过村级组织来加强对村民的管理,村级组织不是可有可无的,正象企业组织,不是政府所能替代的,对职工的管理是企业职能。在农村,村级组织实际上就是农业的企业组织,承包土地的农民类似于企业的职工或工人,或者讲就是农业工人,村级组织有管理村民的职责和向国家交纳农业税的义务。所以,必须加强村一级组织,必须加强村级组织的权力。因此,村级组织不仅要正常运转,而且还要有自主的经济支配权以发展农村。用我的一句话讲,村级组织要有经济收益,要有地租收入。

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的论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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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aihuoniao

摘要:全面提高小学数学教学质量,提高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创设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优化良好的师生关系,改革传统而机械化的教学模式,增强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不断探索有效提高小学数学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新课程的实施,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它在为基础教育带来生机和活力的同时,也为农村学校的教学带来了诸多的挑战。农村学校教学手段落后,课程资源短缺,教研动力不足,教师整体素质不高等一系列问题都制约了新课程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作为一名农村的小学的教师,我深知农村的学生学习基础普遍较差,对学习缺乏主动性,而教师对于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缺乏了解,导致农村的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在此,我结合自己的实践,提出自己几点不成熟的看法:1、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在新课程下,教师将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向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转变。因此教师要善于自我学习、不断充实、更新自我,使自己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学方法,高尚的人格品质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要注意建立和谐的、民主的、平等的师生关系,让学生在平等、尊重、信任、理解和宽容中来主动学习;要走进学生的生活世界,学会从儿童的眼光看世界,分享他们的喜怒哀乐,欣赏他们的“闪光”之处,使学生对自己产生崇敬之情,真正实现“亲其师、信其道、乐其学”。在农村,由于经济条件较差,大多数家长外出务工挣钱,孩子们都由祖辈监护,祖辈文化层次很低,一点都不重视学习。他们认为:“学习好坏无所谓,读书只管尽义务”或是“学那么多干啥,只要会学会算就行!”除受此影响外,农村的孩子,一直生活在农村,见识少,所学知识都是书本知识,而且由于年龄小,对很多东西的辨别能力不强,因此,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所学知识对自己的将来有什么用处的,还容易受外界不良的影响。针对这些情况,教师可通过家长会或家访,对家长宣传学习的重要性,同时教师更有责任、有义务帮助学生认识学习的必要性,端正他们的学习态度。教师应多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告诉他们知识的重要性,同时带他们去参加一些有利于学习的活动,给他们讲解与他们生活有关的问题,让学生发现知识存在于社会,存在于生活,和我们的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并不是像自己和家长所想的那样毫无用处,从而使学生产生强烈求知欲,把“要我学”改变为“我要学”的正确学习观。二、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习惯是指学习活动中形成的固定态度和行为。学习习惯对学生的学习有直接的影响,良好学习习惯是促进学生取得较好学习成绩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了,学生将受用终生,而良好习惯要从小培养,“从一年级抓起”。不良习惯一旦形成再纠正,那将是件很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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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sismetallica

这100分还真不好得,我在各大论文网都找了,就是没有,百度搜的也不太好,建议你去百度自己搜一下,因为我看没有和你那两篇一字不差的题目,你找找类似的,看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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