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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论文好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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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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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ld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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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对我国西部发展的影响 一、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西部的影响分析 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弱化了西部的吸引力 我国传统的税收优惠政策明显具有“区域性”、“外资性”的特征,不适当的区域税收优惠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西部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当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是向东部地区倾斜,围绕着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对外开放城市、沿江开放城市设计了多层次的地区导向型税收优惠政策,而对于西部边远地区倾斜不多,不利于将内、外资向亟待发展的西部地区引导。如现在内资企业中涉及地区税收优惠的内容有“老、少、边、穷”地区,但是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中却规定了多层次的地区税收优惠,其结果是扭曲了外商投资的地区选择,使经济特区和沿海地区成为重要的投资市场。从目前外商投资的分布状况看,绝大多数都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外商投资的区域不平衡性非常明显。 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没能体现出产业导向 目前,西部地区迫切需要发展的是交通、能源、原材料等基础产业以及高科技产业,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重视程度不够,鼓励传统工业和加工业的发展,致使没能解决西部地区产业失衡矛盾,也使西部地区的资源、科研等方面的优势也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弱化了税收杠杆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势必会影响西部大开发中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现行的税收优惠手段过于单一,优惠税种主要集中于所得税 现行税收优惠主要以直接优惠为主,多集中在降低税率、减税、免税、退税等几个方面,而允许加速折旧、投资抵扣等间接优惠方法较少,而且优惠税种也主要是所得税,这种单一的优惠形式和优惠税种也不利于西部。因为直接税优惠主要是针对企业利润进行的,适用于投资期短,见效快的企业,而对于西部发展极其重要的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经营周期长的基础设施、能源交通、农业开发、高新技术等项目的效果就不是很明显。 二、如何建立有利于促进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 及时将税收优惠政策的重点由东部转移到西部 税收优惠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具有“时效性”,改革开放之初,国家优先发展东部,对东部倾斜的税收优惠政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我国税收上的优惠政策重点应由东部转移到西部,尤其注意的是对于税收优惠政策不能搞“一刀切”,否则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必须在继续清理或取消集中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应制定一些特殊的针对西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外商和其他地区或个人在西部地区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应实行比沿海地区更为优惠的政策,以吸引内外资投资于西部,同时也可促进西部企业的自我发展。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和科技导向功能 基础设施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科技含量低等是当前西部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而税收优惠政策倾斜的重点,应考虑对基础产业、生态和环保产业、资源开发和深加工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给予大量优惠。例如可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生态产业等出现的风险损失准予在税前列支或从当期应纳所得税额中扣减;在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里设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率先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税金,以促进西部企业技术创新;对产品出口企业享受“延长减半”优惠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而对原材料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销售不畅、经济效益差的产品或行业,不给予任何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和科技导向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快速发展。 直接税收优惠和间接税收优惠方式相结合 直接优惠方式包括定期减免、以税还贷、降低税率及税额扣除等。间接优惠方式包括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亏损结转、费用扣除、特别准备金以及延期纳税等。两者各有优缺点,就西部地区开发而言,没有直接优惠的诱惑,难以吸引内外部投资,没有间接优惠,长期投资风险太大。长期以来,我国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方式一直以减免税和低税率为主,这种直接优惠方式虽然对内资企业比较适应,但对许多外资企业则不太适应。西部地区是否采用直接税收优惠方式,关键在于我国能否与世界各国签订税收饶让协定。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没有签订税收饶让协定的国家的跨国纳税人实行抵免制度,因此对外商优惠的税款最终被外国政府获得,外商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因此,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对于那些没有与我国签订饶让协定的国家的外商只能采用间接税收优惠方式,以便避开相关国家涉外税制的制约,使纳税人真正受益,又能尽量降低税收优惠成本,也适合于鼓励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项目的投资。对与我国签订税收饶让协定的各国外商和国内资本,则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采用直接税收优惠方式或间接优惠方式。总之,西部税收优惠方式应该以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相结合,灵活运用,充分调动内、外资投资西部的积极性,促进西部经济早日腾飞。进西部经济早日腾飞。进西部经济早日腾飞。进西部经济早日腾飞。进西部经济早日腾飞。进西部经济早日腾飞。进西部经济早日腾飞。进西部经济早日腾飞。

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论文好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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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reribs

浅析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摘要】众所周知,通过纳税筹划,可令企业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效益。但我国税收种类繁多,税收立法层次不高,税收政策变化频繁,使企业的纳税筹划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本文主要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实施条例 所谓税收筹划,又称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的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因此,税收筹划就是在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的基础上,在诸多选择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笔者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一探讨。 一、何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销售收入额扣除成本、费用和缴纳流转税金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它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享受现有税收优惠照顾,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企业收益,成为每一个企业经营者慎重考虑的问题。这就是通常所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要点 (一)从成本费用方面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 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寡取决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必然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选择费用分摊方法。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主要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这些费用的多少将会直接影响成本的大小。同样,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也会扩大或缩小企业成本,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因此企业可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计算成本。但是,采用的费用摊销方法必须符合税法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税务机关将会对企业的利润予以调整,按调整后的利润计算并征收应纳税额。 选择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 折旧作为成本费用的一个重要项目,具有抵减所得税的作用。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文简称《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可以税前扣除。”第六十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日益完善,企业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越来越小。但《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这意味着,企业出于自身实际情况的需要,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兼顾成本效益原则,仍可选用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以减轻本企业的所得税支出,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从企业销售收入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企业可以选用以上的销售方式来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 利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应将研究开发支出与其他支出分别核算,以便充分利用此项政策。 选择就业人员从而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对安置残疾人员又作出了具体规定: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5%(含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应合理安排残疾人员,特别是安置残疾人员已达到一定比例但未达到5%的企业,有时通过增加少量残疾人员就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 特殊设备的税额抵免。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这些专用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上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目前国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治理,企业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也越来越大,因此,要充分利用该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另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还有很多,如企业承包一定要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核算,避免因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对于业务招待费用,要严格控制,对用于会议的开支要严格程序,避免挤占招待费用;对外捐赠支出要完善手续,以享受税前扣除等等。● 【主要参考文献】 [1]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五次会议企业所得税法2007-3- [2]国务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11- [3]财政部第33号令企业会计准则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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