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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学界的评论是这样子的:文体的分法有四分法和三分法两种。四分法也就是你所说的:诗歌、小说、散文、戏剧。而三分法就是: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这是两种不同的分类,不可混为一谈。 
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三类文体,都属于表达型文体类型。它们都是以一种表达方式为主,同时兼有其他表达方法,在这一方面它们具有相同之处。但它们的本质功能是完全不同的。 记叙文 主要是回答“怎么样”的问题,是描述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状态; 说明文 主要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是揭示事物的内在含义,阐述大大小小的各种概念。 议论文 则主要回答“为什么”的问题,是运用概念去进行判断和推理,论证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 这三类文体的性质主要取决于其占主导地位的表达手法及其其他次要表达手法的独特组合。一旦占主导地位的表达手法及其与其他表达手法的组合方式失去了平衡,或出现了新的组合,文体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如记叙文中的议论上升为主导手法的话,它就会变成议论文。有时也会出现一些处于三大类文体之间的边缘文体,或称过渡形态。实际上具体的文章体裁常常不是纯而又纯、边界分明的,而边界的相互侵犯或突破,正显示了文体发展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强大生命力。答题方法见网址
不是文学的四大文体,只有四大文体一说,文学作品不仅仅只有这四种。记叙文属于记叙类体裁,说明文属于说明类体裁,议论属于议论类体裁。后两者属于实用类文本。区分的话一般按要素来区别。记叙文有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 说明文:说明对象、说明方法、说明顺序。 议论文有论点、论据、论证